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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次向外国军队提供子弹

日本政府在2013年12月23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通过联合国向在南苏丹开展联合国维和行动(PKO)的韩国军队无偿提供陆上自卫队的1万发步枪子弹。子弹已于日本时间当日深夜送达韩国军队。这是日本首次基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向其他国家的军队提供子弹等具有杀伤性能力的武器。由于此举与以往的日本政府方针相抵触,估计将引发争议。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同一日发表谈话,指出提供弹药是禁止出口武器的“武器出口三原则”的例外举措。理由包括(1)保护韩国维和队员的难民的生命刻不容缓;(2)韩国维和部队所使用的小口径手枪的弹药,在维和部队中只有日本拥有;(3)严格限制向维和部队以外转移。指出因“事态紧迫的必要性和出于人道主义”。

伴随着南苏丹独立,约70个国家的7500人参加了在该国的维和行动。在爆发冲突的东部的Jonglei州,韩国维和部队22日上午因弹药不足向联合国请求弹药支援。据韩国国防部相关人士透露,和韩国军队一样使用5.56毫米口径步枪的其他国家部队中,联合国首先向美军请求弹药支持,但美军只有少量库存,因此又向日本自卫队请求支持。

23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副总理麻生太郎、外相岸田文雄以及防卫相小野寺五典等人在首相官邸召开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日本版NSC),决定提供弹药。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规定日本可以向维和行动和国际救援活动等提供物资合作。但是往届日本政府认为物资并不包括弹药,即使国际机构请求支持也不会提供。

 

文章来源:日经中文网

转载时间: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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