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小城市发展的新特点
近年来,日本的大城市发展呈现停滞趋势,而众多新兴小城市的发展却势头强劲,一改以往的发展迟缓、结构趋同、管理落后、功能低下的落后局面,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发展迅速,呈“跃进式”。90年代以来,日本的小城市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经济实力上也得到迅速发展。尤其是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其发展更呈跃进之势。据统计,在1990--2000年的10年间,日本的小城市数量由249个增加到448个,占全国城市的比率已从54.6%增至66.7%。另据日本《东洋经济统计月报》,1998年对日本城市排序的统计结果,在日本全国城市中,增长力排在前10位的都是人口不足10万人的小城市。这些小城市的人口与 5年前相比,多数增加 10%以上。有的如千叶县的八街市与 5年前相比,人口竟增加 26.6%。再以增长力排在前50位的城市来看,城市人口不足10万人的小城市有43个,占86%。而其余占14%的7个城市,人口也仅为11--26万人。从发展来看,1988年增长力排在第一位的是千叶县的浦安市,人口为12.3万人;1993年占第一位的是兵库县的三田市,人口为10.l万人;1997年排在第一位的是千叶县的印西市,人口为6万人;1998年排在第一位的是北海道的石狩市,人口为5.4万人;2000年排在第一位的是倚玉县的吉川市,人口为5.6万人;可见,城市增长力排列顺序的首位,已越来越为人口不足10万人的小城市所占据。
2.调整结构,健全财政。据《东洋经济统计月报》1997年对全国城市财政健全情况的调查显示,在因亚洲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而使多数城市财源不足和公债依存度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一大批小城市经过经济结构调整后,财政体制得到健全。在人均实际财政负担最轻的前20位城市中,80%是5--10万人的小城市。而其余占20%的4个城市,人口也仅为12--15万人。从爱知县的知多市来看,该市位于知多半岛西岸,面临伊势湾。全市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有8万人。1997年度实际财政负担占标准财政规模的2%,而人均实际财政负担仅为4000日元,成为日本全国财政负担最轻的一个新兴小城市。
3.地区合作日益增强。据1998年《地域经济总览》的统计结果,仅在1996年4月至1997年9月的一年多时间里,日本各都道府县就实现了59起地方政府的合并。此外,还实现了5起市与市、市与镇村的区域经济合作。例如,大分县的两个相距不到10公里的临海小城市日桥市(面积152平方公里,人口为3.7万人)和津久见市(面积79平方公里,人口为2.5万人),达成“臼津经济合作协议”。这一合作包括对制定和实施两市的市镇村计划,对公园及公墓的设置、管理及运营,对传染病医院、急救医疗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等等。在其他市与镇村的地区经济合作中,还包括农业合作,发展旅游观光,一般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及综合文化设施的建设等合作项目户。
4.辐射范围逐渐扩大。早在6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东京、大版、名古屋三大城市圈的辐射功能已早为世人皆知。而小城市的作用却往往不被人们注意。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小城市作为一个地区经济的中心,对镇村经济辐射的功能与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例如,北海道的北广岛市(面积119平方公里,人口为5.5万人),近年来利用离于岁机场较近的有利条件,积极迁入工厂,加速进行住宅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通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整备计划,使城市发展异常迅速。据统计,在1991-1996年的6年间,北广岛市的企业数从1295家增加到 1503家,增加 16.1%;从业人员增加 18.9%。在 1998年全国城市增长力排序中,由上年的第15位跃居第2位。由于该市位于北海道首府札幌市南部10余公里,地处石狩平原中部的铁路、公路、河流的交汇处,正在同地处北部的石狩市一道朝着分担道首府机能的方向发展。同时,该市对南部的南幌、长沼等市镇村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辐射作用。此外,在奈良县的五条市(面积89平方公里,人口为3.7万人),也以发展地区经济合作等方式,正在对吉野镇、天川村等3镇10村发挥小城市的辐射功能。
二、小城市发展取得成功的原因
日本小城市之所以取得跃进式发展,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而选好比较符合本市实际并能发挥优势的成功之路,又成为决定的因素。
1.实施重大建设工程,与国际经济接轨。北海道的石狩市,在90年代是个很不显眼的小镇(石狩镇)。1996年9月施行市制,由镇升格为市(面积118平方公里,人口为5.4万人)。该市北面与北海道首府札幌市相邻接,背靠石狩平原,为石狩川入海处。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通过实施《石狩湾新港建设计划》,建成为国际港湾城市。据日本总务厅统计局《事业所、企业统计调查》显示,石狩市1999年的企业数已达到1669家,从业人员增加到2万人。在1997年增长力排序中居全国第5位,1998年跃居首位。
2.依托大城市,发展城郊住宅区。椅玉县的吉怖(面积32平方公里,人口为5.6万人),是1996年改为市的保有田园风光的新兴小城市。该市位于江户川畔、东京围内,以户建住宅为中心进行宅地开发,作为城郊住宅区,人口急剧增加,并与首都高速公路、党磐高速公路、东京外环路相邻,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外部环境。1995年创建吉川·松优工业小区。工业品上市额1998年比上年增加 11.5%。在全国城市增长力排序中,1999年为第18位,2000年跃居首位。又如,爱知县的日进市,是1994年施行市制的新兴小城市(面积35平方公里,人口有6.2万人)。该市离大城市名古屋只有10余公里,随着名古屋城郊住宅区的急剧发展,城市住宅建设和人口增长迅速,商业及消费类指标增长显著。据日本通产省《商业统计表》统计,日进市1994年零售业年销售额比 1988年增加 66.1%,同期,批发业年销售额更增加134.6%。该市在全国城市增长力排序中,1997年为第6位,1998年名列第3位,也是全国发展较快的小城市之一。
3.工商住宅综合发展,建设“智能城市”。在距大皈府不足50公里的泉南市(面积47平方公里,人口6.2万人),与1994年建成的关西国际机场相邻,在大版湾沿岸地区进行“邻近城镇”的开发取得进展。到1996年,商业店铺面积发展到1.34万平方米。商品零售额与 1991年相比增加 104.7%,其城市商品零售额增长在全国各城市中居第1位。商业从业人员增长居第5位,与商业有关的其他指标也增长显著。此外,泉南市住宅建设也增长迅速,新增住宅面积居全国城市的第9位,正在向大贩府城郊住宅区的方向发展。在全国城市增长力排序中,1988年为408位,1993年为178位,1997年为33位,2000年上升为第10位。该市与泉佐野市、田夙镇一起被日本建设省指定为“智能城市”。
4.创建“工业小区”,发展新兴小城市。创建“工业小区”是日本政府扶植中小企业现代化的一项措施,也是改造旧城市推进小城市建设的一项创举。通过这一组织形式,将分散在原市区的企业组织起来,迁移到市郊指定地区,集中在一起建设现代化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据调查,早在1961年日本全国已设有10处工业小区。20年后的1981年,占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的工业小区已达600处。其中,占地300公顷以上的较大规模工业小区也不下50处。至世纪之交,日本工业小区不仅在数量上显著增加,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已发展为工业小城市。例如,位于岩手县江刺中心工业小区的江刺市,就是由工业小区发展起来的小城市。该市占地363平方公里,人口为3.5万人。1996年已有企业1491家,从业人员1.3万人。从全国城市增长力排序来看,1998年该市为522位,1993年为156位,1998年为第5位,2000年上升到第2位,成为全国发展较快的新兴工业小城市。此外,石川县的松任市(占地60平方公里,人口 65万人),居2000年全国城市增长力排序的第8位。这些新兴小城市的发展,向人们展示出:迁入工厂----人口增加----充实商业机能,已成为理想的“小城市成长的构图”。
三、日本政府对小城市发展的宏观管理
政府的宏观管理是小城市发展的重要保证。战后日本政府对小城市发展的宏观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城市发展计划。战后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层次多种类型的城市发展计划。据统计,迄今日本实施的有关国土开发和城市发展的计划,分为全国计划、大城市圈整备计划和地方城市开发促进计划等三大类,下分14小类,共约有200余项计划户如《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国土利用计划》、《首都圈基本计划》、《首都改造计划》、《筑波研究学园城市计划》,以及《地方开发促进计划》、《地方城市开发建设计划》等等。这些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日本的城市化及小城市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指导作用:(l)计划向各地方展示出国家的未来城市发展蓝图,从而诱导各地城市据此制定开发计划;(2)计划确定的重点政策,向各地提供了政府的“政策预报”,便于各地方城市主动调整市政建设的投资方向;(3)计划提供了政府对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分析,尤其是城市发展的形势分析,引导小城市适应国际化环境,与国际经济接轨。
值得一提的是,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政府在制定并实施国土开发和城市发展计划中,积极推进地区开发,有力地促进小城市的发展。如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的《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划》(1986--2000年),就是要建设国际化的“多极分散”型的国家。其方针主要有两条:一是进行大规模的地区开发;二是搞活地方城市经济。日本政府在地区开发的指导思想上,与以往相比也有明显的转变,即由过去以中央政府为主,变为以地方政府和民间为主,主张更多地依靠地方力量发挥地区经济;由过去在各地区建设重化工业联合企业和大型工业基地为主,转向扶植各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由过去注重大城市及城市圈的建设,转向注重地方中小城市的发展。90年代以来,在日本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各都道府县在地区开发和发展中小城市上,着实下了些工夫。其主要途径有:建设地方新产业城市;发展“高技术工业聚集区”;实施“高科技园区构想”以及在落后地区建设工业开发区等。例如,日本政府根据各都道府县的申请,指定15个市及地区为重点发展的地方新产业城市。其中包括:爱媛县的东予市(3.4万人);宫崎县的延冈市(12.7万人)、日向市(5 9万人);长野县的松本市(20.2万人)、椰访市(5.3万人),等等。先后实施5次建设基本计划。仅第4次建设基本计划就投资322900亿日元。在1984-1990年先后动工兴建的“高技术工业聚集区”,就有26处。例如,以北海道札幌市力中心我3市l镇构成的“道央地区高技术工业聚集区”,占地面积13万公顷。从1989年2月动工,预计用10年时间建成日本北方的高技术产业基地。在“高科技园区”方面,如静冈县的滨松高科技园区,起步于滨松市都田开发区,逐步扩展到2市1镇,面积为3.5万公顷。1986--1995年从业人员年均增长11.3%,目标是建成滨名湖国际高技术开发中心。设在冲绳县的亚热带技术中心,包括那霸市等8市8镇1村,面积约7万公顷,目标是建成亚热带资源开发利用基地。为建设低开发地区的工业开发区,日本政府在37个道县中选定91个地区,包括北海道的根室市(3.4万人)、宫城喜的古川市(7.2万人)、鸟取县的鸟取市(14.7万人)等146个市、367个镇和35个村。对这些低开发地区的中小城市,在工业用地、工业用水、确保劳动力和运输设施的整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促进工业开发和城市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差距。
2.颁布实施城市建设法规。在日本制定并实施城市建设法规,已有80多年的历史。早在1919年日本就制定了《城市规划法》,以后修改多次。据统计,战后日本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的有关国土开发与城市发展的法律,大致分为九大类,近220件。其中,直接推动城市发展的法律,就有近40件户这些立法既坚持政策的连续性,又坚持法律的阶段性。战后日本制定的一系列城市建设法规,都是以“促进开发”为首要特色的。在实施这些法律时,采取促进城市开发的一贯政策,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为保证城市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又以针对不同阶段的情况分别立法来加以保障。如日本政府为加快小城市的发展,在颁布《新市镇村建设促进法》(1956年)、《关于市合并特例的法律》(1962年)的基础上,在1965年又颁布了《关于市镇村合并特例的法律》,以后又在1975、1989、1995年先后修改过3次。可见,战后日本城市立法的突出特点是:其一,政府每隔10年左右针对新的情况制定或修改一次立法。其二,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日本政府颁发的一系列城市开发促进法,都明确地提出了城市发展的方面和目标。同时,在开发促进法颁发之后,紧接着便发布《施行令》或具体的相关法规。如在1968年颁发《城市计划法》之后,紧接着又颁发了《城市再开发法》(1969年)、《新城市基础整备法》(1972年)、保护城市绿地法》(1973年)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方法措施。再有。是既制定限制性法规,又制定鼓励性法规。这种限制和鼓励的双重功能,有的体现在同一法规中,有的是两部法律。如1956年在颁布《首都圈整备法》的基础上,1957年颁布了《关于限制首都圈原有市区工业法》,又于1966年颁布了《关于整备首都圈近郊的财政特别措施的法律》。这里所说的首都圈,不仅仅指东京都,而且包括东京周围140多个中小城市。
3.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推动城市发展。(1)日本政府通过历年的财政投资贷款,推动城市建设。据统计,1953--2000年,日本的财政投资贷款规模已由38亿日元增至374660亿日元,48年内增加约9858倍。从2000年度的财政投资贷款计划来看,在实施第7次全国住宅建设5年计划时,投向住宅方面的贷款额已达127619亿日元(占29.2%)。这一巨额的财政投资贷款,是通过住宅金融公库贷给城市基础整备公团等事业团体,从事住宅建设、住宅市政建设和市区的再开发等事业,对城市发展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2)日本政府采取财政补贴等优惠措施,促进小城市尤其是新兴产业城市的开发。例如,日本政府允许某些地区发行地方债券,并由国家财政补贴其利息。据统计,仅在1965-1971年就向新兴产业城市和工业特别整备地区补贴利息总额47亿日元;(3)设置专门的金融机构,对一些边远地区的城市发展提供贷款支持。如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负责向北海道、东北地区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负责向冲绳县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据统计,2000年度仅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一家的贷款总额就达到2429.38亿日元户这些专门金融机构的贷款,都投放在当地重要的建设事业上,促进了边远地区中心城市和小城市的开发与建设。
4.扩大政府公共投资。战后日本政府的支出,包括政府的消费和政府公共投资。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的政府支出占国内总支出的比例大体上保持在15%一20%左右。在政府支出中,与1950年相比,2000年的政府消费总额增加 115倍,而政府公共投资总额却增加 210倍。在 1950-2000年的 50年间,政府消费总额年均增长10%,而政府公共投资总额年均增长11.3%。日本政府通过扩大公共投资在城市发展上起了重要作用。首先,政府公共投资为城市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经济条件。因为政府公共投资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港口、工业用地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设施的建成,极大地促进了中小城市的企业迁入、人口增加和商业繁荣,加速了城市经济集聚的进程。其次,影响和调控了城市发展的方向。据统计,在战后日本历年的全国资本形成总额中,政府投资所占比率一般保持在20%-25%左右。政府的这一巨额投资,也是按照产业政策实施的。因而起到了制约和诱导作用。再有,为地方城市资本积累提供了重要来源。在日本地方城市发展中,资本积累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当地工商业的资本积累和集中;二是政府的公共投资。正如日本一些地方官员所承认的那样,“在决定每年的投资额时,应将政府投资作为景气调节手段的作用考虑进去,以便灵活运用这些资金”。此外,尤为突出的是,大力增加教育投资,加紧培养人才,对城市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在1950-2000年的50年间,日本财政支出中的教育经费从15.98亿日元增加到55.039亿日元,猛增3443倍严教育经费的增加,为各地区工业现代化和城市经济发展培养出大批各类技术、管理人才和熟练劳动者。人才的集聚,对日本的城市化,尤其是对小城市的发展越来越成为重要的促进因素。日本的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第一条“成功经验”。 #p#分页标题#e#
责任编辑: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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