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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贸易协定(FTA)是当今世界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发展国与国之间经济关系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方式,早在上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欧洲和北美地区就出现了相应的自由贸易区。相比之下,在东亚地区多边贸易协定进展较为缓慢。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化,东亚国家也开始重视加强地区间的经济合作。中国于2001年与东盟就FTA问题达成协议,并提出了至2010年完成FTA的具体目标。此外,韩国和日本也分别于2002年、2003年开始同东盟就FTA问题进行协商。其中,日本的步伐最快,目前已同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等国签署了双边FTA协议。日本希望以FTA为媒介,加强同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最终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以确保日本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主导权。日本同东盟有关FTA协商的情况将会对正在与东盟进行FTA协商的我国有所启示。

 
一、日本与东盟FTA的协商现状


  日本最早在1998年开始考虑首先同韩国签署有关双边FTA协议,但由于2000年中国向东盟提出了有关签订FTA的议案,准备同东盟签署FTA,此举使日本认识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将会对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影响愈来愈大,也使日本意识到同东盟签署FTA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因此,为与中国争夺在东南亚地区的主导权,日本开始积极地与东盟进行有关FTA的谈判。


  对于东盟国家而言,1997年的金融危机使其深刻认识到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并于2003年建立了区域内自由贸易区——AFTA。但是,由于会员国间产业结构与经济政策的差异,AFTA发展并不顺利。尤其是越南、老挝、柬埔寨及缅甸等经济落后的国家加入后,使该组织的自由化期限再度推迟,AFTA的合作效果受到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同日本一直保持着密切经济关系的东盟各国,面对日本提出的FTA协商的反映自然是积极的。因为东盟各国一直奉行开放政策,多数国家的开放度较高,与日本建立FTA,既能获得贸易自由化带来的便利,同时又能保持东盟在地区经济合作中的核心地位。

 
  这样,在中国与东盟提出合作意向后不久,日本总理小泉纯一郎就出访东盟五国,并于2002年的1月同新加坡签署了其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日新贸易协定。在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是对FTA问题反应最积极的国家。因为新加坡原本就是自由贸易国家,关税极低。日新贸易协定的关键是日本如何对新加坡开放本国市场。谈判结果是,日本对新加坡撤消3800多种商品的关税,意味着日本从新加坡进口的94%的商品将被取消关税。此外,日本还将在金融、运输、旅游等30多种服务领域对新加坡实施最惠国待遇。新加坡对日本实际只需取消4种药酒的关税。

 
  随后,日本又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5月同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签署了双边FTA协议。菲政府认为,日本是菲律宾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缔结双边FTA有助于扩大市场、增加就业。在日菲FTA协议中包括开放农产晶、劳务市场及矿业领域等内容。其中关于农产品问题,日菲两国达成协议,4年内暂不考虑砂糖等农产品取消关税的自由化问题,对于菲律宾出口日本的金枪鱼、鲣鱼、鸡肉、菠萝、香蕉等农产品,日本同意采取低关税政策。


  日本自2004年初开始与马来西亚就签署双边FTA问题进行正式谈判,在农林水产等领域,双方谈判比较顺利。分歧主要集中在是否取消汽车和钢铁领域的关税问题上。日本希望马来西亚能取消对汽车和家用电器所用钢材的关税,而马来西亚出于对本土汽车制造公司的保护,坚持要到2015年才能最终取消汽车关税。后在日本的压力下,马来西亚做出一定让步,同意取消对本国汽车制造公司的补贴,力争对本国和外国公司“一视同仁”。在钢铁问题上,马来西亚也做出让步,同意立即削减用于出口产品所用钢材的关税。这样,在2005年5月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访问日本时,双方正式签署了双边FTA协议。


  日本同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三国签署FTA后,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同泰国、印尼就签署双边FTA问题进行协商。在日泰FTA谈判中,泰国希望日本撤销大米、鸡肉、砂糖、淀粉4种产品关税。但日本坚持农业保护立场,拒绝撤销关税。谈判进入停滞阶段。后来,双方均做出让步:泰国暂不要求日本撤销大米进口关税,日本则按泰国要求,考虑降低鸡肉等3种产品进口关税。在此背景下,2005年8月双方就FTA的基本内容提前达成共识,2005年9月日本首相小泉和泰国总理他信正式签署了日泰FTA。


  2005年4月日本与印尼就FTA问题进入谈判阶段,双方谈判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矿业、人员流动等领域。印尼是日本天然气能源的主要进口国,因此,谈判还将涉及能源领域。据悉,印尼能否接受撤销汽车、钢铁等工业品的关税、进一步整顿投资环境和日本能否接收印尼的护士、护理师将是两国谈判的焦点。上述内容目前正在协商中,预计双方经过一年左右的谈判后将签属FTA协定。

 
  对于后加入东盟的国家(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国),考虑到这些国家同原东盟国家在经济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预计日本在同这些国家的协商中,将会采取推迟自由化期限,并在基础设施及技术、人才等方面对这些国家给予支持的优待措施,目的是通过加强双方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缩小这些国家同东盟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差距,以期待这些国家经济能力提高后,再开放合作领域。


  为了与中国抗衡,保持在东盟地区的经济外交主导权,日本在同东盟的部分成员国积极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同时,日本还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FTA谈判。2002年11月在柬埔寨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上,日本与东盟就“10年内缔结FTA”达成一致意见。2004年12月,日本与东盟发表《日本—东盟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东京宣言》和“行动计划”。日本正式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从而加强了与东盟联系的力度。2005年初双方正式开始就自由贸易协定举行商谈,2005年9月,日本在雅加达提议将于2006年之前和东盟缔结FTA,其缔结的预定时间比中国早,让中国方面感到意外。

 
二、日本与东盟FTA协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日本与东盟都对FTA协商持积极态度,但是,双方在一系列问题上,包括关税减让、市场准入、简化入关手续以及金融、服务和知识产权等方面,都存在分歧,因此谈判十分艰难。

 
  农业问题一直是日本与东盟各国签署FTA的最大障碍。因为日本耕地面积只有504万公顷,农业生产仅能满足国内需求的4096,绝大多数农产品依靠进口。从国情出发,日本格外重视农业保护。一方面,政府每年给农业以大量的财政补贴(每年农业补贴总额在4万亿日元以上,农民收入的60%来自政府的补贴);另一方面,政府还通过提高进口农产品关税来限制进口。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置一些名目繁多的“绿色壁垒”,通过这些方式达到保护国内农业的目的。


  由于签署FTA带来的关税减免可能会使日本国内的农业等部分产业受到影响,因此,日本在同东盟签署FTA时,对农产品及部分产业产品取消关税等问题,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在2002年同新加坡签署FTA时,日本首先强调将不涉及降低与农业相关的产品的关税问题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日本同新加坡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并没有涉及到农业及相关的产品关陪问题。

 
  但是,在东盟国家中,除了新加坡之外,其他国家主要是农业国,像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都是农业国家。所以,在与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三国谈判时,三国都主张将有关日本废除对农林水产品的高关税作为FTA协商的核心。其中,泰国要求日本废除粮食和鸡肉的进口关税;菲律宾要求日本废除糖类及菠萝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马来西亚也要求本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实现自由化等。日本为保护国内粮食的安全,一再强调日本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有统计显示,东盟主要5国对日本的农业出口是其对中国出口的14倍),并提出日本将随着WT0的协商结果决定开放程度的立场。这样,日本与东盟国家间的FTA协商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后来,日本认识到要同东盟签署FTA,就必然要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于是,开始调整国内政策,在双方均做出妥协的情况下,日本与泰国等3国就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开放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了FTA。但目前的难题是,针对日本政府的让步,日本国内农业界可能会对政府决定表示反对,如何协调国内的立场,将是日本政府下一步所面临的问题。

 
  至于与东盟整体FTA协商进程,日本曾以为,先前和东盟中的部分成员国达成的双边谈判的成果,能作为标准要求东盟全体效仿,并以此压迫印尼等农业大国让步。但是,东盟国家虽然希望通过自由贸易谈判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并加强区域内的合作,但并不想被日本牵着鼻子走。因此,东盟在经济部长会议中提出了自己的方针,要求日本和东盟全体就主要贸易产品进行谈判,特别是东盟关心的农产品等问题。至于日本和东盟部分成员国达成的妥协,只是他们双边的成果,并非东盟全体的承诺,也不可能得到东盟的认可。


  另外,日本强调与东盟的合作是全面的合作,正如小泉纯一郎在2002年访问东盟五国时提出的“一揽子经济合作构想”中所说:日本与东盟之间是“广泛的经济联系和合作”,日本将在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领域与东盟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显然,这些领域恰恰都是日本的强项,日本希望凭借自己的优势迅速占领东盟市场,发挥先导作用。东盟对日本提出的用“广泛的经济合作”取代“单纯的贸易自由化”的FTA概念并不反对,但东盟坚持首先要在关税减让等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进展,然后再进入其它领域。

 
三、日本与东盟缔结FTA预期成效展望

 
1.缔结FTA可以扩大日本对东盟国家的贸易、投资,因而从中获利

 
  减免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可以降低贸易成本和流通费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因而,日本对东盟的贸易和投资收益预期将会随着FTA的签署而上升。因为,日本与东盟的贸易结构为互补关系,近年来日本对东盟国家出口产品主要是:纤维制品占出口比重的1-3%,机械及装备占出口比重的一半。相反,东盟国家出口到日本的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和轻工业产品。

 
  在FTA签署前,日本对从东盟国家进口的制造业产品大部分实行免税,或仅征收3%以下的关税。相反,对农产品及轻工业产品征收10-30%的高关税。为保护国内农业,日本进口大米的平均关税率高达111.4%,其中从东盟国家进口大米的关税率为300%以上。

 
  如果日本同东盟签署FTA,一方面会扩大日本传统优势产品——技术及资本密集型产业产品对东盟国家的出口,从而获得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带来的贸易效应。另一方面,日本国内缺乏竞争力的产品的生产将会受到影响,从长期看,这样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扩大本国的生产盈利水平。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推算,如果日本能在2012年前和东盟缔结FTA,那么,2012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将会比2002年获得2万亿日元的增长,而东盟的国内生产总值将会增加约8.1万亿日元。

 
2. 日本国内资源的配置和产业结构将会有所调整


  如果日本同东盟国家签署FTA,那么由于国内市场开放将会引起国内农产晶和食品价格大幅下跌,这一方面会使日本广大消费者受到实惠,另一方面还将影响日本资源的再分配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日本农产品、食品、纤维、皮革等初级产业和轻工业部门的生产将因此大大减少;相反,日本将会扩大对东盟国家的输送机械、化学、金属等产品的出口,从而导致这些部门的生产将有所增加。这将促使日本产业更加趋向资本及技术密集型,日本的产业结构将在与东盟经济合作关系的框架下,得到更好的调整。

 
3.扩大日本在东亚地区的经济、政治和外交影响力


  日本政府认为,缔结FTA无论是在经济方面、政治方面,还是外交方面对日本都具有重要意义。日本外务省2002年10月公布的《日本FTA战略》中明确提出,缔结FTA将加强日本与相关国家的政治关系,扩大日本的外交影响力。

 
  日本的构想是通过与东盟签署FTA,实现地区间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经济领域的全面合作。从长远考虑,日本将以与东盟合作为基础,扩大东亚地区的合作,进而形成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东亚共同体或称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从而在东亚形成能够与欧盟和美洲经济圈相制衡的自由贸易区。

 
  日本积极推动与东盟的FTA战略的目的是确保其在构筑东亚共同体中占有主导地位。正如日本一些学者指出,日本对东盟的FTA战略实际上就是恢复和强化日本在东亚的主导和领先地位,重新确立日本的优势。

 
  虽然日本与东盟的FTA协商进展较快,但是东亚地区之间合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而且,由于东亚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以及国家和地区多样性等问题的存在,该地区的FTA前景还很难确定,东亚要发展成像欧洲那样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仍然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