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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日本的大学评估经历了自我评估、外部评估和认证评估三个阶段,与此同时,在日本学界围绕着大学评估也是论争不断,这些论争主要围绕着“为什么评估”(目的论)、“由谁评估”(主体论)、“评估什么”(对象论)、“如何评估”(方法论)来展开。认识日本大学评估的发展及其论争,无疑对我们深入思考中国的大学评估具有帮助。

 

  关键词:日本,大学评估,目的论,主体论,对象论,方法论

 

  20世纪90年代以前,日本并不存在制度性的大学评估,人们相信“大学人”能够凭借自己的学识和良心,在大学自治的基础上保证其质量。可是进入90年代,随着适龄人口的剧减以及经济增长率的持续低迷、劳动力市场及教育市场的供给过剩,日本政府和国民开始反思“大学是否出了问题”。于是日本在1991年修改的《大学设置基准》中首次增加了有关“大学必须开展自我评估”的规定。此后,以自我评估为起点,大学评估开始进入日本大学,并开始了其制度化的历程(见表1)。

 

 

 

  

      一、大学评估的发展历程

 

  从表1中可以看出,日本的大学评估经历了自我评估(1991~1998)、外部评估(1998~2003)和认证评估(2004以后)3个阶段。

 

  1.自我评估(1991~1998年)

 

  自我评估就是由各个大学自己进行的评估活动。修改后的《大学设置基准》要求各个大学必须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同时制定了需要评估的项目范例(包括教育理念、目标;教育活动;研究活动;教师组织;设施设备;国际交流;和社会的合作;管理运营、财政;自我评估体制[1]241-242)。从90年代中期开始,很多大学以“XX大学的现状与课题”为题,公开自我评估报告书。可是,从这些报告书的题目就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各个大学的自我评估主要停留在自我检查上,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评估。有学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1)大学教师没有投入自我评估,对自我评估以划一性的标准来进行,具有强烈的抵触心理;(2)大学教师没有充分理解修改《大学设置基准》的主旨,即放宽对大学的限制,但要求大学要通过自我评估,来保证其教育研究质量。[2]

 

  由于对大学教师漠视自我评估的不满,文部科学省开始认识到转变大学教师思想的必要性。大学审议会于1998年发表了咨询报告——《21世纪的大学和今后的改革方案》,副标题为“在竞争的环境中闪耀个性的大学”,这个副标题非常具有深意。它向各个大学暗示着:由于18岁人口的减少,大学有可能面临淘汰的危险。在知识转型的时代,各个大学不可能进行划一的教育,也不可能获得同等的发展,所以,多样化、个性化将是大学改革的基本方向。基于这样的原因,大学审议会在该报告中建议引入外部评估。

 

  2.外部评估(1998~2003年)

 

  外部评估就是由大学选定校外评估者,并依靠校外评估者进行的评估,评估项目一般由大学指定。其实,早在90年代中后期,很多大学为了加强自我评估的可信度,进而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与认可,就开始聘请一些校外专家以及一些具有民间色彩的机构,对本校的教育研究及办学状况进行评估。据文部科学省高等教育局的统计,1995年东京大学、东北大学、名古屋大学、京都大学等8所大学的13个学部实施了外部评估。[3]1998年之后,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实施外部评估。比如,2001年早稻田大学聘请了以杉山进(茶水女子大学助教授,全国大学体育协会理事长)为委员长、以塔尾武夫(日本体育大学教授、该大学前任校长)、大仓俊彦(稻门体育协会常务委员长)为委员,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早稻田大学体育局进行评估。[4]2003年北海道大学聘请了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对全校的国际合作及交流事务进行评估,同时还聘请了电子科学研究所、遗传疾病控制研究所、综合博物馆等5个机构对相应的专业进行了评估。[5]再比如,东京大学从2000年到2003年,参与了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对其的试行性评估。[6]众多的院校评估以及专业评估协会,使外部评估遍地开花的同时也使它失去了权威性。再加上,一直以来,日本的高等教育就呈现一个大金字塔形,塔尖永远是那些老牌帝国大学,学生入学选拔严格、就业好。所以,人们宁愿相信现实中的入学与就业的激烈竞争所折射出的大学的优劣,也不愿对外部评估持信任的态度。这样,文部科学省不得不对外部评估做出规范,从而产生了新的评估形式——认证评估又称第三方评估。

 

  3.认证评估(2004年以后)

 

  认证评估是由评估对象的大学之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评估人员、评估项目、评估方法等由第三方机构确定。2002年11月,第155次临时国会修改了《学校教育法》,在修改后的《学校教育法》中增加了关于认证评估的规定:(1)大学为了维持并提高其水平,必须由认证评估机构(受到文部大臣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对整个学校以及专业研究生院的教育研究活动进行定期评估;(2)认证评估应各大学之要求进行,认证评估结果要通知该大学,同时予以公布并向文部科学大臣报告;(3)认证评估根据各大学的申请进行,但只有在评估的基准、方法、体制等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机构认证基准”时才能进行认证;(4)为了确保认证评估的准确、公正,文部科学大臣可以对认证评估机构的报告提出改善甚至取消的要求;(5)文部科学大臣在行使上述权力时,必须向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咨询,并听取其建议。[7]这样,认证评估便以法令的形式确立下来。严格说来,认证机构的评估并不等于认证评估,但目前为止,日本一直使用“认证评估”这一称谓,而且,这一制度已经发展成为日本官民合作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

 

  目前,日本共有四个认证评估机构,即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NIAD-UE)、大学基准协会(JUAA)、短期大学基准协会(JACA)和日本高等教育评估机构(JIHEE)。文部科学省对这四个机构的评估标准及评估过程等并不直接干预或控制,只是提出了四项标准,作为认证评估机构的主要认证标准:(1)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法必须足以准确地进行认证评估;(2)为确保认证评估准确地实施,必须完善必要的体制;(3)在公布、报告评估结果之前,必须给予大学申诉意见的机会;(4)准备且圆满地进行认证评估,必须拥有必要管理基础的法人(社团或者财团)。[8]

 

  二、大学评估的论争

 

  虽然认证评估作为政策引入了大学,但在学者及相关团体中关于大学评估却论争不断,这些论争很难说是学者“针锋相对”的较量,更难以用“对”和“错”来进行价值评判。而我们将其呈现出来,重在对我国的大学评估提供一种思考。具体来说,这些论争主要围绕着为什么评估(目的论)、由谁评估(主体论)、评估什么(对象论)和如何评估(方法论)而展开。

 

  1.目的论

 

  大学审议会最初建议引入自我评估时(1991年)指出,为了使大学提高教育研究水平、发挥社会职能而需要不断地进行自我评估。[1]239与此类似,大学评估机构设立筹备委员会的报告(1999年)也谈到,大学评估的目的是改善各个大学的教育研究活动以及获得国民的理解和支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准政府机构的代表,它们所持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即认为大学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提高各个大学教育研究水平,二是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对这一观点也有一部分学者表示赞同,“评估是改善高等教育机构以及发挥其社会责任的要求。从这一点来讲,评估在校内是自我革新的手段,在校外是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9]

 

  然而,还有一部分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坚定捍卫者们则认为,可以把“大学评估”分为由大学进行的“内部评估”和由大学外部人员进行的“外部评估”,而大学应该采取的态度只能是由大学人主导的“自我评估”。[10]之所以进行自我评估也是出于保护大学自治的需要,即如果大学不进行自我评估,那么势必就会有外部评估介入。总而言之,大学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大学的自我改革,外部评估过于关注偏差值、毕业生就业等表面现象,带有一定的任意性,而对于以教育研究为中心的大学而言,只能由熟知大学内情的人进行评估。[11]114

 

  我们看到,无论是准政府机构所强调的大学评估的目的是“提高教育研究水平”、“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还是捍卫大学自治的人们所强调的自我评估,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今天的大学必须进行评估。

 

  2.主体论

 

  既然今天的大学必须进行评估,那么,由谁进行评估,或者说谁有“资格”成为大学评估的主体呢?围绕着这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以自我评估为根本,评估主体是大学。这一观点的坚定捍卫者就是众多的大学教师以及以大学基准协会为首的民间团体。在今天这个“评估热”的时代,为了避免外部评估人员的介入,他们无奈地选择了由自己进行评估。

 

  (2)以信息为核心,评估主体是政府。与大部分教师不同,也有一部分学者表示大学评估的主体应该是政府。这种观点虽然在以美国为主导的认证制度备受青睐的今天,并不那么容易被人接受,但深思起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们指出,大学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信息公开,而信息是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来提供。在这个意义上,政府是大学评估的主体是不会错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提供的信息如果不正确,其危害性是非常大的。所以,政府所提供的信息只能限定在客观的能够证明的方面。[11]115

 

  (3)以责任为前提,评估主体是外部人员。这种观点指出,大学评估本来是应外部需要而产生的。由外部人士进行的评估应该是根本。同时,他们认为应该将大学评估与教育评估区别开来,认为大学评估是学校评估的一部分,它和教育评估是不同的,教育评估是由教育测量发展起来的,属于内部的评估,应该由教职员进行。而大学评估并不仅限于教育领域,但具体应该由哪些人来充当“外部人士”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4)评估主体,因目的而定。大学评估的形式各种各样,所以必须对评估的目的进行限定。例如,申请大学设置认可时,大学是被评估者,评估主体是政府或者大学设置审查委员会。在选择学校、分配资源的情况下,评估的主体是外部人员,大学说到底是评估的客体。可是,有时候为促进大学改革,改善质量和水平,大学要把自己作为评估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大学评估的主体就是大学自身。[12]22

 

  谁应该成为大学评估的主体或者说谁有“资格”评估大学,各个国家是不尽一致的,而且,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学主导型评估”、以我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评估”和以日本、英国为代表的“混合型评估”。各个国家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方式不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的政治结构以及教育管理体制所决定的。

 

  3.对象论

 

  大学评估,究竟评估什么?对此主要的观点有三种:一是“职能说”,二是“组织说”,三是“过程说”。

 

  (1)“职能说”认为,大学的职能包括教育、研究和社会服务,应该把这三者作为主要的评估对象。但究竟将哪项职能作为主要的评估对象,却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一般来讲,很少有学者强调评估对象的社会服务,评估主要围绕着教育职能和研究职能而展开。有学者指出,美国的认证制度原本就是以教育为中心的评估系统,当初在大学审议会的咨询报告中也把大学评估定位为“与研究相比,更是改善教育教学的手段”,所以要以教育职能的评估为主。[11]117然而从现实来说,目前各个大学的自我评估报告书过于强调教师的研究业绩。

 

  (2)“组织说”主要强调大学评估是以组织为对象,包括教职员个人、学部、学科组织以及国家整体的大学系统。[11]117-118对于这一观点大多数学者并没有异议,但却有两个补充:一是有学者指出,高等教育相关机构以及各种大学团体等,也应该成为评估的对象。二是OECD的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表达的观点:传统的评估是学术共同体中同行的自我评估,把个别研究者、教授集团、研究团队作为评估的重点,与此相比,近年的大学评估热是以大学和社会的关系的紧张化和资金紧张为背景,对大学支出的正当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参与,要求其说明责任的结果。所以,要提高效率和说明责任,必须由外部机构对制度形态进行评估。[11]118也就是说,这两种观点分别为大学组织评估加入了“大学系统”和“制度形态”。

 

  (3)“过程说”指以教育研究的入口、出口或者过程作为评估对象。有日本学者表示:“在被公认为‘入口型社会’的我国,比较重视入口方面的评估,大学也不例外。以入学考试来判定偏差值,进而了解大学的难易程度”。[13]当然,也有学者主张评估的对象应该是教育过程中的价值增值。但也许这只能算是一种见解,作为实际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校友、同学的素质、教师的素质及努力、大学的运营能力等过程之外的因素也会带来价值增值。[12]23

 

  从目前各个国家所进行的大学评估活动来看,每种评估活动都是对“职能”、“组织”或“过程”的不同侧重。例如,我国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特别强调大学的教育职能;日本新近对国立大学法人的中期评价则强调国立大学法人这一组织在一段时期内的运营效率;大学入学的难易程度、学生的就业率等则是人们在“过程”上对大学的评估。

 

  4.方法论

 

  方法论主要指如何实施评估,是采用绝对评估还是相对评估,是强调量的评估还是质的评估的问题。一般来讲,大多数学者都比较同意,大学这一组织具有综合性的价值,要尽量通过科学的手段、方法,进行合理的判定。[14]从实际的实施情况来说,无论是大学的自我评估还是外部评估或认证评估,经常采用的方法就是绝对评估和相对评估两者兼而有之。大学基准协会的手册上指出大学评估按照各大学的理念、目的进行,事实上并没有强调必须按照哪种方法来进行评估。然而,对于“想确定进入哪所大学”的考生,“想决定录用哪所大学的毕业生”的雇佣者或者“想资助哪所大学”的个人、财团、企业等来说,他们所需要的又常常是对大学的绝对评估甚至是排序。#p#分页标题#e#

 

  其次是量的评估和质的评估应该选哪个,对此,日本学者明确表示,很难说哪个更为优秀。从20世纪初开始的美国大学评估历史来看,30年代是以量的评估为中心,40年代以后开始强调质的评估,80年代以后开始重视结果。量的评估只能评估可测量的方面,最重要的侧面却未必容易进行量的评估。在这一点上,可能由专家进行判断的质的评估更具优势,但是,质的评估又经常受到判定者的主观左右。认证评估的精髓在于由同行进行评估,可是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大学评估中不存在切实的理论依据,作为判定材料的客观指标也不充分。[15]更有学者直言道:“评估是基于某种目的进行的,而且既然伴随着人的价值判断,那么,试图构想客观的、完美的‘大学评估’本身既是矛盾又是幻想”。[16]

 

  从90年代初日本引入大学自我评估至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围绕着大学评估的目的、主体、对象、方法的争论一直持续着。也许对于这些作为大学、政府及社会“代言人”的学者们而言,论争真的无所谓“胜”与“负”,而更重要的在于它是一种“学术责任”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日本高等教育研究会.大学審議会全28答申·報告集——大学審議会14年間の活動の軌跡と大学改革(下) [M]. 東京:ぎょぅせぃ、2002.

 

  [2]  川口昭彦.大学評価文化の展開 [M]. 東京:ぎょぅせぃ,2006:25.

 

  [3]  胡建华.战后日本大学史 [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296.

 

  [4]  早稲田大学体育局.第三方評価委員会報告書 [R]. (2001-12-26). http://www.waseda.jp/kyomubu/hyouka/gaibu9.pdf.

 

  [5]  第三方評価·外部評価実施状況 [ED/OL]. (2005-04-10). http:/www.hokudai.ac.jp/bureau/tenken/gaibuhyoka2.html.

 

  [6]  东京大学.[点検·評価]大学評価?学位授与機構にょる評価 [EB/OL].(2005-02-16). http://www.u-tokyo.ac.jp/gen02/d05_02_j.html.

 

  [7]  大学評価をめぐる動向 [EB/OL]. (2003-07-18). http://www.keinet.ne.jp/keinet/doc/keinet/jyohoshi/gl/toku0307/index.html.

 

  [8]  天野郁夫.日本的大学评估 [J]. 教育发展研究,2006(11A).

 

  [9]  喜多村和之、大学評価とはなにか:自己点検?評価と基準認定 [M]. 東京:東信堂,1993:118.

 

  [10]  米泽彰纯.大学評価の動向と課题 [M]. 広島:広島大学大学教育研究セソター,2000:1.

 

  [11]  市川昭午.高等教育の变貌と財政 [M]. 町田:玉川大学出版部,2000.

 

  [12]  大学大学教育研究セソター.大学評価——その必要性と可能性 [M]. 広島:広島大学大学教育研究セソター,1990.

 

  [13]  牟田博光.高等教育論 [M]. 東京:放送大学教育振興会,1993:98-99.

 

  [14]  喜多村和之.高等教育の比較的考察——大学制度と中等後教育のシステム化 [M]. 町田:玉川大学出版部,1986:89.

 

  [15]  喜多村和之.大学は生まれ变ゎれるか [N]. 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02:35-36.

 

  [16]  日本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改革の10年 [M]. 町田:玉川大学出版部,2003:105.
 

 

责任编辑: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