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银行制衰落的原因
在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经济取得巨大成功时,主银行制度曾备受瞩目,广受赞誉。主银行制度也确实为日本战后的经济腾飞发挥过重要作用。但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主银行制度却开始走上下坡路,日渐式微。主银行制衰落的原因何在?
根据青木昌彦关于制度的博弈均衡的观点,一个域内的均衡结果是与其他互补域“耦合”在一起的、具有一定时空属性、受制于一定联系的系统中的个体。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存在优劣之分,唯有适合与否之别。主银行制度恰好与战后日本的经济情况(如资金短缺,存在大量投资机会)、国家金融政策(“护航舰队”保护政策,分业管理,限制竞争等)国际经济活动相适应,因而取得巨大成功。然而,80年代后,由于日本国内和国际的经济和金融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银行制度由于赖以生存的基础逐渐削弱,开始呈现衰落之势。外部金融环境的变化和主银行制度的内在缺陷,共同导致了该制度的衰落。
(一)外部环境的变化
1.从国际方面来看,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一方面,日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使得美国开始指责日本市场的内部性和封闭性,并要求日本政府改变一些传统的做法和惯例。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也使得日本政府开始审视其原有的“护航舰队”的金融保护政策。迫于国际压力和国内要求,日本政府开始逐渐放松对金融的管制和对银行业的保护,也开始放弃以往“银行永不倒闭”的承诺,银行的垄断租金空间在受到挤压的同时也失去了政府的保护伞。另一方面,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出现,使得大企业的融资和投资方式多样化,这就使得日本的大企业出现与主银行离心的倾向,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2.从日本国内大企业方面来看,20世纪70年代的高速经济增长和80年代后日元的不断大幅度升值,为日本大企业积累了大量的盈余资金。主银行制度能够存续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企业有巨大的资金需求,从而才会和某一(或者几个)银行保持主银行关系。在企业自身拥有大量剩余资金的时候,企业对主银行的依赖性下降。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外资的流人进一步拓宽了企业融资的渠道。企业在减少银行贷款的同时,银行也在减少对企业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的下降弱化了银企间的紧密性,继而主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救助功能也受到削弱。
3.从银行业界来看,接连不断的银行合并与金融改组也给主银行制度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比如当众多相互竞争的企业共同拥有一家合并的主银行之后,它们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主银行对于企业的吸引力就自然下降
4.20世纪90年代日本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主银行制度倍受责疑,直接促成了“金融大爆炸”改革方案的实施。金融改革的实质就是对以主银行制为主体的金融体制的改革,促使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变,这极大削弱了主银行制的生存基础。另外,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房地产价格和股票价格的下跌,银行的坏账、呆账以及不良贷款的数量剧增,银行不得不提前收回对企业的贷款,并出售持有的企业股票以充实资本金,与企业间的债权关系和持股关系极大受到削弱。由于银行自顾不暇,更无精力去救助同样处于困境中的企业,主银行对于企业的救助功能也就名存实亡。
(二)主银行制的内在缺陷
外部环境冲击也许并不足以引起制度的变迁。日本主银行制衰落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内在的一系列缺陷。
1.银行主导的中介融资方式的内在缺陷导致主银行无法适应20世纪80年代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求。传统的观点认为,直接融资和中介融资之间是一种竞争替代的关系,而且认为直接融资方式比中介融资方式更有效率。然而由于现实中的市场并非完美的市场,直接融资未必更有效。直接融资和中介融资有各自的相对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互补关系。Franklin Allen和Douglas Gale在Comparing Financial Systems一书中指出,市场和中介在处理不同信息方面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对于一个投资项目的观点多样化和风险程度,是决定市场和中介相对优势的关键。中介化融资的特点在于,对一个项目是否决定投资的决策授权中介来决定。在此情况下,即使投资者认为该项目不好,资金也可能分配给这个项目,因为投资决策由中介而非资金提供者决定。当资金提供者与中介存在广泛一致时,这种授权运作良好,带来相当大的节约。这可以解释主银行制在战后对日本经济腾飞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观点多样化意味着即使一些投资者拥有和中介相同的信息,他们也会持有与中介不同的观点。当这种分歧足够大时,投资者就可能不愿意提供资金。因此,中介化的融资可能导致创新性项目的资金短缺。相反,市场可以使得投资者直接参与决策,根据各自获取的信息来自愿决定是否为该项目提供资金。因此,市场在为缺乏信息和投资者持不同意见的一些创新性产业融资时是特别有效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在发展新兴产业中更加成功。
日本经历了20世纪60、70年代高速经济增长之后,在进入80年代后期时,原有的投资机会已近乎枯竭,此时经济的进一步增长要靠技术的创新和新产业的出现来实现。主银行制固有的内在缺陷,显然无法为这种要求提供资金支持,而且由于主银行对于企业的监督控制功能,企业可能被迫放弃那些有风险但是可能获利的投资项目。相反,美国金融市场上风险资本的存在使得美国在发展新行业(信息产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带来了近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日本经济却由于缺少新的增长点而停滞不前。当一种金融制度安排无法满足经济增长的要求时,此种金融制度迟早要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更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新型金融制度安排。
2.日本政府的金融管制政策(如利率控制、业务限定、严格的市场准人限制、对金融竞争的抑制,以及对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等等)给银行提供了很大的租金空间,使得银行只需扩大贷款规模就可获得更多的收益。再加上政府以往“银行永不倒闭”的护航政策,使得日本银行丧失了业务创新的动力。进入80年代后,单一的业务品种已无法满足客户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主银行对企业的吸引力下降,产生离心倾向。再则,在资信良好的大企业逐渐脱离银行选择直接融资时,主银行不得不大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这无疑降低了贷款的质量,加大了贷款的风险。尤其是在地产和股票价格快速上升的阶段,银行内在的这种扩大贷款的冲动促使银行将大量的资金贷款给其他金融机构。这一方面对资产价格的飙升推波助澜,加剧资产泡沫的形成;另一方面其自身也一步步走向背负巨额不良贷款的深渊。在日本金融危机爆发后,主银行制之所以为人诟病,原因就在于金融管制和护航制度下的银行存在内在的扩大贷款的冲动,资金的不断注入必然导致资产泡沫的出现,以至最终诱发金融危机。
3.从企业与银行间的关系来看,虽然企业与主银行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能够为企业带来许多好处,但事实上,企业保持与主银行的长期密切关系也存在很多的劣势,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在直接融资不发达,或者企业无法到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时,主银行会凭借其垄断优势对客户企业收取高出直接融资成本的利息,即垄断租金。虽然企业可以选择其他的贷款者,但依然会存在附加的瑕疵,因为其他的银行可能会假定先前的关系是由于某种原因(例如企业经营风险增高)而终止的。在此情况下,其他银行很可能不愿意和该企业打交道。主银行正是利用其能够阻止企业发现有竞争力的贷款银行的那些因素来从企业榨取租金,即所谓的“敲竹杠”问题。因此,当企业可以选择直接融资,或者具备直接融资的条件时,将会通过对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的成本收益分析,来选择恰当的融资结构,降低对主银行的依赖性。由此可见,主银行制度下的企业有内在的一种远离主银行,或者说与主银行保持一定距离的倾向。这也可以部分地解释日本放松金融管制后,绝大多数具备直接融资能力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选择了与银行保持一定距离,降低银行贷款比例,增加直接融资比例的现象。
4.银行对企业的持股关系也是造成主银行制内在不稳定的一个原因。主银行稳定而长期持有企业的股票,这部分股票的隐含收益构成了银行资本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依据包括未实现隐含收益在内的自有资本金来决定放贷的数额,本身就是危险的做法。因为未实现的隐含收益是受到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的,是不确定的。当股票价格上升时,会导致银行盲目扩大贷款,而忽略了当银行出售这些股票后可能带来的股票价格下跌所引致的收益的大幅度减少。正因为这一点,在资产泡沫出现,股价飙升时,银行都开始竟相盲目扩大贷款;然而在当银行不得不出售股票来充实资本金的时候,大量股票的抛售导致股票价格的进一步下跌,进一步恶化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使得银行陷入两难境地。
二、对日本金融制度演化前景的预测
虽然1996年日本政府推出的“大爆炸”金融改革方案能对未来日本金融改革的方向确立市场主导的直接金融体制,但最终演化的结果很难说会是这样一种结果。金融制度作为经济域稳定的均衡结果的存在不仅仅取决于该域的变量的均衡,还要取决于其他互补性邻域的条件。在英美国家取得巨大成功的直接融资体制是与这些国家特定的政治域、文化域等相关域相耦合的结果。日本和英美国家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把这一制度移植到另一块土壤中是会结出同样的果实,还是出现“桔生淮南为栀”的局面,有待进一步深入的分析。
制度的演化呈现很强的路径依赖特性。Dine曾用数学模型证明了关系型融资制度对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反应的路径依赖性质:
命题:假定关系型融资在R经济缺乏发达的债券市场的情况下已经出现,而它在有发达的债券市场的A经济却不存在。在两种经济迅速一体化之后,下面两种情况可能出现:
情形一(收敛)
如果在发达的债券市场下关系型融资根本不可行,原R经济的关系型融资将在一体后消失。
情形二(路径依赖)
一体化之后,关系型融资在R经济继续存在,但借贷者也开始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本;银行的利润下降。两种不同的金融制度仍然可能并存。
根据这个命题,比照日本的现状,可以推测出日本未来的金融制度安排应该是情形二。但问题在于,这样两种金融制度究竟以何种方式并存呢?
如果从博弈均衡的角度来看待制度的话,那么可能存在多重均衡,即这两种制度可能有多种并存方式。作者认为可能出现这种均衡——双层金融制度安排。所谓“双层”指的是根据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条件和资金需求的不同划分成两个市场,在大企业这一块实行市场主导的直接融资的金融制度安排,而在中小企业这一块实行银行主导的中介融资的金融制度安排,从而发挥两种金融制度的各自比较优势,同时又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资金需求。在这两层结构的中间存在相通的通道。与银行保持关系型融资使得中小企业能够更早地进人证券市场。可以说,关系型融资这一层的制度安排相当于大企业的孵化器。当然这种双层制度安排需要设计出一个有效的方案来降低或者分散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关系型融资时所带来的贷款风险。
三、日本主银行制对中国金融制度安排的启示
主银行制在日本曾经取得的巨大成功以及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衰落,对于中国金融制度安排提供了很多启示。
(一)主银行制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虽然主银行制目前在日本已经开始衰落,大企业与银行间的这种关系已经渐行渐远,但是中小银行与银行之间依然维持着这种主银行关系,这说明主银行制对于中小企业还有很大的吸引力和生命力。如果能在中国对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进行引导(比如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的主银行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优惠),建立主银行制,则有可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主银行与中小企业保持长期的关系可以把前期较高的信息加工成本在较长的时间内均摊而且能从中获得垄断租金、政府诱导性租金、声誉租金以及信息租金等益处。
(二)主银行制下的公司治理机制对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借鉴意义
主银行制度下出现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给出了不同于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用手投票”或者“用脚投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治理机制的运行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如发达有效规范的资本市场、完善的经理人和劳动力市场等。然而这些条件目前中国还并不充分具备。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仅仅发挥了融资的功能,而资本市场的选择监督这一个重要功能却没能发挥出来。当前中国的公司治理基本是一片真空状态,在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改制完成,产权责明晰之后,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不失为一个理想的备选方案。
(三)国家在提供金融制度的供给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邻域的支持
从主银行制产生的过程看,这一制度安排是政府组织设计和政策变化意料之外的制度结果。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其他相关域内的制度安排的函数,因而单独改变制度安排,或者采取移植的方式供给制度的努力都是行不通的。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供给时要考虑到制度的历时性、相互关联性和相互依赖性。—项制度安排如果与其他域的现存制度无法耦合,或者说缺少相关域的支持,可能产生意料之外的制度结果。
(四)重新审视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和中介主导型金融体制的相对优势和两者的互补性主银行制让我们认识到,中介主导型金融体制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对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的相对优势(见表1)。主银行制的衰落在本质上恰恰是由于环境的变迁导致了这种相对优势不再存在,而凸现了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的相对优势。两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互补的。因此,在规划中国的金融制度安排时,不能盲目迷信、模仿美国的金融模式,也不能因为日本主银行制的衰落而无视银行主导模式的相对优势。
任何一种金融体系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一个能保证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之间良性互动的金融体系,绝对不足就事论事的,应该在规模和数量上追求最好的金融制度、政策和工具的集合;并且应该是平衡了各种利益冲突后的“最合理”的金融体系。
责任编辑: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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