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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2009年10月24日-25日,第五届中日韩会计准则高层论坛在大连的东北财经大学召开。与会的财政部会计准则专家、国内几所高校的会计界学者与来自日本、韩国的会计界同仁一起围绕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的引进、执行情况进行了探讨。与会者一致认为:会计准则的趋同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方向,但也应根据各国实际情况适当变通,不能完全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键是要做到实质趋同。


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


    论坛由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和东北财经大学日韩会计研究所主办。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刘永泽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中日韩会计准则高层论坛是在2005年由韩国启明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共同发起创建的,论坛每年举办一次,由中国和韩国轮流主办。举办论坛的目的就是加强中日韩三国在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育方面的交流,促进三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的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处长、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博士陆建桥在会上表示:“从2005年起,中国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改革步伐,目的就是推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金融危机爆发后,中日韩领导人提出要推动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会计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所以,三国无论是在经济政策上,还是在会计标准上,都需要进一步趋同和协调。始于2005年的中日韩会计准则高层论坛,通过会计界的交流互动,促进了三国的经济、金融的稳定和发展,也为推动将来东亚经济的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陆建桥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5年11月8日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声明。双方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极少数问题上尚存差异,包括: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双方同意继续推进有关工作以消除上述差异。同时,IASB确认了中国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一些会计问题,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合并。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所有上市公司实施。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孙光国认为:截至200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1570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55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分析表明,按照与国际趋同的新准则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净资产确认计量的结果,比按旧准则高出了2.42%,较好地实现了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


    “继在内地上市公司全面实施新准则后,中国内地与香港在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2008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规则,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境内市场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上述情况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了实质性趋同。”陆建桥表示。


韩国:直接引进彻底趋同


    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副主席郑基英认为:在1998年亚洲经济危机中,韩国付出了很多代价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世界银行向韩国提供贷款时,就提出要改善财阀集团企业经营及会计信息透明度问题。


    为消除国际社会对韩国会计信息和财务报表的质疑,韩国于2000年成立了韩国会计研究院,致力于国际会计准则的翻译和趋同工作。


    但郑基英也同时表示:“各国在引进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上不尽一致。


    众所周知,实力强的国家在引进时会根据本国情况有选择性地引进,实力弱的国家则要全盘接受国际会计准则。韩国就是直接引进,一个符号都不差,彻底趋同。韩国于2007年发布了翻译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宣布从2011年开始,在1900多家上市公司中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从2009年开始,已经有19家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了报表。”韩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法人李济弘认为:韩国目前有12000多名注册会计师,实施准则趋同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因为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审计人员可能不是一个人,这样,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差异性就有可能导致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不准确。这就要求修改相关法律条文,给母公司审计人员一定权限,使其可以掌握子公司的相关材料。


    大连工业大学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日韩会计研究所研究员崔顺姬认为:目前,在欧美等国家没有硬性规定母公司披露个别财务报表的法定义务。和中国一样,韩国也要求母公司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但中国的合并财务报表信息含量优于韩国,主要原因归结为韩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后,相隔一段时间才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由此降低了合并财务报表的信息含量。


日本:是否强制趋同要看美国态度


    日本会计学会会长、明治学院大学经济学部教授斋藤静树介绍说,日本金融厅企业会计审计会于2009年2月4日发表了关于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处理办法的中期报告草案,公开表明日本拟引入准则的思路及准备实施的时间。日本在该草案中提出考虑从2010年3月的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上市企业自愿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打算在2012年前后作出是否强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判断。


    斋藤静树说:“因为美国准备在2011年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果到时美国和IASB达成协议,共同采用新准则,日本也会采用。现在关键要看美国的态度,但目前美国的态度不明朗,日本国内也没有学者论证准则统一后有多大好处,所以,日本是否要强制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还是未知数,但日本对自愿采用的态度还是积极的。”东北财经大学日韩会计研究所副所长王春山认为,近日,中国财政部印发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虽然日美公布的拟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路线图’草案暂时还没有实施,但在国际主要金融资本市场上,会计准则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趋于统一的局面已经开始形成。2009年4月17日,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北京举行会议,包括中日韩在内的13个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代表就推动亚洲-大洋洲地区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之趋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