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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经济技术研究会 | 北京唐藤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日通专题

    日本的经济一体化正在加快地域空间的城市化进程,城市化在促成地域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使现代城市区域不断扩大,导致原有城市与新近城市化的地区日益融合,形成域围更广的现代化都市圈。利用中心城市为依托,带动周边城市和地区经济、技术发展的创新都市圈体制与政策,已经成为日本朝野上下的共识。


  所谓都市圈指由起核心作用的中心城市或特大城市向周边城市呈圈形辐射,形成紧密联系的城市经济地域。国外对都市圈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一是人口规模。中心城市人口规模超过100万,域内有50万人以上的城市。二是城市经济的集中度。即中心城市GDP中心度>45%,区域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三是城市化功能指标。通常域内的城市化水平超过50%,中心城市具有较强的越界辐射功能。四是都市圈通勤率指标。外围地区到中心城市的通勤率不小于自身人口的15%,域内经济、技术、文化具有较强的向心性。在知识、技术和高新产业集聚效应的推动下,国外的城市化发展出现若干大都市圈联合,构成巨大城市化地区的趋向,并成为这些国家知识、技术和经济增长的极核。而我国正在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形态转型的目标,开始以市场为取向的探索与经济发展的进程,未来的中国经济越来越倚重于以中心城市经济为动力的都市圈域经济的发展。因而,日本都市圈体制与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经济的变革、调整及长江三角洲城市间经济一体化的整合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的都市圈体制与政策的变革及创新

  
(一)日本都市圈的形成与发展

  
1、技术集约化和对重化工业结构的整合促成城市综合功能扩散的日本三大都市圈


  日本的工业和手工业在向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工业地域集聚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东京、横滨经名古屋、大阪到神户的太平洋沿岸都市带,赖以支持日本经济起飞的重化工业时期,日本的制造业高度集中在东京-横滨、大阪-神户、名古屋—东海道和福冈-北九州等四大临海工业地带,当时仅占日本国土面积20%的四大工业地带却产出7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随着产业结构的变迁和技术的集约化,及对重化工业结构的调整与变革,先后从东海道扩展到了全国,逐渐形成以都市圈内若干中枢管理城市带动地域经济发展的区域发展模式。尽管日本经历了五次国土综合整治,限制人口向大城市集中,但产业和人口的向心聚集及市场经济的力量,仍然导致日本形成以东京-名古屋-大阪-福冈为日本列岛的主轴,东北、西南地带为后方的三大都市圈和以福冈为中心的九州圈、广岛为中心的四国圈、札幌为中心的北海道圈和以仙台为中心的东北圈等四大地方圈、七大经济圈的核心城市,具备中枢管理和城市综合功能扩散的职能,起着主导产业发展、提高知识技术密集度和维持创造性活力的作用。2002年日本的三大都市圈(首都圈、近畿圈和中部圈)人口为8534.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7%;面积127844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4.3%,产出的GDP达3636604亿日元,占全国GDP的71.7%,都市圈经济已覆盖日本全国,并将成为主导21世纪日本知识、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潮流。

  
2、改革传统都市带的畸形集聚,引导国土均衡发展的新国土轴和改革特区构想


  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先后制定了《国土综合开发法》、《首都圈整备法》,及第一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21世纪国土宏伟设计”(五全综)等以国土开发和城市规划为目标的法律和规划,但终因市场经济的作用力,仍未能消解城市的膨胀,及现代产业和要素结构与传统产业、要素结构并存的二重结构现象,经济增长的市场机制效率始终未能消弥二重结构中现代大都市圈产业与地方圈传统产业差距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日本民族的传统消费倾向也深化了经济二重结构的矛盾。为了医治传统都市带畸形集聚的病症,引导国土的均衡发展,日本提出了构建新国土轴和区域合作轴,在保护传统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的基础上,推进大城市的创新和再开发。今后10年,将以打造广域国家交流圈和多轴型国土结构的战略方式,重新调整城市与地域的国土开发规划,试图以城市结构改革的特区创新方式拉动复苏和经济的稳定成长。


  日本先后推出《振兴新冲绳特别措施法》(2002.4)和《结构改革特别区域法》(2002.12),正式实施以建立特区为产业结构改革的主导形式,以放宽政策限制的“规制改革”为基本内容的地域与都市结构改革,大力推行高科技化的专业化特区和特定技术产业都市战略,10年内以知识、信息和技术为地域经济增长动力,以大阪、京都、神户和鹿儿岛等大都市区域和经济技术特区为发展核心,推动日本及早实现技术先进和发达的信息网络化社会。日本的特区改革是在变革大都市圈经济和振兴冲绳技术特区试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除冲绳外,所有的日本特区都出自三大都市圈和四大地方圈,特区改革已成为日本都市圈结构改革的一部分,如东京都的私立教育特区,大阪府的国际交流特区,生物医药产业群创造特区、尖端技术产业创造特区,京都府的学研都市知识特区,名护市的金融特区,四日市的临海工业转换特区,种子岛的航天开发特区等等,形式多样的特区形式为长期衰退而烦恼的日本都市圈经济注入了活力。

  
(二)日本都市圈体制的变革与创新

  
1、都市圈域结构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日本的都市圈域结构体制模式是一种适应工业化赶超阶段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与模式,随着圈域经济和产业工业化的完成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大都市圈体制有效运行的环境发生了变化。由于制度的变迁严重滞后于经济环境的变化,高速增长体制所积累下来的制度扭曲,制约了21世纪日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日本在都市圈初创时期形成的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至20世纪末虽然实现了由资本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结构性转变,圈域产业进入了深加工和高附加价值化阶段,但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平衡,经济体制与全球市场化的不适应,政府干预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大都市圈经济体制效应的衰减,重模仿轻创新的制度理念都削弱厂企业组织等经济主体承担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当日本的都市圈经济从赶超型变为成熟经济后,激发圈域体制变革、以创新高新技术特区的地域体制革新便成为日本圈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日本的特区改革又称地方分权制度改革,其一改以往政府主导经济改革干预地方资源配置、国家提供财政支持的传统模式,采用以地方政府建立所谓“试验自治体”的方式,推进地方分权和规制的改革。所谓分权是指特区改革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市町为中心建立地方特区,在整个地域结构改革的过程中,扩大地方和民间企业的参入范围,更多地引进民间活力,在搞活地方经济的同时推动全日本的经济复苏和成长。所谓规制改革主要是减少政府对地方的干预。它包括经济与社会两方面;前者是对特定产业的准入资格、设备、产量、价格等设置的标准,以确保事业的公正;后者指为维护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环保和防灾设置的标准,目的是将经济活动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由于规制性干预愈来愈成为外国资本、商品难以进入日本的非关税贸易壁垒障碍,因而地域改革成为日本结构改革与创新的首选。放宽限制,在圈域经济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参与经营,变政府选择产业发展方向为由市场决定,政府主要为企业的创造性活动提供良好环境和社会基础条件,不断加大创立新产业的力度,促进地域风险产业的发展,成为地域结构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特色。

  
2、市场体制的创新


  长期以来,日本的市场竞争是在政府的保护和监管之下,都市圈内的产业竞争也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因而竞争具有不完全性。高度监管下的有限竞争体制在都市圈开发经济的初创时期具有积极意义,而在成熟的知识经济时代却暴露出不足,成为经济与技术创新的障碍。战后,日本都市圈经济的成长借助政府的干预实现圈域合并,通过调节圈内供给唤起都市圈经济的活力,实现大都市圈经济领先于地方圈而快速增长。然都市圈之间却彼此独立,都市圈内的制造业几乎自给自足,都市圈之间的物流量只占日本国内全部物流量的1.5%,它与其他国家用调节需求、刺激都市圈经济增长的市场体制不同。


  日本的市场体制创新是在特区结构体制改革创新和特定都市体制创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内容包括:以刺激内需拉动消费和经济成长,变都市圈域以国家直接或间接干预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为都市再生整备地域而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协调为辅,废规宽限倡导自由化的新自由市场体制。经济机制方面,也从传统自我封闭型机制向逐步开放和合作型机制转变。在机制转换,实现山供给者主权向消费者主权转轨,体制创新带动技术和经济创新基础上,形成与东亚国家完全分工、互补与风险共担的新合作开放体制和更人性化的价值创造、环境与字上会和谐的新知识经济创新体制的转型。

  
3、决策体制的创新


  日本的决策体制是分散决策与集中决策结合,以分散决策为主的决策体制,即大量的微观经济活动由企业自主决策,政府的宏观决策负责制定有关国民经济全面和长远发展的目标,但这种决策体制也产生了企业的惰性和国家干预过度的弊病。因此,2003年后的都市特区和特定技术产业都市的改革突出了决策体制的创新,特区改革实行地方决策分权,政府设立综合规制改革会议为特区改革护航,国家尊重地方政府自主权,充分发挥市町村基层政府和民间企业的自主精神,采用地方政府申报(特区改革项目),中央政府审批,再由地方筹措资金实施的自我决策、自我改革和自筹资金的三自改革体制,真正使分散决策成为日本宏观决策体制创新的上流。

  
(三)日本都市圈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1、都市圈财税政策的创新


  日本对都市圈的财政政策分直接与间接两种:直接财政政策是中央职能部门通过国家项目对地方进行直接投资,重点建设国道、港湾和信息设施及都市特区的开发;间接财政政策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国家对都市地域发展项目的补助,政府通过两手政策的交替使用促进都市圈域新兴技术的发展。对不同地域的特区改革,日本实行不同的政策:对边远地区的IT特区(冲绳市)、金融特区(名护市)和特别贸易区(中城湾港)等都市特定区域,实行低税收、高优惠和多项资金资助的政策,如减免税收、税金抵扣和产品保税等政策优惠。对大都市圈内核心城市如东京、大阪的特区改革,首创“只给政策不给钱”的改革思路,目的是通过都市圈内部的调整激发国民创造活力,让地方政府和民间企业自主搞活经济;对外,借助技术人才引进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加强日本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密切度。

  
2、都市圈产业政策的创新


  为适应特区改革的变化,政府适时调整产业政策,将早期的政策壁垒转向逐步开放的政策。对产业单一集中的都市特区,日本通过《特区法》(2002.12)推动产业的高新技术化和成本风险最小化,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生物医药产业群创造特区”、“信息技术特区”、“尖端技术产业创造特区”、知识与技术集聚的“都市知识特区”等,通过实行社会费用共担以降低企业负担,构筑社会安全网络,减少特区企业后顾之忧。对某些受限制产业,实行逐步开放的政策:如允许非农业生产的法人以租赁方式参与农业生产,准予股份公司参与公有民营的社会福利事业,简化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电信服务的审批手续,特区设施的租赁向民间企业开放。此外,在特区产业领域实行全面自由化。

  
3、都市圈技术政策的创新


  为了顺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构建高效和富有活力的新都市圈开发体制,国家制定了从科技立国向科技创新立国转变、低技术密集型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密集型产业结构转变的新目标。以往日本的技术创新是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由民间企业主导运作的,这次特区改革中的技术创新政府作用增强,技术政策也以都市圈域产业结构中的信息技术、生命技术、环境技术和纳米材料技术等作为政策扶持的对象,同时还连续出台了—系列扶持创新的措施,如“创业支援债务保障政策”、“新创业特别贷款制度”等,国家还拨款建立风险财团,不仅直接向高技术风险企业投资入股,还承担债务担保,并成立专门机构为创新企业进行技术、会计、律师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无偿地向创新企业提供人才、原材料和市场信息,对技术创新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二、城市圈域经济的发展对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建设的促进作用


  日本经济的成长很大程度上依托了城市圈域经济倍增的集聚与综合功能,城市间分工、合作与交流也逐渐培育了日本城市化所足够的产业集聚和经济规模,在参与全球性竞争的同时逐步形成经济的一体化。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经济资源的分布却不平衡,发展城市圈域经济的条件也不同。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人口密集,最适宜利用都市圈战略,使有限的地理资源尽可能地化为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目标的动力,在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同时,达到拉动周边地区经济起飞和示范作用的目的。作为一种规律,世界级城市经济的崛起也是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大都市圈经济形成的过程,长三角经济的快速增长正在形成以上海特大都市为极核,以宁、杭为副中心,包括江浙14个城市在内的环上海都市圈雏形。江浙沪两省一市产业、技术与经济的交流、合作与竞争在打造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不断构筑环上海都市圈的世界级都市圈基础。与珠江三角洲的圈层结构依赖地缘辐射和资金向中小城市流动并趋均衡化的特点不同,长三角突出沪宁杭等大中心城市的主导功能,资金流向集中于大中心城市的高新技术产业,资金的利用呈非平衡性特征,都市圈域注重多中心开放式结构,强调的是域内的合作与一体化机制,都市圈的成长更多依赖沪宁杭苏等中心城市对产业、技术与经济的起虽然为上海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开放的市场空间,但也会淡化上海的传统优势。于外,上海在引进资金、技术和发展高科技产业方面,将同日韩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之间产生更激烈的竞争,造成物流、人才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分散,且东亚城市化率超过90%的超大型都市圈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城市过密和规模膨胀等现代城市弊病也会影响我国城市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上海唯有依托知识、信息和科学技术的先发势头,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抓住发展知识技术产业的转机,不断提升上海的产业结构,以创新的知识理念带动城市生产力的提高,以激励创新和保障创新的价值理念,作为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超大型都市圈建设和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核心。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曾断言:“中国的城市化将是21世纪世界经济的两大主要动力之一”,中国的诸多城市群中,长江三角洲最有希望率先成为主导中国经济发展、国际交流的超大型城市圈,及对亚太乃至世界经济极具挑战和影响力的地域空间。只要抓住国际制造业中心转移和长三角产业经济一体化的整合机遇,上海及其长三角城市都将与时俱进,从知识化、信息化和高科技化的后发优势中获得城市成长的新活力,在以知识为代表的创新经济社会中,长三角合作、竞争共同发展的经济一体化最终将把崭新的环上海都市圈推进全球六大都市圈的行列。#p#分页标题#e#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