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2010年3月2日电】日本外相冈田克也和哈萨克斯坦驻日本大使卡迈勒季诺夫2010年3月2日在东京签署了两国原子能合作协定。
据日本时事社报道,双方表示争取协定尽早在本国议会批准并生效。协定规定,以和平利用原子能为前提,两国间制订关于核有关物资、器材和技术转让的法律框架,禁止向第三国转让或转为军用,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
哈萨克斯坦已探明的铀储量居世界第二。日本政府于2007年6月开始与哈萨克斯坦进行签署原子能合作协定的谈判。
责任编辑: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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