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010年12月6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近日,因违反日本《卖淫防止法》被神奈川县伊势佐木警察署逮捕的48岁中国籍女性,2010年12月3日,由于在被送至横浜法院公审途中发生车祸,胸部受到轻伤,横浜地方法院决定开庭延期。
据来自日本《读卖新闻》的消息,12月3日上午9点15分左右,日本神奈川县伊势佐木警察署护送车在押送中国籍女性被告前往横浜地方法院接受开庭公审途中发生追尾事件,导致被告中国籍女性胸部受轻伤。该名女性由于涉嫌违反日本卖淫防止法案,被当地警署抓捕。
据神奈川县警署高速公路巡警队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员介绍,当时驾驶护送车的是神奈川警署的警务科巡查长。护送车行驶至神奈川县横浜市西区高岛的首都高速公路神奈川1号线横羽线时,由于堵车路况太差,刹车不及时导致与前方车辆追尾。两车驾驶员未受损伤,但当时乘坐在押送车中的中国籍女被告由于预防不及,胸部受轻伤。横浜地方法院决定延期开庭。
伊势佐木警察署副署长广濑丰表示:“今后要对押送车驾驶人员进行彻底的车辆驾驶训练。”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