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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教授群体参与大学事务并与校长良性互动,是大学学术本位理念的体现,也是大学民主管理的象征。日本的大学,教授群体主要以教授会这种组织形式参与大学事务,并与校长展开互动。日本的教授群体随着近代大学的产生而形成,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互动关系随着教授会自治传统的形成而确立,旧制大学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互动以教授群体为主导。

 

  关键词:日本,旧制大学,教授群体,校长,互动关系

  
    日本的旧制大学,指《学校教育法》(1947年4月)实施之前国家主义教育体制下的大学,是相对于二战后民主主义教育体制下的新制大学而言的。日本的教授群体随着近代大学的产生而形成,教授群体主要以教授会这种组织形式参与大学事务,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互动关系随着教授会自治传统的形成而确立。旧制大学自治权的获得以及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互动关系的形成与维系,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教授群体的自觉努力和奋争。教授群体参与大学事务既是学术本位理念的体现,也是学术权力的具体落实,而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则是大学民主管理的象征。


    一、近代大学初创期教授群体的自治构想

 

  近代日本的教育体制,是在明治宪法体制下,以《教育敕语》(1890年10月)为根本方针的国家主义教育体制。在国家主义教育体制下,国立大学被当作国家行政机构之一,由文部省负责管理。东京大学是近代日本的第一所大学,诞生于1877年4月,到1881年设总理(即校长)、学部长和东京大学咨询会,开始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校长、学部长均由文部卿任命,东京大学咨询会分为总会和学部会,其中学部会是学部长的咨询机构,由本学部教授组成,学部会实为教授会的雏形。《帝国大学令》(1886年3月)颁布后,东京大学改称帝国大学,校长称总长。帝国大学由研究生院和5个分科学院组成,校长、分科学院长、教头等任管理职者仍由文部大臣直接任命,评议会也受文部大臣把持,文部省进一步加强了对帝国大学的控制。

 

  当时,帝国大学的教授群体已萌生了自治的意愿和要求,也曾提出过自治提案,主要有《帝国大学独立案私考》(1889年4月)和《帝国大学组织私案》(同年5月)。《帝国大学独立案私考》以法律纲要的形式提出:帝国大学“在天皇的特殊保护下,在法律上拥有并担负等同于个体的权利和义务,自理其事务”。帝国大学设“商议会”、“参事会”、“教授会”,“商议会”行使监督职能,“参事会”执掌全校的学术和行政大权,“教授会”负责处理本分科学院的学术和行政事务。帝国大学的“副总裁”(相当于校长)由全体教授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分科学院长由本学院教授选举。教授的人事变动在分科学院长提名的基础上需经本分科学院教授会同意,且“教授,除因受刑法的宣判及惩罚外不得免除其职”。《帝国大学组织私案》的提出者则认为:帝国大学的独立已为期不远,大学的内部组织需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独立自治。提案的主要内容:帝国大学分为法学部、医学部、工学部、文学部、理学部等5个学部。

 

  《帝国大学独立案私考》和《帝国大学组织私案》是日本大学史上最早的自治提案,已经明确提出由教授会负责本学部事务,包括参与教授、副教授任免等重要事项。此外,关于学部长和校长要由教授投票选举产生,以及不得随意免除教授职务等规定,更是涉及到人事权这一大学自治的核心问题。两个提案之间最主要的区别:首先,前者由来自文、理、医、法、工5个分科学院的6名资深教授提出,6人中5人是评议官,2人担任分科学院长;后者由27名无行政职务的年轻教授联名提出。其次,前者强调大学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构想以“参事会”(相当于评议会)为中心的自治;后者着眼于大学内部的组织运营,是以学部教授会为中心的自治构想。

 

  遗憾的是,帝国大学教授群体的自治提案未能被直接采纳。随后,新任文部大臣井上毅推行的大学管理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教授群体的自治意愿。井上毅改革扩大了帝国大学评议会的权限和自主性,使帝国大学的部分管理权由政府转到大学,同时明确了教授会的地位和职责,初步确立了教授会和评议会合议的管理体制。

 

  二、教授群体与校长互动关系的形成

 

  日本旧制大学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互动关系,实际上是在教授群体与文部省抗衡的过程中形成的。1905年8月,文部省以“参与政治活动”为由,擅自将与政府持不同政见的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学院教授户水宽人免职。此举遭到东京帝国大学全体教授的强烈反抗,他们认为文部省“侵犯了言论、研究自由”,要求文部大臣引咎辞职。最终,文部省做出妥协,户水宽人于1906年1月复职。该事件史称“户水事件”。“户水事件”中教授群体与文部省针锋相对,积极抗争,在日本大学自治史上影响深远:在国家主义教育体制下,“忠君爱国”等非近代教育理念要求教育必须为天皇制国家服务,大学被当作强兵富国的国家事业和国家机构,学术自由被限定在“国家须要”的范围内,使本应是“理性之府”的大学成了“国家理性”的附庸,甚至成了为国家权力服务的“婢女”。因此,旧制大学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争取和维护,主要有赖于大学人特别是教授群体的积极努力。“户水事件”中教授群体的抗争及其初步胜利,对于争取学术自由和排除政府对大学人事的干涉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1913至1914年的“泽柳事件”中,教授群体取得了决定性胜利。1913年5月,前东北帝国大学校长泽柳政太郎被任命为京都帝国大学校长。上任不久,泽柳政太郎便借故免除了文、医、理工分科学院7名教授的职务。此举首先引起全体法科学院教授、副教授的不满,他们无法坐视泽柳政太郎的独断专行,强烈要求“校长向文部大臣呈报有关教授的去留事项,须先征得教授会的同意”,并提议:关于校长的选拔,要以大学自主选举的方式取代历来的“官选”,各分科学院长也要由本学院的教授互选产生,等等。教授群体的提议当即遭到泽柳政太郎的拒绝。于是,法科学院40多名教授、副教授集体递交辞呈,并向学生发出停课通知,然后拂袖而去。文部大臣奥田义人唯恐事态进一步扩大,便出面干涉。最终,教授群体的提议得到认可,泽柳政太郎于1914年4月辞职离去。继而,京都帝国大学制定了内部章程,规定校长、分科学院长、教授和副教授的任免等事项须向教授会咨询并得到多数同意,同时还规定校长要由教授会推荐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公开选举产生,分科学院长由本学院教授互选产生。1915年6月,京都帝国大学首开公选校长的先河,荒木寅三郎当选。后来,东京帝国大学、东北帝国大学、九州帝国大学等也相继制定了与京都帝国大学内部章程内容近乎相同的规章,实现了校长公选制。

 

  以“泽柳事件”为契机,教授会控制了教授任免以及选拔校长、学部长(1918年《大学令》颁布后分科学院改称学部)的实权。人事权的获得,意味着帝国大学从文部省手中争取到了实质性的自治权,教授会自治——教授会和评议会合议制与学部长、校长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得以确立。评议会和教授会分别是校级和学部级权力机构,分别由校长和学部长负责。实际上,评议会的审议和决策是在各学部教授会决议的基础上进行的,所遵循的是由教授会到评议会、由学部长到校长的自下而上的决策和管理程序。可以说校长是学部长(教授会)之间的斡旋者和评议会决策的参与者、推行者和责任人,实际上也是教授会决策的推行者和最终责任人。于是,在教授会自治体制下,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形成一种连带或互动关系。此外,校长由大学自主公开选拔,意味着校长不再是作为政府代表而是作为大学自身的代表行使管理权,同时校长权力的赋予者和负责的对象也不再是文部省而是大学及手握选票的教授群体,校长成为教授群体的代表和代言人。

 

  三、校长公选制的困境与教授群体的奋争 

 

  20世纪30年代初,世界经济危机的狂潮蔓延到日本。经济危机加速了日本帝国主义者对外侵略的步伐,同时极端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势力把持政府,对思想、学术领域的控制和禁锢愈加严密。随着全面侵华战争的发动,天皇制政府的法西斯专政统治进一步加强,教育政策也朝着为战争服务的方向发展。1938年5月《国家总动员法》的颁布,标志着日本进入所谓战时体制。《国家总动员法》宣称,在战争状态(包括准战争状态)下,“出于国防的需要,为了最有效地发挥国家之全力,需统制运用人力、物力资源”。教育资源自然也在被“动员”之列,学校教育被纳入军部的控制之下。大学被迫建立为战争服务的科研机构,设立适应战争需要的各种讲座,军训被改为必修课并强化了实战性内容,正常的教学、研究秩序遭到破坏。

 

  1938年5月,荒木贞夫出任文部大臣,加快了教育军国主义化的步伐,大学自治面临更大的考验。荒木贞夫曾任陆军大臣,是皇道派的核心人物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甲级战犯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终身监禁。荒木贞夫上任不久,便召集东京帝国大学、京都帝国大学、东北帝国大学、北海道帝国大学的校长,责令各大学马上废除有关人事方面的内部章程,并提出相应的替代方案。其意图,是要将大学校长的公选制改为单方面由文部大臣任命,将大学的人事权从教授会手中收归文部省。荒木贞夫的要求遭到各帝国大学的一致反对。随即,文部省又提出折中方案:大学在选举校长时,需先向文部省汇总上报全体教授的意见,然后再投票,且投票要以记名的方式进行。几经周旋,东京帝国大学之外的其他几所大学接受了折中方案。东京帝国大学起初坚决反对,但苦于文部省的压力以及其他大学的妥协,最终在形式上予以接受,在实际操作中却采取了暗渡陈仓的策略。具体做法:在选票的正中间嵌入一条镂空线,镂空线的一侧填写校长候选人姓名,另一侧填写投票人姓名。投票时,投票人先将选票沿镂空线撕开,再将两部分分别投入不同的投票箱,其结果等同于无记名投票。为了维护大学自主公选校长的传统,东京帝国大学的教授群体直面强权斗智斗勇,其志可嘉。

 

  随着战事的不断扩大,法西斯专制政府对大学的控制也进一步加强。1940年10月,文部省发布训令《大学教授的职责》,强调大学教授“须谨遵国体本义,贯彻教学一致之精神,牢记教育者的自觉,身体力行感化启发学生,为培养德才兼备、堪当大任的领导型人才尽心尽力”。其主旨,就是要求大学教授全心全意培养适应战争需要的人才,即为帝国主义侵略战争服务。1945年5月,内阁发布《战时教育令》,规定学生的“本分”是尽忠报国,战争时期在重大事态面前须挺身而出,而教职员更要“率先垂范”。在法西斯军国主义者为侵略战争丧心病狂的状态下,大学丧失了教书育人、探求真理的功能,成为兵员补充地和为战争服务的后勤部,教授群体和校长的处境可想而知。

 

  四、小结

 

  二战后,民主教育体制取代了战前的国家主义教育体制,旧制大学包括教授会自治在内的一些传统被新制大学所继承,并被纳入法制化轨道。新制大学的教授会自治以及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互动关系有了制度保障,比旧制大学更稳固了。在教授会自治体制下,校长来自于教授群体,其进退主要取决于教授群体手中的选票,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教授群体为主导。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之后,随着校长(法人代表)权限的增加和教授会权限的缩减,校长成为大学治理结构中的主导。不过,教授会保留了较大的学术权力,关于课程设置、学生的培养与管理、学位授予等教学科研方面的重要事项均需经教授会审议。教授会还保留了关于大学教员的人事决策权,校长对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等行使任命权,要在教授会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此外,教授群体仍参与校长的选拔。亦即说,国立大学法人化后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仍维持互动关系。

 

  总之,日本的大学,教授群体是大学管理中重要的权力主体,他们的积极参与以及与校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对捍卫大学应有的学术尊严并推动大学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我国有些大学开始倡导“教授治学”的理念并尝试实行“教授会议”评议(或“教授委员会”)制度,但尚未形成正式的教授群体参与组织决策的机制,且“教授会议”所吸纳的教授数量有限,所负责事务面较窄,其权限不足以与领导意志相抗衡。实际上,要使“教授治学”理念得到真正落实,并使教授群体成为校长的坚强后盾和有力制衡,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即急需完善校长负责制并建立健全教授群体参与大学事务的机制。为此,一方面,需遵循学术组织的内在逻辑,制定和完善保障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切实扩大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同时明确并落实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的权限和责任。另一方面,大学自身需坚持学术本位理念,制定相关规则,以保障和规范教授群体对学术事务的治理;同时,应建立科学民主的校长、院系负责人遴选机制,以保证教授群体参与大学各项事务的渠道畅通,使教授群体与校长之间展开良性互动成为可能。此外,完善校长负责制和实行“教授会议”评议制度,对校长、教授群体也提出相应的要求,不仅要求他们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领导才能,更要具有相应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及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奋争精神。为此,大学校长和教授群体务须自省、自律、自重,须谨遵教育者和学者本分,自觉抵制来自官场和其他非学术力量的诱惑和干扰,并不断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责任编辑: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