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和推进“循环经济”理论,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家。日本政府将循环经济理念贯彻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方略中,把经济活动运作成“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流程,注重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从而将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负荷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日本政府已经把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提升为基本的国策之一,并在循环经济的道路上走在了世界前列。
日本开展循环经济建设的模式与经验对我国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模式都将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背景及现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曾实行“追赶型”和“赶超型”的经济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实现了连续数年的持续、快速增长。到1968年,国民生产总值已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是,日本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其大量生产、大量废弃、大量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自然界正常的生态循环,终于演变成严峻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日本作为一个岛国,资源极其匮乏,绝大部分生产原料都要依靠进口,极易受国外能源、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冲击。日本每年在资源方面的投入总量约为20亿t,其中石油、煤炭、铁矿石等天然资源几乎全部依靠进口,这部分约占资源总量的30%多;岩石、砂砾等土木和建筑用资源基本由国内供应,约占资源总量的60%;日本国内生产这些材料,要消费约3亿t能源以及排放4亿t的废弃物。
日本社会各界通过深刻的反思,终于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开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进口资源的依赖,并积极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将垃圾变为可利用的再生材料,进而将建设以资源—产品—再生材料为特点的循环型社会确定为日本的既定国策。
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在一国或一地区的发展过程中,环境质量存在先恶化后改善的U形过程。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已进入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阶段。日本提出的“环境经济立国”以及“循环经济”和“循环型社会”的发展战略完全符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
在日本,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工厂政府会给一定的补助金,并对资金、设备等情况进行认可,企业每年出一份环境报告书。政府虽无强制性的措施,但企业却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值,即尽量减少废弃物的排放:这样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会相应降低。
循环经济是把物质、能量进行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在环境方面表现为低污染排放、甚至零污染排放的一种经济运行模式。它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实现了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日本在制定循环经济政策时曾参考过欧洲的政策。但是,家电循环法则是日本先制定,欧美国家后制定的。
日本是一个法律体系十分完善的国家。日本政府在推行某项经济政策或主张时,一贯做法就是先通过立法来规定政府、企业与一般国民在此项事务中的责任和义务;然后再通过政策或一些行政举措引导各社会主体在相关领域范围中各守其土、各尽其责。在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时也同样如此。迄今为止,日本已经是世界上为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制定法律法规数量最多的国家。不仅如此,由于这些法律、法规在功能上互相配合,极富层次感,因而已经形成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日本通过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机制,其经济体系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中最具循环经济发展特色的模式,具有不少值得人们重点关注的发展特点。
日本的法律体系共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基本法,即《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该法对建立循环型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各社会主体的责任、国家的基本施政方针作了规定,具有总纲性质,因此亦被称为日本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宪法”;第二层面是综合性的两部法律,分别是《废弃物处理法》和《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分别对这两个领域的总体性问题作出了若干规定;第三层面则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五部具体法规,分别是《容器和包装材料循环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汽车循环利用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和《食品循环利用法》,其内容十分细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此外,还有三部辅助性质、针对一些特别问题的《绿色采购法》、《PCB特别措置法》以及《产业废弃物特别措置法》。显而易见,这些法律的制定,为日本政府快速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实施手段。这些法律中有关废弃物的内容和处理手段尽管不同,发布制定的时间有先有后,而且各项法律也采用了不同的名称,但其基本精神和原则还是一致的。这些法律、法规体现的都是“3R”原则,即资源的再利用(Recycle),废旧产品或废旧设备零部件的再使用(Reuse)以及减少垃圾的产生(Reduce)。
日本在经济总量上是中国的两倍,但在单位产值的资源消耗指标方面却明显低于中国。比如,日本单位GDP消耗石油不到中国的1/7,消耗电力不到中国的1/4。中国与世界上一些环境治理水平比较先进的国家相比,虽然已经有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包含发展循环经济内容的法律,但从总体上看,不论是深度和广度都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中国要想真正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快循环经济立法的进程。
日本有色金属循环利用情况
日本的铅供应已经实现了以再生铅为主。“神冈矿业”是目前日本最大的一家废旧铅电池的回收处理企业。据2002年的数据,其废旧铅电池的回收处理量约占全日本的30%。整体化回收是“神冈矿业”在废旧铅电池回收处理上最大的亮点。在对铅与电池液进行回收处理的同时,还将废旧铅电池的塑料外壳一并处理成再生塑料,或再加工为制成品。现在“神冈矿业”所用盛装电池的塑料托盘,即全部用这种再生塑料制成,除自用外还外销一部分。该企业2001年的业绩为:处理废铅电池5万t;生产电铅3万t;回收金属铋94t:生产再生塑料0.2万t。
目前,日本已经不再生产电解铝,但却仍然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铝消费国之一。日本为了满足国内市场对铝原料的需要,除了大量进口原铝外,还充分利用了国内的再生铝资源。由于再生铝和电解铝相比,节省能源可达95%;而且CO2和有害排放物大大减少,其中再生铝制品的C02的排放量仅相当原铝生产的3%。因此大量应用再生铝还有利于保护环境。当前日本的食品包装业在大量使用铝制易拉罐。日本政府为了提高铝制易拉罐的回收率,制订、实施了各种相关政策。随着日本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2004年日本废铝罐的回收量占全部消费量的86.1%,居世界一流水平。
“三菱材料”公司正在积极开展以旧铝罐(UBC)重新生产铝罐(CantoCan)的再生利用活动,并从降低能耗和强化分拣两个环节,加强对其生产工序的科学改进。一般以旧铝罐(UBC)为原料生产铝罐的企业,在工艺上都需要进行两次熔炼铸造。该公司下属企业“新菱再生铝制品小山工厂”,却成功将两次熔炼铸造工艺合并为一次处理工艺,这较两次熔炼铸造工艺节能约30%左右。据称该厂是全日本唯一一家兼回收与二次熔制铝成品的企业,该厂的年处理量可达7万t。据统计,全日本每年回收废铝罐约26-27万t,其中约有4.12t废铝罐由该厂处理。该厂另外的2.2万t原料则来自铝材加工厂的废料。
该厂将废铝罐加工成新铝罐的有关数据如下:10.5t废铝罐→9t板锭→6.3t薄板→32万只铝罐。其具体的生产流程如下:废料→杀菌除虫等→送到仓库存放→破碎机破碎→分选→进行焙烧(去掉铝罐上的漆与字)→投入熔炼炉→保温炉处理(储存铝液,挤压工厂的铝合金废料也可于此时投进去)→调整炉内铝合金成分→铸造板锭→轧制薄板+冲压制罐。
据2006年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2005财政年度全日本废弃的空调。CRT电视机、洗衣机总量达到22.78千台。
从图中可以看出,日本从废旧家电中回收有色金属及其它再生材料有两个鲜明特点:其一,废旧家电的回收系统周密而有序。零售商、搬家公司、各类二手货回收商以及官方有关公用机构共同组成了严密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其二,日本的废旧家电与有色金属再生回收统计体系非常完善。这对促成废旧家电及有色金属的有效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在有色金属工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
日本在有色金属工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诸多做法基本上都是成功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中日两国的国情尽管有很大不同,但日本的成功经验与实际做法起码可以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1 有色金属工业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须先从法律层次入手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搞废杂金属再生回收,发展循环经济早已有之。尽管国家和企业在政策扶持、具体做法上做过多方面探讨和尝试,但实施的最终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虽然很复杂,头绪相当多。但是,最主要原因还是没有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没有能够从社会层面进行周密的组织。
从日本的经验看,要想让全社会重视有色金属的再生回收,从社会层面动员各方发展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一定要先进行立法,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因此,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要想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也应先从法律层面入手,形成周密、有效的法律与政策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动员起全社会力量,共同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循环经济,并加快其发展进程。
2 政府应该对搞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
有色金属企业开展废杂金属的再生回收,发展循环经济,既可以大幅度节约矿产资源,又可以明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是,发展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亦存在着回收来源分散,所需技术要求高、企业初期规模相对较小等影响企业前期投资收益的不利因素。
日本的做法就是政府对建设有色金属再生回收工厂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同时出台一些扶持性政策来加以引导和推动。我国政府也可以借鉴这方面经验,通过补助资金或减免税收等方式,积极推动有色金属企业扩大废旧金属再生回收的规模,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
3 进一步强化国内有色金属再生回收统计体系的建设
从日本的经验看,完善的有色金属再生回收统计体系对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一者,完善的再生回收统计体系,有利于有色金属企业及时发现市场变化、企业差距,同时还可通过统计数据判断或寻找新的商机;二者,完善的再生回收统计体系,有利于全社会对这一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了解和监督,有利于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循环经济。
因此,我国也应进一步强化有色金属再生回收统计体系的建设,使之尽量完善和有效,以起到推动有色金属工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作用。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