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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经产省为保福岛核反应堆报废工作拟增电费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朝日新闻》2013年07月24日报道,有关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1-4号机组的反应堆报废工作,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3日明确表示将会增加电费支出,以用于开展报废工作而新投入建立的辅助设备。

据悉,日本经济产业省目前正积极推进核反应堆报废工作的支出预算工作。在近日召开的报废对策专家商讨会上,提出了关于报废工作新制度的核心要点,同时也将费用预算纳入计划方针中。预计,此次基于核心对策的商讨会将于8月提交报告,并于年内修正现标准法令。

若按照现有法令开展核反应堆机组拆卸工作,将会耗费40余年,不仅废堆耗资巨大,核电自身的资产价值也会化为乌有,造成巨大损失。此外,还将会促使电力公司不愿再继续向废堆投钱,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因此,此次会议的核心在于,核电站的运转终止后的10年间如何设法继续累计收益;废堆中仍在使用的原子炉格纳容器等设备的资产价值如何处理才能不致全额损失。同时,为使损失降至最小,还应对设备进行“折旧”处理,并商讨决定增加电费支出。

据统计,东京电力公司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废堆事件已经计入损失约946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80亿元),且电费支出未被计入。开展报废工作将有必要投入建立新设备,电费支出的增加也成既定事实。如果建设100亿日元的新设备,那么每月缴纳8千日元电费的家庭将会被迫多缴160日元。(实习编译:任翘  审稿:王欢)

 

资料来源:环球网

转载时间:201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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