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会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
【共同社2013年06月12日电】2013年06月12日上午,日本参院全体会议通过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等。该修正案主要内容为:对于旨在支援重建地方经济的项目,将放宽银行的出资限制。日本通过修改《银行法》,使银行更容易对经营恶化的企业出资,而通过修改《金融商品交易法》,还把向外部泄漏企业内部信息者列入了刑事处罚和罚款的对象。法案的大部分内容将在2014财年前开始实施。
帮助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的《中小企业金融顺畅化法》已于今年3月底到期,如何推进中小企业的经营重组成为了一大课题。此次通过的《银行法》修正案放宽了“5%规定”(即原则上禁止银行持有特定企业5%以上的股份),使银行不仅可以提供贷款,还可以选择向企业出资,意在帮助重建地方经济。
修正案扩大了“5%规定”的例外范畴,对于进入破产保护程序的企业原则上最长3年,对于中小企业则最长5年,银行可以持有其100%的股份。通过专营投资的子公司,银行可以对旅馆和滑雪场运营公司等有助于重建地方经济的企业出资40%以下,最长期限为10年。
不过,目前尚不清楚银行是否会扩大对企业出资。尤其是在作为重建地方经济中坚力量的地方银行内,有消极意见认为:“如果不提高审查能力,就不太可能进行高风险出资。”
文章来源:共同网
转载时间:201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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