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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社201038日电】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201038对前韩国劳工及其遗属23人向机械制造商“不二越”索赔一案做出二审判决,支持富山法院的一审结果,驳回原告的上诉。原告以二战中作为“女子勤劳挺身队”从朝鲜半岛被强掳至日本并被迫在该公司从事劳动为由,要求被告道歉并支付所拖欠的共约1亿日元工资。

 

  审判长渡边修明在陈述判决理由时表示:“根据1965年日韩就索赔权达成的协定,前二战劳工已丧失索赔权”。原告则在二审中提出,2008年发现的日本外务省内部文件表明“协定中放弃的仅是国家索赔权”,但最终仍被法庭驳回。

 

  据一审判决书记载,前劳工柳赞伊(84岁)等人19441945年从日本教师等处听说去日本“可以上学或赚钱”后前往日本,在不二越的军需工厂被迫从事飞机零件制造的繁重劳动并挨饿。日韩索赔权协定中规定,韩国国民没有对日索赔权。

 

  20079月,富山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虽然认定强掳和强制劳动的情况属实,但沿袭最高法院“个人索赔权已被放弃”的判例,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责任编辑: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