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展文化产业,但政府主导的特点也很明显。大力支持和发展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提供方便,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是日本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
1、政府积极推动并倾力支持。1995年确立了日本在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2001年全力打造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2003年又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对振兴地区和地方文化,日本政府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政府应支援地区文化活动,包括重新挖掘、振兴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民间艺术、传统工艺和祭祀活动等;制定长期规划,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提供综合援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联手举办全国规模的文化节。
2、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日本不仅在政策上予以鼓励,而且还制定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197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该法经过20多次修改,于2001年更名为《著作权管理法》并开始实施。近来,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日本又制订了多部新的法律,如IT基本法、知识产权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可操作性强是日本文化产业法律法规的特点。新的法律颁布后,往往还有更为具体的措施相配套。
3、文化和市场深入结合。在日本,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大型文化活动要靠企业的参与和赞助,更重要的是,在演出界、电影界、出版界、广告界等拥有一支成熟的知名文化企业队伍。日本的文化产业不是由政府“包办”的,文化产业项目都进入市场操作。这是日本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经验。
4、中介组织作用明显。日本文化行业协会很多,几乎每个行当都有自律性的组织或机构。这些行业协会都是社团法人,负责制定行业规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进行行业统计。日本文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十分突出,被看作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日本文化产品的审查,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负责,而是由行业协会把关。
5、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日本经产省与文部省联手促成建立了民间的“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拨专款支持该机构在海外市场开展文化贸易与维权活动。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