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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新世纪伊始,日本在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1—2005年)中,就已提出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意见。在2002年日本政府推进改革之年,又相继实施一系列推进研究开发的政策措施。从而构成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框架。目前,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不仅为优秀科研成果脱颖而出,而且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本文拟对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突出特点、主要举措、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些浅析,进而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突出特点

 
  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的改革,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突出知识创造


  突出知识创造,是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最显著的特点。所谓知识创造,就是以企业、大学、政府研究机构为中心,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促进知识创新和发明创造。近年日本在研究开发体制改革中突出知识创造,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立国”战略的继续,也是新世纪日本《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重要内容。在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日本确立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新的战略目标,并将“知识创造”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具体规定:(1)通过知识的创造与灵活运用,成为对世界做出贡献的国家——新知识的创造;(2)实现有国际竞争力并持续发展的国家——依靠知识创出活力;(3)建立使国民安居乐业的国家——依靠知识创建富裕社会。

 
2、确立民间企业的主体地位

 
  确立民间企业的主体地位,这既是战后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形成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之一。正如日本经济战略会议议长枪口广太郎在《日本经济重新振兴的战略》中所指出的:“毫无疑问,技术开发活跃与否的关键,掌握在民间部门”。随着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民间企业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近年来日本民间企业不仅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成为研究开发的主要受益者,而且正在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在日本的科研经费中,民间企业的经费投入始终占有最大比率。1981年度为60.7%,1990年度为70.9%,1999年度虽然有所下降,但也还达到66.4%。近年来这一比率又在持续攀升。2000年度为66.7%,2001年度为69.3%,已接近战后最高的1990年度的比率。民间企业科研经费对销售额的比率,也在趋于增长:1980年度为1.48%,1990年度为2.78%,2000年度为3.01%,2001年度增至3.29%。在科研人员分布格局中,民间企业的主体地位尤为明显。总务省统计局《2003年科学技术研究调查报告》显示,2002年日本全国研究人员总计为75.6万人。其中,民间企业、大学、政府研究机构、非营利团体的研究人员所占比率,分别为56.9%、37.1%、4.5%、1.5%。近年来随着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进展,日本民间企业正在加强自主研究开发体制。如对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实施特别待遇、健全各种表彰制度、设立专利报奖制度,以及加大投入建设大规模中央研究所以加强基础研究等。

 
3、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

 
  在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已将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振兴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之一。具体要求,研究开发“要为解决食品、经济、产业、环境、键康、福祉、安全等与社会有关的课题作出贡献。④在推进国家重点研究开发中,日本政府更明确了三项方针:(1)要使研究开发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增大知识资产);(2)要实现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创出新产业及扩大就业机会(经济效益);(3)要提高国民健康和生活质量、保障国家安全及防止灾害(社会效果)。

 
4、推进知识产权战略


  新世纪知识创新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下,日本政府于2002年2月25日召开了“知识产权战略会议”。7月3日颁布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并首次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目标。在第155次国会上,日本还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3月1日,日本政府又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由内阁总理大臣任本部长,逐步研究制定《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及活用计划》。⑥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1)推进企业及大学等知识产权创造;(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促进知识产权活用;(4)重视知识产权相关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并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政府介入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条件,更为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指明了方向。当前,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活用已成为企业研究开发乃至经营战略的三个关键词。据经济产业省《商标价值评价研究会报告书》披露,近年来日本企业投入保护商标及图案设计专有权的成本,在企业13种成本中,仅次于广告和促销费,而居第三位。

 
二、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


  近年日本政府推进研究开发体制改革,有以下几项主要举措。

 
1、构筑优秀科研成果脱颖而出的研究开发体制


  为建立一个富有创造力、充满活力的研究开发体制,日本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如引进竞争机制,改善研究开发环境;广泛普及任期制,加强人才流动性;提高青年研究人员的自主性;改革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开拓人才活用和多样化发展的途径;以及实施创造性的研究开发体制等等。在引进竞争机制改善研究开发环境中,一项重大改革,是在未来5年中将“竞争性研究资金”增加两倍,建立可创造优秀成果的研究开发体制和具有竞争性的研究开发环境。2000—2002年日本总务省、文部科学省等7省的竞争性研究资金,已从2968亿日元增至3443亿日元,增长16%。在日本,以往研究人员的流动性比欧美低。约有半数以上的研究人员仅在1个单位工作。日本大学的研究生院,约有6成的教员从本校毕业(在美国仅为两成)。近年日本政府一改以往作法,通过广泛普及任期制,提高研究人员的流动性。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明确规定,国立研究机构实施任期制及公开招募的方针。2002年文部科学省还颁布了《提高研究人员流动性的基本指针》。到2003年1月,国立研究机构已有29家、585名研究人员实行任期制。有65所国立大学、3546名教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制的实施,对培养研究人员的创造性,积累不同研究开发环境的经验,推动人才流动已日见成效。

 
2、建立适合民间企业及大学研究开发的政策环境

 
  战后日本研究开发的实践表明,研究开发作为知识财富的创造过程,有许多独自的特点:


    首先,研究开发的投资主体,往往存在着社会效益大于企业效益的可能性。其次,研究开发过程又伴随着市场与技术的双重风险。再有,由于研究开发需要相当的投资,所以,中小企业很难充分进行。因此,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推进研究开发体制改革中,又以建立适合民间企业等研究开发政策环境作为重要举措。(1)实施促进民间企业等研究开发税制。在2002年日本政府实施的促进民间企业研究开发税制中,规定了四方面内容:即增加试验研究费的特别抵扣制度;与试验研究费总额有关的税额抵扣制度;强化中小企业技术基础税制;研究开发设备的特别折旧制度等等。其中,尤以增加试验研究费的特别税额抵扣制度最为突出。该制度规定:以2003年3月31日为新税制事业年度期限,该年度试验研究费金额,比过去5年中最高3年平均额增加时,其增加额15%的部分,可以从法人税中抵扣。但抵扣额不得超过应缴法人税总额的12%。对日本新税制的实施,有实证研究表明:每1美元的抵扣,可以诱发1美元以上技术创新经费投入(R&D)的效果。(2)通过投融资制度振兴民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如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为促进新技术开发,对民间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资金进行低利融资。据统计,2001年度占日本政府科研经费11%的34800亿日元,通过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等政府金融机构,低利贷款给民间企业。(3)对民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补助金支持。1996--2000年日本政府对民间企业提供的各种研究开发补助金额,从1018亿日元增至1580亿日元,增加55%。2001年比上一年增加11.3%,2002年又比上一年增加7.8%,达到1703亿日元。其补助金项目多达12项。

 
3、推进产学官合作


  日本经济战略会议议长木通口广太郎曾经指出:日本的研究开发一直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产学官合作始终未受到重视。尤其严重的是大学及国立研究机构的研究,长期以来与产业层面上的研究开发相脱节(《日本经济重新振兴的战略》1999年2月)。为改变这种状况,日本政府在近年研究开发体制改革中,将推进产学官合作作为重要举措之一。为推进产学官合作,近年来至少开通了六条通道。(1)构筑信息流通系统。文部科学省通过因特网等提供对研究开发支援及研究成果信息。各政府研究机构和国家研究项目等,还分别建立以机构设置、研究人员、研究课题、研究资源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信息提供系统(Read)、(J-STORE)。农林水产省还建立了农学信息资源系统(Agropedia)等等。(2)实施共同研究。各省厅分别实施共同研究制度。国立大学与民间企业进行的区域性共同研究,在1999--2001年已从3129件增至5264件,增长68%。”(3)实施兼业许可。鼓励大学教师及国立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到企业从事研究开发和指导活动。即实施兼业许可制。1998—2001年实施兼业许可的件数,超地17万件。(4)设施共同利用。国立大学、政府研究机构以及特殊法人单位的先进高精度研究开发设施,实行对外开放共同利用。如文部科学省所属日本原子能研究所和理化学研究所的大型放射光设施(SPring—8),依法向国内外研究人员广泛开放。仅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的一年间,共同利用先进高精度设施的研发课题就达到990件。(5)设立科技成果转让机构。依据《大学等技术转让促进法》(1998年)的规定,逐步设立《技术转让机构(TLO)》(Technology Licensing Organization)。到2003年5月,依法设立的TLO有33家。2002年TLO技术转让收入,比上一年增长37%,达到4.1亿日元(累计已达8.6亿日元)。进行专利申请超过2900件。经济产业省还通过发放补助金、债务保证、专利费减免、派遣技术转让专家等方式,对大学等向企业转让技术提供支持。”(6)召开产学官合作峰会。2002年11月,由日本内阁府、经团联、日本学术会议主办,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等协办,在“第一次产学官合作推进会议”的基础上,召开了日本全国“第二次产学官合作峰会”。会议还就推进研究开发、支持风险企业创业、大学改革、地域科技振兴、知识产权战略、以及加强产学官一体化等问题,发表了《共同宣言》。上述六条通道的开通,使日本的产学官合作较为顺畅地步人“快车道”。


4、加强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


  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明显的产业集聚的特点。为推进研究开发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2002年经济产业省推出“产业集群计划”,也称“地域再生与产业集群计划”。这是以世界市场为目标,以各地域经济发展战略为背景,根据技术转移链和地域产业链构筑产业集群的计划。到目前为止,日本政府在全国选定19个地域建设产业集群。在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约有3800家企业和200多所大学参与建设。各产业集群的建设,多以产学官合作的方式,将人才、技术、信息、销售网络等多种资源要素有效的组织起来,从支援研究开发、培育起业家和整备事业环境等三位一体的推进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各地域为产业集群建设投入的财力,仅在2002年就达到442亿日元。”各地域通过建设产业集群之路,降低了信息流成本、物流成本,加快知识和信息流通,增强产学官合作,增加了网络化互动与合作的机会,进而促进了地域经济的振兴。

  
三、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近年日本的研究开发体制改革虽然刚刚起步,发展中尽管也还有一些制约因素,但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已日益凸现。

  
1、影响经济增长速度与规模


  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史表明:技术进步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的增长又反过来促进技术进步。这之中,研究开发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据日本经济企划厅对7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中生产增长要素进行定量分析表明:在1970---1989年的20年中,日本经济年均增长率为4.8%,在各种经济增长要素中,资本的贡献为2.9%,劳动力为0.3%,技术进步为1.5%。技术进步占全部经济增长要素的比率为31.3%。1980—1989年日本经济平均增长率为4.2%,资本、劳动力、技术进步的贡献,分别为1.9%、0.6%、1.7%。技术进步占全部经济增长要素的比率提高到40.5%。很显然技术因素所占份量已越来越大。80年代比70年代增加9.2个百分点。近年的情况,同样展示出这一趋势。最近,日本内阁府公布的2003年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第二季度经济增长明显加速。其增长率达到0.6%,比上一季度提升0.5个百分点。换算成年率达到2.4%。从GDP实际增长的内容来看,有0.4个百分点是扩大内需的贡献,外需贡献仅为0.2个百分点。2003年6月日本的工矿业生产和出厂指数,分别比上一年同期提高2.8%和4.9%。2004年日本经济仍将保持回升势头,这种回升的动力,主要来自民间企业对研究开发等加大投入的结果。

  
2、促进产业结构服务化


  近年来日本产业结构服务化又有新的进展,这与日本推进研究开发体制改革也有密切关系。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产业结构的变化方向,是使日本从工业经济社会走向信息经济社会。日本政府政策予以重点扶植的是以微电子为中心的IT产业,以确保高新技术产业、知识服务产业的迅速发展。所谓知识服务业包括:信息、通信、金融、保险、教育、医疗、闲暇等产业。早在1988年日本经济企划厅就对产业提出《四次产业分类法》。将农林水产业、矿业分为第一产业;制造业为第二产业;建筑、电力、煤气、自来水、批发零售业、不动产业为第三产业;将知识服务业列为第四产业;1985—2000年日本知识服务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已从26.2%增至32.3%;就业人员构成比,也从23.6%增至31.6%。当前日本的知识服务业,已不仅从事传统的文化娱乐等生活服务,而且更主要从事生产服务,研究开发等服务。1991--2000年知识服务业的市场规模,已从5.1万亿日元增至15.7万亿日元,增加两培以上。2002年10月1日日本政府颁布实施新的《日本标准产业分类》(JSIC)。从这一新的标准产业分类变动的内容来看,其大分类中增设5个新的服务产业分类。即,信息通信业、饮食店旅店业、医疗福祉业、教育学习支援业、复合服务事业。@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近年日本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

  
3、推动地域经济振兴


  日本政府于1998年3月制定并开始实施第五个国土综合开发计划——《21世纪国土的宏伟目标》。这一计划,以2010--2015年为目标,形成“多轴型国土开发利用格局的基础”,全面推进地域开发建设。为此,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已将研究开发提到战略高度,成为振兴地域经济的重要手段。当前,日本地域经济振兴,有几个明显的特征:(1)研发新产品,创建新产业。近畿地区的大阪、京都、兵库等6府县,出现研发新产品,创办新产业的热潮。如大阪府中小企业在当地商工会议所协调下,开发民用小型人造卫星。阪神地带70多家企业联合研制灾害救助机器人,开发城市型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神户市的机械金属企业研制人工血管,以及医疗技术等等。在研制新产品的基础上,各府县相继创办一系列高新技术产业。如医疗生物产业、IT(信息技术)相关产业、纳米技术产业等等。(2)兴办风险企业,发展特色经济。九州地区各县市,约有230家醇酒制造商,酒类品种也繁多。由于禁止酒漕向海洋投放,酿酒业面临处理方法和成本问题。一些企业将酒糟固液分离,进行再生纸、农用材料等环保产品开发。有的企业还以酒糟的原料进行调味品、添加剂等新产品开发。这些以酒糟等为原材料的企业,多为环保型的风险企业。(3)发展“IT农业”,提高农业竞争力。所谓IT农业是指应用信息技术的农业。以北海道为代表的农业应用IT技术,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广泛应用农用机器人。在北海道近年来随着一些兼业农户因缺乏劳动力,逐步将农地出售给专业农户。致使专业农户耕地面积由平均15公顷扩大到超过100公顷。就北海道平均农户经营规模而言,1985—1997年已从9.28公顷增至15.63颂。因此,以往劳动集约型的家庭农业经营,已远不适应日益扩大的经营规模。在美国盛行的“精确农业”的影响下,尤其是在日本机器人研究开发较快的条件下,北海道农业应用机器人发展迅速。二是运用人造卫星收集农地详细资料。北海道中央农业试验场,运用人造卫星进行大规模农地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研究。通过卫星摄影对施肥等进行调整,对病虫害进行及早防治,以及改善水稻等田间管理。从而提高地区农业的产量和质量。IT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北海道农业的竞争力。至今农业已成为占北海道GDPl0%的基干产业,成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供应基地。#p#分页标题#e#

  
4、推进贸易结构的变化


  随着研究开发体制改革的实施,日本进出口贸易中高科技产品所占比率趋于增加,从而推进了贸易结构的变化。据大藏省《贸易统计》显示,1998—2003年日本的进出口贸易从恢复转向扩大。进出品贸易总额继1999年分别比上一年增加10.9%和8.1%之后。2000年又分别比上一年增长23。0%和15.2%。尽管2001年略有下降,可在2003年上半年又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76%和14.0%。@随着进出口贸易额的扩大,日本的进出口贸易结构也出现明显的变化。(1)制成品进口的扩大和多样化。从日本进口占前10位的商品变化来看,在1960---1980年最大宗的进口商品是原油、粗油;1990年以来增加汽车、办公机械、电子计算机等的进口;1995年以来又增加电子零部件及设备等;1998年以来更增加科学光学设备等,形成多样化制成品的进口结构。(2)出口是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率稳步增加。从日本出口占前10位的商品变化来看,80年代汽车出口占最大比率。90年代以来办公机械、通信机、半导体电子零部件等IT相关产品所占比率明显增加。一般年份已占20%左右。02002年在日本出口商品中,包括办公机械、通信机、半导体电子零部件、科学光学设备、映像设备及零部件等所占比率已达22.3%。

  
四、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中日两国经济社会制度不同,科技发展水平也相差较大。但近年日本研究开发体制改革中诸多的经验及做法,对我国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1、要从完善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形成产学研分工协作举国一致的研究开发体制。近年日本面对新世纪创造创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科技战略地转变,研究开发体制实施一系列的改革。在以往产学官基本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以民间企业为主体,以大学为科技教育发展骨干,政府及政府机构精心协调积极促进,产学官紧密合作的研究开发体制。从而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实施提供了体制保证。日本的这一经验,对我国有重要的启示。为保证我国在2010年前后基本建成国家创新体系,也必须形成产学研紧密合作的研究开发体制。


  2、要加强基础研究,立足于自主研究开发。90年代日本政府在调查欧美各国基础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加强基础研究为主攻方向。科学技术厅实施的《战略基础研究推进事业》,就是推进面向21世纪重要领域中探索性的基础研究。在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更明确规定:进一步重视基础研究,要广泛、扎实、持续的推进基础研究。日本的亚洲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丸山伸郎也曾指出:基础技术、高技术等,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去研究开发,不能依靠别人。正处在开发阶段的新技术,是决不会首先向国外转让和出口的。目前,日本经济产业省还公布了《防止技术外流的指针》。从海外生产、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材料,以及人员交流等7个方面限制日本企业的技术外流。一些大企业,如夏普公司等也以防止技术外流为重要内容,制定了新的技术战略。这对我国也有重要启示。从长远看,我国企业要想立足国际市场并获得持久发展,也必须加强基础研究,掌握核心技术,其唯一途径就是自主研究开发。


  3、要利用机遇,加快我国的科技开发。从1995年日本政府制定《经济社会结构改革计划》起,就开始了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有人估计,日本要完成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至少需要1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这之中,除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外,另一大的变化趋势就是日本国内传统产业加速向亚洲转移。对我国来说,要利用日本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积极吸引日本民间企业来华投资,同时带动日本技术的引进。据分析,在1987—1997年日本机电企业软件出口占产品出口的比率,已由2%逐步提高到10%。在吸引日本对华投资中,除吸引日本跨国企业集团的投资外,还应更多地吸引日本中小企业来华投资。因为,日本中小企业的来华投资主要是为搞“水平分工”,即把一部分零部件在海外生产,然后返回日本供应大企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利用当地劳动力降低成本。对我国来说,更多的吸引日本中小企业来华投资,既比较适合我国的需要,也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在吸引外资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4、要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为企业等研究开发创造良好环境。当前,日本政府对研究开发的宏观调控,从总的来看,是以产业政策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努力为企业等研究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日本政府也多次强调“只有充分发挥民间活力,创造最大限度促进竞争和革新的市场环境,才能迅速实现”。日本的做法,对我国也有重要启示。在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征程中,也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