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212年11月23日电:据日本《读卖新闻》网站报道,22日,日本国土交通省宣布,将从2013年1月份起实行比轻型汽车更小的超小型车认定制度。
希望利用超小型车的地方政府允许在规定的公共道路上使用超小型车。由于这种车不能在高速公路以及超过限速60公里的普通道路上行驶,因此相应的比轻型汽车的安全标准要低一些。超小型汽车有望在近距离移动的老龄人群以及观光旅客中普及,各大厂家現正在试制电动超小型车。安全标准低也使车辆开发相应容易。
由于规定超小型车仅限于部分道路行驶,因此超小型车的认定制度降低了道路运输车辆法的部分标准,这样可以由地方运输局审查各地方政府递交来的申请并进行认定。
超小型车全长(不到3.4米),宽(不到1.48米),与轻型汽车规格相同。但限乘人员为大人低于两名,或者一名大人两名小孩。排气量低于125cc,比轻型汽车(660cc)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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