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2010年4月8日电】日本法务省自2007年12月起开始公布在日本被执行死刑的人员名单,外国人中唯一1名被处决的中国人于2009年7月被行刑,但死囚人数却不断增多。
去年被处决的是因1999年在川崎市谋杀3名中国人而被控抢劫杀人等罪名的死囚陈德通(当年41岁),2006年最高法院终审判定死刑。
目前关押在拘留所的外籍死囚至少有4人,其中2名中国人1992年在东京都多摩市杀害扒金库店员等3人并抢走店内现金,02年因抢劫杀人罪被判死刑。
另外两人分别是1993年在滋贺县等地连环抢劫杀人导致4人死伤的马来西亚籍囚犯,及2000年在埼玉县谋杀一对夫妇的原筑波大学研究院在读中国籍留学生。
然而,6日在中国被处决的日籍毒贩走私毒品的罪名,在日本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法院从未作出过死刑的判决。
法务省一名干部表示,“中国有中国的法律。两国的法定刑存在区别也无可奈何。”
责任编辑: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