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平方向分化的劳动生产率
具体地与农业专职人数、经营者能力、劳动管理各不同水平相联系,讨论劳动生产率即农业专职人均农产品销售额的变化。结果如表3(略)所示。
由表3(略)可以得出以下3点结论:(1)专职数2人以下的农户中,经营者能力水平低的农户人均销售额613万日元,经营者能力高的农户668万日元,都超过了600万日元。(2)专职数2~4人时,不论经营者能力如何,只要是在劳动管理水平低状态下,人均销售额都在500万日元左右,比2人以下状态还低。而在经营者能力低、劳动管理水平普通的状态下却达到659万日元,能力高但劳动管理水平普通时为616万日元,劳动管理水平高时达到755万日元。特别是经营者能力高且劳动管理水平也高的农户都在700万日元以上,与经营者能力低且劳动管理水平也低的农户之间的差距有262万日元,差别明显。(3)专职数4人以上,在经营者能力低状态下,人均销售额很低,只有516万日元。当经营者能力高时能达到760万日元,两者相差244万日元。
三、农业劳动组织的垂直分化
(一)垂直分化的内容
对于农业劳动组织的垂直方向分化,根据其规定要因即农业专职人数、劳动分担数、劳动管理水平的不同层次来阐明其内容。本分析中,把分担总数用3以下、4以上来划分,3以下为分担少,4以上是分担多。另外责任合计表示的是任命负责人数量比例数。分析结果见表4(略)。由此可得出3点结论:
(1)随着农业专职人数的逐渐增多,劳动分担数多且劳务管理水平高时,“没有经营者以外的负责人”的农户比率较低;与专职2人以下且劳动分担数少的农户具有82%高比例现象相对比,即使是4人以上且劳务管理水平高的农户也只有20%的低比率;但在4人以上且劳务管理水平低的农户中却达50%以上。
(2)随着专职人数增多,在劳动分担数多且劳务管理水平高的状态下经营主以外的责任者合计数都很高。具体来说,与专职2人以下、劳动分担少农户0.3的比率相对比,4人以上、分担数多且劳动管理水平高的农户具有极高的比率,达2.4。
(3)在经营主以外的人成为责任者的部门里,其比率也显示为40%以上,在专职2人以下农户中没有看到,在专职2~4人农户且劳动分担少的农户中也没有发现,专职4人以上的农户也是同样。但在专职2~4人农户的劳务管理水平普通和较高的情况中,依据“特定的作物品种”来设置责任者的农户有40%多。另外,专职4人以上且劳务管理水平普通的农户中,依据“特定的作物品种”的有56%,劳务管理水平高的农户中,依据“事务及会计”的有63%,依据“特定的作物品种”的有44%,特别是依据“事务及会计”设立责任者的现象应给与关注。
(二)垂直的分化与劳动生产率
同样地,采用农业专职劳力人均销售额指标来评价在经营主以外设置责任者时的劳动生产率变化及其意义,表5(略)是分析结果,说明3点问题:(1)专职数2人以下时,当分担数少时平均每人销售额有620万日元,分担数多时有657万日元,比专职2~4人的农户的一部分和专职4人以上的农户的一部分还高。(2)专职2~4人的农户中,随着经营主以外的责任者增多,平均每人的销售额也增加。具体来说,分担数少且劳务管理水平低的农户较低,只有493万日元,而分担数多且劳务管理水平高的农户是755万日元。(3)专职4人以上的农户,分担数多和分担数少的两种状态下比较,在经营主以外设立责任者数多的其平均每人的销售额反而变少。也就是说,在专职人数及劳动分担数增加的状态下,由于劳动管理水平也在提高,因而经营主以外的责任者数增加时,劳动生产率不一定得到提高。
四、结论
日本农业就其一部分来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农业劳动力的增加,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实现了经营现代化。从作为家业的家族经营不断地向依存雇佣劳动的企业经营成长。本文从这个角度观察探讨,所得结论概括如下:
1.在农业劳力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劳动组织形式有水平方向分化(分业的扩大)和垂直方向分化(阶层性的扩大)。
2.农业劳动组织水平方向分化时,在专职4人以下的状态下,随着经营者能力和劳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原来依据“机械、手工作业”进行分担之上,又增加“技能、单纯作业别”、“作物别”、“管理、生产作业别”三个依据,并有依据“家族成员性别”、“辈分别”分担的倾向;但是当专职人数达到4人以上时发生转变,向着“充分使用雇佣者”、“经营管理”、“事务”及“与外部联络”的新方向发展。
3.农业劳动组织垂直方向分化时,在专职人数增加后,伴随着分担数的增加及劳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经营者以外不再任命其他责任者的农户比率从82%(专职2人、分担少的农户)大幅降低到22%(专职4人以上、劳动管理水平高的农户)。而且随着部门数、专职数和分担数的增加及管理水平提高,设置经营者以外的责任者的依据首先是“特定作物结构”,其次是“特定生产作业”;当达到专职4人以上以雇佣为前提时发生转变,是根据“管理及会计”,按照“作业别”或“设施及农场”来设立责任人。
4.关于劳动组织分化的意义,观察专职劳力的人均销售额的关联度发现,加强水平方向分化能提高人均销售额,但是加强垂直的分化与提高人均销售额没有必然联系。
以上4点说明,专职不足4人的农业经营(多数是家族劳动经营),由于经营者能力、劳动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经营组织的分化也加快,就其特征来说,是沿着“家族中性别、辈分”、“作物品种与技术(土地利用)”、“机械”等为中心轴来进行的。但在专职4人以上的农业经营(多数有雇佣劳力经营)中,随着经营者能力的提高,经营组织沿着由“雇佣劳力间的能力”、“管理及会计”到“与外界交涉责任”等新的中心轴进行着不断分化。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