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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日本负责民航事务的是隶属于运输省的民航局。日本民航基础设施筹资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民航业的“特别会计”(SPECIAL ACCOUNT,或译作“专门帐户”更贴切一些)。另外,日本对民航基础设施的管理体制也很有特色,特别是其对机场进行分类管理比巴西做得更细。


  (一)“特别会计”。日本民航“特别会计”由国会批准设立,由大藏省委托民航局执行,主要宗旨就是为民航基础设施投入提供较为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特别会计”的资金来源包括:航油税、空港设施使用费(起降费和停机费等)、机场内商业租金收入、大藏省提供的一般预算资金、向大藏省借入的资金,等等,其中空港设施使用费构成了全部资金来源的大部分。“特别会计”的支出项目包括:中央政府管理的机场建设费用和日常运营费用、航路整备费用,对地方管理的机场进行部分投资,等等。


  (二)对机场的分类管理。尽管日本也将民航基础设施定位为公共产品,认为应该由政府进行投入,但日本中央政府并不对所有的民航基础设施大包大揽,因为“特别会计”的资金毕竟有限。日本将机场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大型国际机场,有东京国际机场、新东京国际机场、大阪国际机场、关西国际机场等四个机场,第二类主要是国内干线机场,目前有26个,第三类为较小的民用机场,第四类为军民共用机场。在上述四类机场中,第一类机场和大部分第二类机场为中央政府投资建设、拥有和管理;第二类机场的一小部分由中央政府投资建设、拥有但由地方政府管理;第三类机场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拥有和管理;第四类机场由军方拥有和管理。当然,为了鼓励地方政府发展民航基础设施,特别会计对第三类机场的飞行区基本设施(如跑道)可按50%的比例投入。


  日本机场的具体管理方式基本上是由各级政府直接管理。中央政府拥有的机场大部分由运输大臣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拥有的机场由相应的政府部门管理。但同时,日本政府也在探索商业化的路子来提高机场的筹资效率和管理效率,如新东京机场就是由政府设立“新东京国际空港公团”来具体负责机场的日常运营,关西机场由“关西国际空港株式会社(股份公司)”进行运营。日本的“公团” (AUTHOURITY,与美国的机场管理局是同一个词)是公法人,受政府委托管理带有公共性质的事务,并进行商业化运作,但不是以赢利为最高目的。关西机场投资巨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赢利,但流量大,具备商业化和企业化的基本条件,所以仍然能够吸引投资,而且投资者基本上是当地的大财团,这些财团的发展对关西机场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