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2010年10月22日电】据日中消息人士2010年10月21日透露,中国在本月中旬曾要求日方接受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海域海底资源的共同开发。日方对此断然表示拒绝。中国过去也曾就共同开发询问过日方的意向。中方是在两国关系出现改善迹象之时提出了这一要求,分析人士认为,为了向国际社会宣传“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主张,中方今后也可能反复提及此事。
日本首相菅直人28日在河内参加东盟系列会议时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举行会谈一事目前正在协调之中。若会谈得以实现,温家宝是否会提到共同开发尖阁诸岛海域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据消息人士透露,中国在9日释放日本藤田公司最后一名员工后,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方表示,应先搁置尖阁诸岛的主权问题,现阶段优先考虑改善两国关系。据悉,中方提出解决尖阁诸岛问题根本办法是共同开发。分析认为,中方的意图是按照自己的方式主导“改善”撞船事件后陷入僵局的两国关系。
中国于1990年首次提出共同开发尖阁诸岛海域,并在2006年的日中东海油气田开发谈判中再次提出这一主张。
日本政府对此表示拒绝,认为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日中之间并无争议,并指出既然不存在领土问题,就没有理由同意共同开发。日方还向中方表达了“参照国际法和历史经过,中国方面的主张没有任何合理性”这一基本立场。
有关尖阁诸岛海底资源,1968年日本、台湾、韩国的专家在联合国亚洲远东经济委员会的帮助下进行了学术调查,指出周边海底可能贮藏着大量石油和天然气。中国是在1970年之后开始主张对尖阁诸岛拥有主权。日本国内多认为这一主张是中方“以获取资源为目的的长期战略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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