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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建立了“国民皆保险”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的医保制度不仅使绝大多数人能看得起病,也使医院无后顾之忧,接收病人后一切以诊治为先。

 

  公营医疗保险包括国民健康保险、船员保险、共济组合等,民间医疗保险有生命保险、伤害保险、癌症保险等。每个公民至少参加一种医疗保险。拿适用范围较广的国民健康保险来说,投保者负担医药费的30%,另外70%由保险基金支付。

 

  日本厚生劳动省医政局总务科科长助理大竹介绍说,患者负担的额度还设定有上限,像国民健康保险是8.01万日元(1美元约合109日元),超出部分也由保险基金承担。

 

  向厚生劳动省保险局咨询日本是否存在医生开高价药方的现象时,对方无论如何也难以理解所描述的“医生明明知道价格便宜的药足以治好患者,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偏偏开高价药方”的做法,只是一个劲地用善意来理解医生的举动,说“我想肯定贵的药疗效更好吧”。

 

  在住所附近的东京都立广尾医院就医时,医生开完处方说,凭处方到医院隔壁的几家医保药店就能拿药。医生还特意解释说,到医院药房拿药也可以,就是要排20多分钟的队,药店多走几步路而已,人少,片刻就可以拿到药。

 

  像广尾医院这样的公立医院,医生、药剂师、护士都属于公务员,拿统一的薪水,接诊数量和开药多少与本人收入并不挂钩,这决定了医生无须开高价药方。而对私营医院、诊所来说,接诊病人多少和药价的高低与医院的收益及医生的收入存在一定关系,但日本私营医院、诊所间竞争激烈,为一时的小利败坏声誉、失去顾客,只能是得不偿失。

 

  按照日本《医疗法》规定,住院床位不超过19个的医疗机构称作诊所,20个及以上床位的称作医院。日本人患一些常见病后习惯先去就近的诊所,如果医生认为本诊所医疗条件或本人水平不足以医治患者,会开具介绍信介绍患者去医院就诊。在全日本近17.5万家医疗机构中,一般诊所超过9.8万家,牙科诊所近6.8万家。日本的一般诊所和牙科诊所多半由执业医师私人经营。

 

  东京都福祉保健局医疗安全科职员介绍说,以完成临床研修的医师开设一般诊所为例,开设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咨询,在诊所开设后10天内,向诊所所在地的保健所递交诊所开设报告,并提供开设者履历表和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诊所建筑用地周围的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报告的复印件等10余种材料。材料受理后,保健所职员就会上门审查,符合要求则当场开具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则建议整改。整个申请、审查过程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如果是开设有病床的一般诊所,则还要另外提交《构造设备使用许可申请书》,并交纳2.2万日元手续费,通过建筑基准和消防相关部门审查。

 

  由此看来,在日本,符合条件的医生履行法定手续后都能执业行医,所以,私营医院、诊所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患者看病后,其诊疗费、药费除去自我负担的份额后,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届时,医保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士严格审查,医疗机构一旦被发现有违规和腐败行为,立即会被取消医保定点的资格,医疗机构也就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来源。

 

 

责任编辑: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