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2010年9月25日电】 关于在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中国渔船相撞事件,其前后始末如下:
9月7日 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和中国渔船在尖阁诸岛附近海域相撞。
8日 海上保安厅逮捕船长。
9日 船长被移送那霸地方检察厅石垣支部。
10日 石垣简易法院批准拘留船长10天至19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表示抗议。
11日 中国宣布推迟第二次东海油气田问题谈判。
12日 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凌晨召见丹羽,要求日方立即送还中国渔民和渔船。
13日 除船长以外的14名船员乘坐包机回国。
18日 在“9·18事变”79周年之际,北京和上海等地爆发抗议游行。
19日 石垣简易法院批准将船长的拘留时间延长至29日。中国外交部宣布将采取强烈反制措施,并陆续通告取消或推迟一系列日中交流活动。
21日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访美期间要求日方立即无条件释放船长,并表示如果日方一意孤行,将进一步采取行动。
22日 面对中方的强烈反弹,日本官房长官仙谷由人表示为打开僵局“寻求一切可能办法”。
23日 日本发现中国稀土对日出口受阻。中方以涉嫌闯入某军事管理区为由逮捕日本藤田公司及其在华子公司的4名日本员工。
25日 那霸地方检察厅释放船长。船长返抵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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