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
中日经济技术研究会 | 北京唐藤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日通专题

据日本共同社519消息,有关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一名家住东京的46岁男子日前向东京简易法院提起诉讼,以“放射性物质遭扩散但正确信息未及时公布,导致自己处于高度恐惧和不安之中,精神上承受痛苦”为由,向东电索赔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900元)的精神损失费。东京简易法庭19日就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口头辨论,东电方面表示出了“抗诉到底”的态度。

 

原告在起诉书中写道,“东电本应采取全面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并计算出了5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要求东电赔偿其中的10万日元。东电提出答辩书进行了反驳。

 

东电方面称,“事故原因是发生了远远超出想象的、破坏力惊人的地震及海啸。不能说我们有义务对异常且巨大的天灾采取对策”,并认为东京的辐射量并没有达到损害人体健康的程度。东电认为原告的主张不属于法律应保护的权益,要求法庭驳回其诉求。

 

责任编辑:刘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