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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2010年新网3月18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日本外务省18日表示,韩日协定包含个人索赔权问题,该问题已得到了解决,因此即使起诉,救济要求也会被驳回。

 

  韩联社于10日掌握有关“韩日索赔权协定与个人索赔权无关”的外务省内部文件,并就此询问了日外务省的看法。对此,日外务省17日给出了答复。

 

  在个人索赔权问题上,日外务省对韩国媒体阐明立场是自1992年1月后的首次。

 

  韩联社向日方问道:“据日本在1965年韩日索赔权协定前后撰写的内部文件,当时外务省做出了‘韩日索赔权协定与个人索赔权无关’的判断,而目前该立场是否有改变?”
 

  对此,日本外务省回答说:“根据韩日签署的索赔权协定,个人索赔权问题得到了‘彻底、最终’的解决。”“根据协定,即使针对韩日索赔权协定包含的‘财产、权力、利益’和‘索赔权’问题向法院起诉,救济要求也会被驳回。”

 

  日外务省解释称:“放弃外交保护权意味着,根据韩日索赔权协定,即使本国国民的索赔权被对方国家驳回,两国也无法向对方国家追究国际法律上的责任。”“换句话来说,从国际法律规定的外交保护权的角度来看,个人索赔权问题已在法律上得到了解决。”

 

责任编辑:王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