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坏账不仅严重损害日本银行业发展,并一直成为日本经济复苏和金融改革推进的障碍。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日本政府和金融界采取多种方式来开展不良贷款处理。从政府对问题银行的干预和坏账处理措施看,以处理银行不良贷款为核心的拯救银行业、重建金融秩序计划,由景气刺激、金融改革和专门的坏账处理措施组成。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日本政府实施振兴经济、刺激复苏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使银行获取低利短期资金投资于长期债券,以期获滚存收益来扩充资本。在税收政策上,免税清偿不良资产的范围有所扩大。在金融改革方面,90年代中期后加快推进利率自由化、金融混业和银行并购,以促进民间金融机构提高经营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在专门的坏账处置措施方面,包括出台银行业危机管理的金融法案,建立金融风险监管和银行坏账处置的政策和机构运作框架;实施政府注资计划,购买问题银行的股份或债权、接管破产银行、以及扩充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设立政策性或股份制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对问题银行的资产进行清理、接收、管理和处置;实施新的银行经营监管标准,促进民间金融机构增强风险意识和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并推动银行加快坏账核销、扩充资本规模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民间金融机构在接受政府处置不良贷款安排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自行开展坏账处理。主要表现为:紧缩信贷规模,调整信贷政策,降低经营风险;利用资本市场扩充核销坏账的资金来源,增强银行资本运营能力;采取贷款出售、捆绑式拍卖、合作信贷收购公司出售不动产抵押品、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资产处置技术,不同程度地提高银行不良债权及担保品的流动性来实施资产处置;民间金融机构自愿进行资金联合,向陷于危机的银行提供低息贷款、资金援助或合资建立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坏账处置。
日本政府实施的向银行业注资、承接破产银行资产、收购银行股权、促进银行扩充资本金、推动银行合并等一系列金融救助行动,以及日本民间银行自行开展的坏账处置,对遏制金融机构破产趋势、以及缓解由此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冲击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目前日本依然面对银行经营风险和不良贷款问题的严峻现实。据资料,日本瑞穗金融集团、三井住友集团、三菱东京金融集团、日联集团和理索纳集团五家大银行均发布了2003财年巨额亏损报告。据估计,当前日本银行坏账整体规模仍近60万亿日元,且日本金融监督厅的审计检查提示一些大银行的放款需重新分类,这意味着银行可能曝光更多的不良贷款。总之,日本银行业没有走出经营困境,日本政府解决不良贷款问题、推进金融改革的目标没有实现。主要原因有:首先,经济持续衰退、出口下降、证券市场低迷、企业破产和通货紧缩,不仅制约了银行实施坏账处置计划,同时导致了银行坏账的持续增加。其次,政府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延缓处理增加了处置难度,同时受经济复苏、平衡财政、引入竞争机制等经济金融改革多重目标的牵制,作为政府景气刺激方案组成部分的金融救助政策的运作空间缩减,且当政府陷于宏观政策目标交错的多难境地时,处置坏账和金融改革推进受阻、甚至偏离了原定方向。再次,金融企业治理结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银行经营者风险责任追究等金融体制的深层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加之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趋势下日本政治体制的僵化与保守,使金融机构缺乏产生来自生存和发展需求的改革压力和动力,并使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遭遇阻力。此外,政府干预方式、金融体制、资本市场等方面的问题,使政策性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运作有所局限。
尽管与日本比较,我国在经济发展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以及金融债权债务人的性质等方面有所差异,但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和对外开放进程推进,我们必须加快消化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这一历史包袱、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并切实提高国有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在此,从日本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对我国银行业经营风险和不良资产处置作出几点思考。
第一,关于金融交易活动及银行业运行的稳定性问题。日本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揭示金融交易活动与实质经济的关系是银行业稳健运行的重要条件。进一步说,一定时期内宏观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金融监管等,将从不同角度影响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动以及银行业的经营风险状况。因此,在经济开放和金融深化过程中,解决经济发展与金融安全的问题是控制金融交易活动风险和保证银行稳健运行的前提。这包括:防止不适的货币金融政策助长含有投机成分的金融资产和不动产资产隐性收益上升、并危及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警惕经济升温背景下大企业增加资金借贷、并进行金融和不动产市场过度交易的异常金融行为;关注银行信贷资金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减少实质经济领域的资金投放、并增加不动产和金融套利的资金贷放;规范银行在市场化交易比重提高条件下的经营行为和风险约束;处理好推进放松管制与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关系,等等。总体上需建立金融资产与实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将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之内,有效遏制不良贷款的滋生和聚积。
第二,关于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政策问题。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是政府金融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日本政府处理银行坏账的启示是,金融救助政策实施的时机、力度和方式影响不良贷款处理的效果。拖延、应付和回避的做法将给整体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严重后果。在我国,银行系统已确定为控制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目前金融安全的最大问题在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从公共利益出发对银行业运行的有效干预十分必要。目前政府在发行特别债券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同时,还需实施综合配套的化解金融风险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整顿社会信用秩序、以及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在专门的资产处置措施方面,需尽快明确是否继续实行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剥离,这关系到政府对银行坏账处理的资金方式及相关政策安排;需对政策性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的损失承付、国有银行资本金补充、加速银行坏账处置等方面实施明确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提供必要的法规和制度保证;需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的法规和政策条件,适当扩充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功能和经营手段,以更充分地发挥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效应。
第三,关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和方式。日本民间金融机构在银行坏账处置中采取的分类、清理、出售、证券化等市场化运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和市场条件下,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可运用不同技术特征的资产管理和处置方法。收贷挂钩、债务更新、追加贷款、贷款核销、息转本、停息挂账、行使抵押或质押权、追索保证、起诉等方式是商业银行盘活信贷资产的主要手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不良资产领域专业化运作的机构,对收购银行不良贷款所形成的资产可采取折扣变现、以资抵债、债转股、承销上市、股权分红、股权回购、资产租赁、实物资产投资、诉讼追偿、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资产置换等手段开展资产管理和处置。为推进经济金融体制深化改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政策、法律、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化、集约化的功能应得到更充分地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从金融不良资产特性出发,遵循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运作规律,不断探索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新的技术和制度安排,充分利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体市场和外汇市场,挖掘金融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并推动价值转化和价值实现,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与效益,并最终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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