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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一、日本银行业在强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日本银行业的强势在于资本实力雄厚,资本充足率和国际化程度高,同时日本银行资产质量高,盈利性良好。日本在1996年金融改革刚开始时共有11家大型商业银行2004年通过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与UFJ金融集团的合并,日本银行业最终形成瑞穗金融集团、三菱UFJ金融集团和三井住友大和金融集团这三大综合金融机构。日本的几大银行,在组织结构上除了设有我们熟知的信贷、零售、风险、客服等部门以及各类专家委员会外,还设立了亚洲部、欧洲部、美洲部等海外分支机构。这类机构的设立充分反映了日本银行海外扩张的战略。同时,也是适应与其有千丝万缕关系的综合商社对外投资、合作需要而设立的。

 

    日本银行资产质量高,不良债权处置有了突破。据统计,日本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已从2002年3月的26.8兆日元下降到2006年3月的14.2兆日元,不良债权率从2002年9月的8.1%下降至2006年3月的5.2%,2006年9月进一步下降到约4.6%。日本银行盈利性进一步加强,大大改善了日本银行的财务状况。2006年瑞穗集团、住友三井金融集团、三菱UFJ金融集团三大银行公布的2006财年业绩来看,三大银行均已扭亏为盈,净利润总计13 349亿日元(约合108.7亿美元)。


    日本银行虽然资产规模大,但在改变落后的金融管理体系和理念,处理巨额不良资产,改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创新能力,提高盈利能力等问题上,仍任重道远。目前,日本银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处置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成为最大难题。近十年来日本银行业不良贷款的积聚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1991年“泡沫经济”破灭后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全面曝光,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银行不良贷款的大量新增,以及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银行不良贷款的持续增加。据日本金融厅统计,因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地方银行风险经营而积累的不良贷款,由1993年9月的23.6万亿日元增至1998年末的87.5万亿日元,到2001年4月近150万亿日元。日本银行坏帐占日本名义GDP比重在1999年和2001年分别为9.0%和12.5%。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日本银行业运行的基本经济环境看,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是孕育和积聚银行风险的土壤。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应对日元升值和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出口扩大的内需政策刺激下,日本国内不动产和闲置设施产业快速发展,并带动土地和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上涨,银行为追求高回报而向不动产、建筑业商社以及信托、证券机构进行资金倾斜,大量信贷资金参与股票和不动产交易加剧了市场投机成分。同时,银行接受不断膨胀的资产担保向企业发放贷款。金融资产价格与实质经济发展严重脱节,为日本银行业运作埋下极大经营风险。


    从日本政府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看,金融体制的非连贯性和非均衡性对银行不良贷款积聚的影响。日本银行在过度保护体制下缺乏竞争、效益低下、管理薄弱的弊端未能改变。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资本市场和海外市场上推进程度不一致,日本政府在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拖延进程中,加剧了不良贷款问题的严重性。面对泡沫经济崩溃后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的现实,日本政府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采取了等待经济复苏以自行解决坏账的无为政策。
而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由于日本很多银行又出现了新的不良资产,使得这些银行更加惜贷,只想收回贷款而且拒绝新的贷款,其结果是,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银行贷不到款,资金周转困难,不良资产难以降低。


    2.以法人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使股东的权力难以发挥作用。在日本,股东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虽然仍拥有对公司经营者(或执行层)即董事的任免权,但在公司趋于大规模化和股东人数日趋增加,以及公司规模扩大所导致的经营活动的专业化和复杂化的背景下,仅以投资或投机为目的。这使得现实中一般股东难以获得对公司的治理和经营的发言权,其职能范围已大为缩小,也难以担负起对经营者监管的责任。


    在日本,公司中控制企业股权的主要是法人(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由于公司中法人持股占有绝对比重,股权结构以法人为中心,也有人将日本称为“法人资本主义”,特点为公司间法人相互交叉或循环持股。法人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较稳定,不以红利和“资本收益”为目的,不随股价变动而抛售;法人持股目的是取得公司控制权,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被持股公司的经营。在这一特定情况下,日本公司治理的中心自然也就围绕法人股东来展开,其结果所有者最终被架空,经营者得以行使决议权。


    董事本应是以其经营专家的素质为“资本”,通过股东会的选任而获得其地位与执行权的。然而现实中的董事,几乎全都是仰赖日本独特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从公司职员位置一步一步提升上来的。原本法律明文规定的,由股东会选任董事的制度,变为人事部门的工作环节,股东会成了一种仪式和过场,甚至被喻为“拍手大会”。更为致命的是,由于董事是由公司内部职员步步提升上来的,所以董事会内部各个董事之间,也无法完全摆脱职务等级的上下关系,董事原应具备的平等身份荡然无存。日本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充分保证法人股东的权力,保证其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保证了决策的时效性、可执行性。但缺少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有力监管,使得法人股东的重大决策常常因为权力过于集中而出现决策失误,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3.银行与企业相互控股的经营管理模式,增加了风险,降低了效率。日本银行与企业相互控制导向型的经营管理模式,银行处于经营管理的核心地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银行深深涉足其关联公司的经营事务中,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主银行体系。由于银行资本主要来自于占据支配地位的财团,因而更多地依靠债务约束和经营者的“团队精神”以及法人股东在银行非正常状态下的控制力。


    大银行成为提供信贷的带头人,是对公司有控制力的股东。它的优点是能解决投资不足的问题,但容易造成过度投资,导致大量坏帐。相互控股的经营管理模式虽稳定了银企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形成实力强大的金融寡头集团,但此举减少了竞争,增加了经营决策风险,降低了效率。不过近年来,该模式的外部监督在增强,机构投资者在稳步发展,许多大型公司开始公开上市,信息披露在不断加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不断增多。


    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由于日本的银行一般都大量持有融资企业的股份,并将其作为自有资本的一部分,因此股价下跌意味着银行自有资本的减少,同时增加了信贷风险,降低了流动性,资产运营效率降低。


    4.银行业务品种少,信贷风险集中,盈利能力差。2001年以前,由于日本三大银行多年来的主要业务集中于公司信贷业务,特别是房屋和地产贷款业务比重大,且当时该贷款利润高,从而使多数银行将主要业务集中于此,甚至把房地产贷款扩展到欧美市场。但之后,受市场波动和十年来日本巨额不良资产的影响,最终房地产信贷业务及相关衍生产品发生风险,形成新的损失。这几年,导致银行信贷余额连续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企业资金需求减少。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决定加快处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银行为了防止和减少不良债权增加,提高了放贷门槛,贷款发放额减少。2007年,日本全国银行业的信贷余额为516.92万亿日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各家银行资本收益率都在降低。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日本银行由于信贷投放和货币市场投资过于集中,所以当美国房地产信贷业务及相关衍生产品发生风险后,日本银行的信贷资产及大量持有的其他美国债券,出现资本缩水,严重亏损,风险激增。

 

    二、制约日本银行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日本经济实力的强大,并没有带动日本银行业做大做强,反而产生了巨额不良资产,而且暴露出了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经营管理模式效率低,业务品种单一,创新能力差等种种弊端,究其深层次原因,可归结为日本独有的主银行制度,独特的组织文化和传统的教育制度。

 

    1.主银行制度使得企业产权模糊,经营权和管理权相互制衡。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折旧和利润留成)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8.3%,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而且日本银行与企业的这种关系相当稳定,一旦结合就很难变动,这样,就逐渐地形成了主银行体制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在日本,企业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主银行,银行无论大小都担任一些企业的主银行。在主银行制度下,由于各银行不仅作为主银行对融资对象企业贷款和组织辛迪加贷款,而且还参加其他企业主银行所组织的协调融资,所以主银行与企业的关系不只是一个企业和一个银行的关系,而是一个企业和许多银行的关系,一个银行和许多企业的关系。换言之,主银行制度实质上是企业与银行的整体关系。

 

    银行控制着企业,那么这些银行又被谁所控制,还是银行,即银行的主银行。日本的大银行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持有这些上市公司最大股份的通常都是集团内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实业法人(终极控制者仍是银行),他们参股控制银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参股做大股东,通过控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掌握银行的人事任免,通过派遣内部员工担任银行的董事成员和高层经理来控制银行的经营和管理。比如说,在日本商业银行的董事会中,有一名以上的董事常常是主银行的前任主管,这是日本商业银行的通行做法。这位前任主管实际上就是为主银行收集信息,并对银行主管实行严密监控,当对银行主管经理的经营业绩不满意时,就可以利用股东大会罢免这些经理人员。另一种是与关联企业和集团成员企业一道共同参股银行,达到控股的目的。这样,集团内银行与银行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复杂的相互持股和循环持股关系,微妙的平衡、相互制约、“命运共同体”就在此间慢慢地形成,一同走向繁荣,一起落入深渊。

 

    2.金融危机使银行业资产贬值,坏账增加。金融危机对日本的直接影响体现在:日本三大银行和地方银行持有的次贷相关金融商品相对自有资本比例较高,随着这类金融商品的贬值,地方银行经营恶化。此外,一些由美国雷曼兄弟公司投资的企业因雷曼公司破产而破产。但日本受到的金融危机间接影响比较严重,一是股市低迷,二是出口疲软。金融危机导致日本股市资金外流,股价暴跌。股价下跌的影响已超出虚拟经济范畴,它直接影响到了实体经济。日本的银行一般都大量持有融资企业的股份,并将其作为自有资本的一部分,因此股价下跌意味着自有资本的减少,很多银行便收回贷款而且拒绝新的贷款,其结果是,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银行贷不到款,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扩大再生产规模,后继乏力。近年来日本内需很弱,经济主要靠出口支撑,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很多出口企业因出口利润锐减或无法收回货款而倒闭,致使银行无法收回贷款本息,最终使得银行坏账增加。

 

    3.独特的组织文化保证忠诚的同时,也扼制了银行发展的活力与效率。探索日本银行成长之谜,大多数人都会为其独特的组织文化所吸引。与其它国家组织文化不同,日本的银行具有强烈的组织弹性、分散决策、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晋升制度等特征。在欧美,银行内部的分工和人员配置是以严密的职、权、责的界定为原则的。在这种组织结构下,组织成员的责任和权限明确,人们只要按要求完成自己分内的任务即可。与此相比,日本银行的分工比较暧昧,人员配置具有比较大的弹性,人员内部流动性大。使分工和人员配置得以弹性化的原因是日本银行的职业培训和岗位轮换制度。前者是对新采用的员工所进行的所谓“银行内教育”,后者是指对员工实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

 

    在银行内部的决策和信息传递上,日本银行也有不同于欧美企业的特征。与责权利界定分明的组织结构相适应,欧美银行内部的决策过程一般被加以程序化了。在这种程序化的决策制度下,不仅是重要的决策,就连一些临时的应急措施都要由经营者做出,部下只是被动地接受上司的命令并将其完成而已。这种管理方式带有集中式管理的色彩。而在日本的银行,各部门往往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首先制定出自己的方案,然后逐级将其报送上司。经营者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作出总体决策,交属下有关部门执行并对其进行监督,至于一些具体的方法和步骤则由执行者自行决定。这种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对现场自主管理的重视和自上而下的监督,三者互为前提,互为补充。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缘故,不难设想责权利界定不十分明确的分工和分权式的决策体制有引起活力不足和效率低下的可能性。但是,这一组织缺陷在日本企业中却并没有成为严重的问题。原因主要是日本银行有一套与这种松散的组织结构相辅相成关系的雇佣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便是这种企业文化的重要特点。员工一旦正式被录用,将可以一直在该企业工作,并且随着员工工龄的增长,他的工资和奖金也在增加,这种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会伴他一生,直到他退休,拿养老金。但同时,员工一旦进入一家企业,那他跳槽到其他企业的成功率也几乎为零了,因为其他企业会认为一个人应该为一个企业服务一辈子,而不应该频繁跳槽。日本独特的组织文化最大程度保证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对企业的忠诚。

 

    4.重工轻商的文化理念和传统的教育制度,使得日本银行缺乏现代金融创新能力。日本的教育制度和文化理念十分重视基础制造业技术和工程科学,但却忽视了金融和财务的教育、管理、创新和研究。在日本,商学院屈指可数。日本管理体系的雏形,来自日本制造业,而日本金融业体系始终没有独特之处。在提升创新能力方面,由于日本金融行业受到日本制造业的影响较深,创新性人才和创新性环境及条件都大量缺乏。银行创新性人才不但要求有很高的智商,而且还应具备独立作战的创造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而日本制造业的团队协作和粗犷分工体系培养的是全面性、执行性和合作性的人才。另外日本制造业高效影响着银行业环境与激励手段的创新,日本制造业是长期就业方式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而银行经理人有鲜明的个性、明晰的目标、不断晋升的心理状态和多劳多得的价值观,这种行业氛围不能用培育蓝领员工的方式来实现。日本制造业以提供长期雇佣,稳定收入,无竞争的政策,最大程度地激励员工,而银行业所处环境变动莫测,竞争激烈,流动性高,激励手段遵循绩效评估的原则。这使得日本银行业需要在日本传统制造业文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文化中,争取占有一席之地,树立现代银行文化,以利于日本银行业的创新发展。

 

    三、日本银行业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启示

 

    1.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和建立风险预警制度,推动银行加快坏帐核销、扩充资本规模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巨额坏帐不仅严重损害日本银行业发展,也是日本经济复苏和金融改革推进的重大障碍。有鉴于此,我国商业银行更应认清今年世界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全球通货膨胀压力有所加大,不确定风险进一步增加的国际环境。以及国家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影响,外贸出口与投资增速将有所放缓,金融市场将继续稳定发展,流动性过剩局面和人民币升值趋势仍将持续,股票市场将在震荡中再创新高,银行业来自外资银行和”脱媒化”趋势的压力增大,综合化、国际化经营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的宏观发展形势。紧缩信贷规模,调整信贷政策,降低经营风险。利用资本市场扩充核销坏帐的资金来源,增强银行资本运营能力。同时,金融监管当局设立科学、合理的金融监管标准,促进各金融机构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和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并推动银行加快坏帐核销、扩充资本规模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p#分页标题#e#

 

    2.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既防范风险,又提高决策的有效性。日本银行业法人控股的公司治理结构虽有决策快、执行力度大等特点,但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削弱了,继而会造成决策风险,产生损失。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商业银行要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行长经营层之间的权力划分和权力制衡的有效结构,通过高级治理层权力制衡,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假如单独设立的条件不成熟也应指定某个部门承担起该治理责任,但必须与市场、交易等部门进行分离,并保持分析判定、治理决策上严格的独立性。最后,明确各部门风险治理中的定位和职责,理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审计部门的治理边界。

 

    3.建立我国银行与企业的新型关系,促进双方合作共赢。首先,在银行与企业间划出清晰的利益边界。银行和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都应该受到《公司法》的约束。银行和企业间完全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对等关系,所以应该在银行和企业间划出清晰的利益边界,均要以利润最大化为各自经营目标,行为都应受到法律规范和市场调节。其次,使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契约化。银行与企业间应该是一种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经济交往中,双方关系的基础应该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贷款合同、抵押文件、存单等契约性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任何超越行为边界的侵权行为都应该受到制裁。再次,使银行与企业的交易变为一种双向选择的竞争过程。企业可以根据各家银行提供资金与金融服务的价格、成本、质量、效率等状况,自主地选择开户银行。而商业银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货币经营者,也根据企业自有资本的大小、经营绩效、发展潜力、信用记录等来决定是否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以银行与企业之间交易的达成应该通过双向选择的竞争过程来完成。最后,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建立共同的风险防范机制。从信贷资金的周转过程来看,企业直接支配的就有三个,因此,银行除了实行和完善抵押、担保贷款,加强对风险资产的比例管理以及完善呆帐准备金制度外,还要建立银行与企业共同防范信贷风险、依法保全资产的机制。银行参与企业的资信经营评估,建立贷款企业的信用档案;企业应该为银行提供真实信息。同时,银行也要进行信贷资金营运的跟踪稽核,利用银行的信息优势,指导企业规避风险。

 

    4.我国商业银行要多方面加大业务创新力度,推出新产品,最终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改善银行资本状况。日本银行业业务品种少,信贷风险集中,创新能力差启示我国商业银行要学会经营风险,加大业务创新力度,研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提升服务品质。商业银行应广泛开展市场调查,开发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信贷品种,推出新的贷款方式,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根据贷款消费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安排贷款和偿还方式,而不能将某一类型的贷款拘泥于一种方式;积极创新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和保理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形式,并加强对贷款对象的信用分析和要求充足的贷款抵押担保来加强风险的控制。

 

    在资本业务创新方面,为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尤其是附属资本过低的问题,除了让效益较好、经营稳健、规模较大的银行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或购并等资本营运方式增加股本外,更主要的是通过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增加附属资本,补充资本金的不足。在存款业务创新方面,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存款工具和业务手段的创新。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工具,先进的转账支付手段能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有利于稳定现有的客户群,增加存款。

 

    我国商业银行还应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创新。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迅速增加代理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大力发展租赁业务;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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