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与核事故遇难者家属和解 将赔款近1800万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读卖新闻》2013年07月24日报道,因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中未能及时搜索和给予救助,日本东京电力公司被福岛县浪江町374名海啸遇难者的亲属起诉。家属方面要求东电巨额赔偿。由于双方同意通过非司法解决争端的程序(ADR)解决,该诉讼案23日在日本国家核赔偿争议解决中心得到解决。
根据遇难者家属的辩护律师介绍,在和解案中,东电设定了给予遇难者每人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51万元)的赔偿上限。东电公司还根据与遇难者的家庭关系支付每人20-60万日元不等,总额达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27万元)。此外,遇难者家属还要求东电道歉。和解草案已于2013年5月提交到该中心的调解委员会。
遇难者家属的辩护律师菅野晴隆评价称,“此次单独和解得以取得突破关键在于东电的道歉”。任遇难者家属会会长的叶谷守久则表示,“对遇难者家属来说,尽管还存在着对赔偿金数量等不满,但再也没什么办法”。(实习编译:赵翠花 审稿:王欢)
资料来源:环球网
转载时间:201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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