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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011年7月16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15日制定了核电站安全评估的实施计划。作为核电站重启条件的第一轮评估,将依次从定期检修后已做好重启准备的核电站机组开始进行。目前因检修而处于停运状态的19个机组中,除去在东日本大地震中受灾的机组,约有13个机组将成为第一轮安全评估的对象。但实施计划并没有写明具体的重启时间。
 
依据实施计划,第一轮评估内容包括“地震”、“海啸”、“失去所有电源”、“向海水释放热量的功能停止”4个项目。而以所有核电站机组为对象的第二轮评估则追加了“同时发生地震与海啸”、“同时失去所有电源与向海水释放热量的功能停止”等3个项目,要求各电力公司在年内提交评估报告。
 
据报道,第一轮评估的开始时间由各电力公司自主决定。但实施计划并没有规定评估所需的标准时间,这让拥有玄海核电站的九州电力等各大电力公司感到困惑。
 
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大致认可了该实施计划,但因第一、二轮评估的差别及手法晦涩难懂,委员长班目春树认为:“普通人难以理解实施计划要求电力公司进行怎样的作业”,要求保安院进行补充说明。原子能安全委员会预计将于下周正式认可该实施计划。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