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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朝日新闻》网站英文版2011416报道,政府内部328开始认真讨论如何处理东电公司。依照方案所含设想,一旦东电赔偿金数目确定、福岛核电站辐射泄漏处理成本估算完成,就可以进入破产程序。

 

同时,需要制定特别措施法,将东电置于政府监管之下,为破产重组铺平道路。法律将规定,政府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监管东电高层人事、赔偿过程和管理改革;由政府向东电提供担保,以便后者从银行贷款,用于核电站事故相关费用;允许这家企业延期偿还311地震和海啸前所欠债务。

 

日本《每日新闻》15日报道,政府当天着手讨论制定灾害赔偿框架方案,最终赔偿额可能达数万亿日元。

 

东电2009财务年度资产额13.2万亿日元(约合1590亿美元),负债10.6万亿日元(1276亿美元)。《朝日新闻》所获估算数据显示,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合计大约10万亿日元(1204亿美元),意味着东电实际已经破产。

 

电力老大可能成历史

 

依照拟议方案,东电将重组为一家控股公司和数家子公司,分别经营发电和输电业务。发电部门中,火电和水电企业将逐步出售。最终,东电将变成一家输电企业,规模远远小于现在。

 

一些政府人士说,拆分可能在制定特别措施法两年或三年后开始。

 

东电1951年成立,雇员超过3.8万人,提供日本三分之一供电需求,包括首都东京。

 

这份方案仍属“秘密”。经济产业省所属资源能源厅一名高级官员说,方案没有获得批准。经产省一名中层官员说:“它眼下仅在总理官邸和国家战略室内部讨论。”《朝日新闻》评论,这份方案的命运部分取决于政治角力。

 

责任编辑:刘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