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日本的金融改革已经进行了三轮,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日本的经济金融问题依然严重,这是由于日本金融体制所固有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弊病。新一轮的金融改革面临着很多困难,能否成功也是一个未知数。
关键词:日本 金融体制 改革
自泡沫经济破灭以来,日本的金融界就一直处于混乱和危机之中,虽然进行了多次金融改革,但总的来讲收效不大,进入2003年后又有一连串的问题出现。日本第五大银行理索纳金融集团由于资本充足率降至3.7%,低于政府规定的4%而不得不向政府紧急求助2万亿日元。同时各大金融机构亏损严重,世界上最大的银行集团瑞穗集团公布了日本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亏损额,在截止2003年3月31日的会计年度中,集团亏损额达2.38万亿日元(约全205亿美元),比上一年度的9760万亿日元(约合79亿美元)增长了1倍多,而同时日本的第二大银行三井住友集团、第三大银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和第四大银行日联集团也宣布,在截止2003年3月31日的财年中,亏损4650万亿日元、1615万亿日元和6080万亿日元。为什么日本的金融会存在着多么问题呢?为什么多次改革也不能彻底地解决问题?我们认为这与日本金融体制的特点是具有密切关系的。
一、日本金融体制的形成及其特点
日本的金融体制创建于明治维新以后,距今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在成立初期,其金融制度基本上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运作的,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侵略战争的需要,政府开始介入民间资本的分配过程,对银行的经营活动加强干预,特别是在1940年日本正式进入战时体制之后,对银行经营活动的干预进一步强化,为每一家军工企业都指定了所谓的“指定金融机构”来承担其资金需求,从而使其金融体制完全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轨道(王永祥,200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资金严重不足、证券市场落后、金融机构实力弱小,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日本在1950年前后实行了一种被称为“限制性的支持体系”的金融制度。这一体制的根本特征是过度的保护和严格的管制,保护是前提,管制是基础,政府在金融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黄泽民,2001)。这一金融制度对日本战后的经济复兴和高速增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存在着很大的隐患。这一隐患终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彻底暴露了出来,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虽经数次改革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日本金融体制总的来讲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行严格的分业管理。分业管理就是银行的长期金融和短期金融业务、银行业的信托业、银行业和证券业严格区分开来,明确各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制度分工,不允许有业务交叉。
第二,利率管理。日本对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实行直接管理,对其它金融商品及贷款的利率实行间接管理,这种管理是以低利率为中心的。这种利率管理政策,一方面可以限制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另一方面可以当时的产业发展,同时也可以为银行系统提供一个利益补贴。
第三,实行高度的保护。日本是发达国家中金融市场封闭性最强的国家。它实行外汇专业银行和外汇指定银行制,通过外汇管制来割断外国经济对日本经济的影响,同时对外资银行进入日本设立了非常高的门坎,使得外国银行很难进入日本的金融市场。
第四,政府分担金融业的风险。日本政府拥有强大的金融力量,主要表现为大藏省所直接管理的财政抽融资制度,邮政储蓄、政府养老金等通过大藏省资金运用部贷放给政府的特别法人、特别预算和地方公共团体等。这种风险分担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对银行提供破产前防范措施,实施“护卫舰队”式的行政体制,使日本长期以来存在着“银行不倒”的神话;日本银行和大藏省还以日本银行贷款或购买金融债券的方式向民间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这些资金具有补贴的性质;政府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共同进行融资,从事民间银行的信用风险;利用利率管制向民间银行提供补贴等。
第五,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日本的直接融资长期以来就不发达,企业主要依靠分行提供资金,而即使在进行直接融资时,市场也受到银行的控制。
第六,主银行制度。这一制度指的是企业与特定的银行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综合的交易关系,这种特定的银行就是企业的主银行。在日本,企业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主银行,银行无论大小都担任一些企业的主银行。主银行承担向联系企业的融资,并且往往还持有其股票,同时主银行还会向企业派出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陷入危机时,主银行有责任给予救助。
日本的这种银行制度把政府、银行和企业捆在了一起,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来发展经济,可以在短时间内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创造了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奇迹,但是由于这一制度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其弊病就会充分暴露出来,所以日本泡沫经济破灭之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金融业一直陷于严重的危机之中,金融机构不良债务数额巨大,破产风潮此起彼伏,经营丑闻屡屡暴光,国际地位江河日下。这种情况表明,日本的金融体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国内经济发展需要了,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要求来建立新的金融制度。而日本近年来也多次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不过改革的结果并不如人意,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到今日本的金融系统仍然危机重重。
二、日本的金融体制改革
日本的金融体制改革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经过70年代神话般的高速增长,经济状况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原来的金融体制已经不能再满足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了,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国际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开始涌起,要求日本开放金融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日本开始了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1981年日本对实施近50年的《日本银行法》进行了修改,拉开了金融改革的序幕,这一年被日本人称为金融改革的“真正元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逐步放松和取消利率管制,最终形成自由市场利率。
第二,弱化和取消窗口指导,给予金融机构更多的贷款和投资的主动权。
第三,改革分业经营模式,实行金融业务自由化。打破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分割状态,允许各种金融业务的交叉融合。
第四,放松外汇市场管制,逐步开放日元债券市场,放宽对欧洲日元交易的限制,允许更多的国外金融机构进入日本市场。
这些利率自由化、金融证券化、货币国际化的改革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讲,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国内外经济的发展需要,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日本固有的金融制度,只是在比较小的范围内进行了一些适应性的修改,并且这种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迫于国外特别是美国的压力而进行的,国内缺乏改革的动力,同时改革也受到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和抵制,所以改革的效果并不明显。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在泡沫经济的影响下呈现出表面的繁荣现象,金融制度原有的问题被掩盖起来,改革自然也就终止了。
第二个阶段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经历了神话般的高速增长之后,以1991年开始的“平成衰退”为标志,日本经济一蹶不振,跌入了二战之后的低谷,并于1995年爆发了金融危机。危机之后,日本金融界一直处于疲惫和混乱的状态,泡沫经济崩溃后的各种问题逐渐表现出来,对日本经济尽快摆脱困境恢复景气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当时各种金融机构的不良债务问题严重;大批金融机构纷纷倒闭;金融丑闻屡屡暴光,国际地位江河日下;大量资金流往国外,金融出现空心化。为了应对这种局面,日本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改革。1996年11月桥本龙太郎首相提出了日本金融体制改革的三项原则,即自由化、公正化和国际化。1997年初又进一步明确把金融改革纳入整个经济、社会总体改革方案之中,并把金融改革作为整个改革的先导。由于这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比起被称为“大爆炸”的英国1986年金融改革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被人们称为日本的“金融大爆炸”。这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彻底解决不良债务问题。包括“住专”(住宅专门机构的简称)、银行和信用组合的不良债权,1996年4-6月日本相继通过了三项有关法律,被称为“金融三法”,提出了三项措施:⑴原则上由各金融机构自行处理自己的不良债权;⑵有的金融机构实在无力自行处理,由存款保险机构与以援助;⑶对于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或由一家经营状况较好的金融机构接管、或新成立一家金融机构来接管、或任其破产。“三法”实施后,有一些大银行凭借自己的实力消化了不良债务,但也有些金融机构宣告破产。1997年日本的金融机构破产风潮与“三法”的实施是分不开的。
第二,对日本银行法(中央银行法)进行修改。以增强日本中央银行在制订金融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独立性与金融机制的透明性,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金融竞争的要求,提升日本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修改垄断法,允许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一家控股公司可以同时拥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打破金融业务的严格分界,由分业经营变为兼业经营,允许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渗透。
第四,修改外汇法,废除大额外汇汇出许可制,废除现行的外汇银行制度。彻底取消了外汇交易限制,实现了日元的的完全自由兑换,资本流动完全自由。
第五,取消有价证券交易税和证券交易税,取消政府对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委托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限制,制订衍生交易品种的交易规则。此举目的在于振兴日本股市。
第六,建立直属内阁的金融检查监督厅。以改变原来大藏省既负责政策制订又负责监督执行的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病,同时也解决原来对金融机构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同时为了加强企业和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建立金融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引进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制度。
这次“金融大爆炸”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实施上述措施使日本的金融体制全面与国际接轨,激发日本金融业的活力,减少政府干预,赋予金融机构更大的经营自由和权力,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以适应目前金融业务全球化、金融创新普遍化、金融服务全方位综合化的国际金融发展大趋势;同时通过日元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提高东京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改变目前东京市场的地区性有限功能与日本作为资本输出大国极不相称的局面,最终把东京建成可与伦敦、纽约相匹敌的国际金融中心。
这次“金融大爆炸”应该说日本政府改革的决心是很大的,并且认识到日本金融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但改革的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这一方面是由于正在改革全面铺开的时候遇上了亚洲金融危机和生的经济衰退,使其缺乏一个改革的有利的内外环境,另一方面也由于日本金融体制积重难返,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不适应不是通过这次改革就能解决的。
进入新世纪后,日本的金融经济继续在危机当中挣扎。经济增长速度大大降低,陷入通货紧缩的状态;国家财政几近崩溃,其国债占GDP的比重2000年已达140%,国债余额是美国的两倍;金融机构新老不良贷款激增,到2003年3月底不良贷款余额达到54.4万亿日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万亿日元;股市崩盘,2002年9月4日下午2点,日经指数瞬间跌破9000点,创近20年来的新低。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开始了新一化的经济金融改革。
第三阶段2002年9月份。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中央银行紧急救市。2002年9月18日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做出直接购买各大银行所持有的股票的决定,以促使银行尽快出售股票,处理不良债权,减轻股价下跌给银行带来的不良影响。预计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购买,数额达到8万亿日元。
第二,推迟全面恢复“存款保险上限制”。日本原定于2003年4月1日实施“存款保险上限制”,这一消息一经公布就引起储户转移存款的风潮,人们纷纷将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存款,将中小银行的存款转至都市大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转为邮政储蓄等,这种存款转移严重影响了日本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小泉内阁不得不于2002年9月7日做出推迟实施“存款保险上限制”的决定。
第三,加速处理不良债权。自1990年陷入衰退以来,日本已经冲销了6720万亿日元的呆帐,但银行业的金融状况并没有因此显示出任何效果。此次小泉内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又提出了两项新的措施。一是改组内阁,撤换了一向反对向银行注资的金融大臣柳泽邦夫,代之以主张经济硬着陆,强行向银行注资的以解决不良债权的经济财政大臣竹中平藏;二是提出削减不良债权的新方案,这一新方案的内容包括:一是从严掌握递延退税资产计算标准,要求银行的资产充足率达到10%;二是命令银行严格审查贷款债权;三是把过去对大银行注资所形成的优先股中到期未能偿还的部分立即转成普通股;四是对日本主要银行的贷款资产进行新一轮审计,以期发现银行是否有更多的坏帐。
第四,拟定应对通货紧缩的初步方案。这一初步方案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从政府财政投融资资金中的年金部分拨出2-3亿日元,大量购买与股价指数变动具有连动关系的“股价指数连动型投资信托商品”(ETF),以阻止股市的进一步下跌;(2)充分发挥不良债权整理回收机构(RCC)的作用,高价收购民间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3)改革税收体制,实施有利于企业研究开发、扩大设备投资的减税措施;(4)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
第五,其它配套措施。共包括七项内容:确定减税的具体规模;进一步放松金融管制;修改证券及土地税收制度;强化雇佣对策;充分发挥政府金融作用,完善信用保障制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促进企业再生调整结构;设置结构改革特区等。
三、日本金融改革评析
日本的金融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历时二十年左右,但改革的成效并不大,至今仍然是困难重重,并未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淖,这其中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其中有一个重要因素是不能忽视的,这就是日本的金融体制是把政府、银行和企业紧紧地捆在一起的,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自由的市场竞争和监督机制。这种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如果不对这一根本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那么其他支离破碎的改革是不能取得明显的成效的。
金融业其实跟制造业一样,银行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应该是自主经营的,它主要通过以利率为价格买卖货币的使用权来获取利润。很显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利率应该是资本市场上货币供求关系相互作用的一个结果,而不应该是市场的前提。日本政府实行利率管制实际上是把资本价格的决定变成了一种政府行为,从而违背了市场运行规则,这样必然会破坏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资本市场的失灵,进而影响金融业的建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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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经济恢复期间,日本政府的目标是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与其同时其资本积累又明显不足,这就需要运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发展经济,因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金融管制措施,这些金融管制措施在出口导向和投资引导的高速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本质上是违反市场经济根本要求的,在经济的高速增长时候,这种体制的弊病和矛盾可能会被掩盖起来,一旦经济进入正常发展阶段后,如果不对其进行根本的改革,那么矛盾就会暴露出来,最终酿成金融危机。
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实质上是银行和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合作,银行和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银行对企业负有很大的责任,一旦企业陷入经营或财务危机,就会危机到银行的利益,银行就要给予援助,特别是如果企业破产的话,必然导致银行的坏帐增加,为了避免这一问题银行就必须继续为企业注资。而当银行出了问题,就会危及到国家的金融经济秩序,因此政府又必须出手援助。这种做的结果是许多矛盾和危机会被暂时掩盖起来,但风险本身并没有消失,一旦暴发就可能是灾害性的。
关于日本金融经济改革的方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派是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和日本国内的部分经济学家及政府官员为代表,主张运用宏观经济扩张的方法,即通过扩张性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启动,以经济增长来解决现存的种种问题;另一派是以日本经济学家铃木淑夫和首相小泉纯一朗为代表,主张进行结构改革,认为宁肯承担巨大的短期结构调整成本,也要先推动实质性结构改革,推动经济跳出恶性循环。目前在这两种意见中后者占了上风,从2002年9月开始的新一轮金融经济改革就是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设计的。应该说,这两种观点都是具有一定的道理的,而后者可能更是抓住了日本金融的主要矛盾,日本经济金融日前的主要问题是结构的不合理,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从调整结构入手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近年来日本经济的低迷和通货紧缩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进行金融改革也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增长环境,在目前这种不景气的经济环境下,金融改革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小泉认为,要想恢复日本经济增长的速度就要进行结构调整,“没有调整就没有经济的恢复”,但反过来讲也是一样,没有经济的恢复结构调整也难以进行,这是一两难问题。所以,日本的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能否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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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