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学习概况
2010年3月上中旬,应日中经济协会的邀请,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改委、省农委、省住建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及合肥市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环保考察团赴日本访问,实地了解日本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和污水治理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并与日本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座谈。在日期间,考察团先后到熊本县水俣市、福冈县大木町、兵库县神户市、神宗川县横滨市、茨城县阿见町等地,实地了解日本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和污水治理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并在东京拜会了日本经济产业省技术环境局,与有关官员就日本环保管理体制进行了探讨,了解了日本经济产业省在环保工作中的定位,以及目前日本环保工作现状;访问了日本环境省,与环境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联合座谈,听取了日方针对水污染治理、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展望等方面的报告,了解了日本节能减排与环境治理的发展方向;参访了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合肥试点项目的资助方)培训中心,与NEDO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参观了日本农林水产省下属的地球资源循环技术中心(Jarus),了解了日本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现状和政策;调研了日本国立环保研究所、水环境保护再生研究中心等,实地了解了日本第二大淡水湖霞浦的污染以及治理现状,并注意到日本正积极研究从垃圾和污水中提取磷作为资源(磷是引起蓝藻生长的主要因素,但也是重要资源);专程赴日中经济协会,与协会有关专家及三菱化工机、久保田、智索等日本著名环保公司的代表和东京大学野池达也教授进行了交流座谈,听取了日方关于合肥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报告,并提出了修改建议,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和努力目标,各方一致希望共同促进该项目的落地,树立中国环保项目典范。
二、主要收获
本次考察的重点,涉及我省与水污染有关的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思路和模式,考察团考察了日本在这些方面的最新示范项目,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日本的环保体制、政策和最新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统一了用循环理念治理水污染的技术路线
考察中,我们参观了把污泥变资源的两个示范项目—神户市东部水环境中心和横滨北部污泥资源化中心,其理念和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神户模式:污泥—沼气—车用燃料
神户东部水环境中心是神户最大的污水处理厂,该中心主要通过厌氧发酵和焚烧等方式对污泥进行处置。为此,该中心建成了3个1万立方米的污泥消化池,这也是日本第一个污泥发酵装置。目前,东部处理厂每天消化气发生量为8000立方米,从中提炼得到的沼气5000立方米,其中内部利用3000立方米,其余的2000立方米作为燃料供给天然气汽车,该项目已于2008年4月1日开始供气,相当于40辆公交大巴或700辆轿车运行50公里的燃料,相当于全年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200吨。消化气经高压水吸收法提炼,使甲烷浓度提高到98%左右,并同时去除了硫化氢、硅氧烷等杂质。最近,该中心正在进行将沼气直接进入城市管网的试验,为此日本国家投入3亿日元建设相关设施。据日方介绍,天然气汽车的结构与汽油车基本相同,目前,天然气汽车被用作货车、公共汽车、垃圾收集车等,在众多领域得到实际应用。从价格来看,汽油价格大约为每升100日元,城市燃气(CNG)为每立方米80—105日元,考虑到沼气的发热量比城市燃气低,将售价定在每立方米60—70日元,受到广大驾驶人员的欢迎,供不应求。
2、横滨模式:污泥—沼气—发电
横滨市有南、北两个污泥资源化中心,各污水处理厂污泥通过管道分别输送到这两个污泥资源化中心。
北部污泥资源化中心处理污泥的技术路线是:污泥通过离心机浓缩后,进入蛋壳型沼气发酵池进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大部分通过发电装置发电,供厂内作为动力使用,一部分用于对剩余污泥进行烘干,脱水干燥后的污泥进入烧却炉进行焚烧,灰烬用作改良土壤的肥料或水泥熟料。具体来说,该中心日处理污泥8000吨,产生沼气47000立方米,其中,70%用于发电,28%用于发酵槽加热,2%焚烧排放,日发电85000度,可以满足厂内80%的用电需求。沼气发酵后的剩余污泥经脱水后达2400吨,烘干焚烧后,形成250吨灰烬,用于改良土壤或用作水泥熟料。
(二)发现了城乡物质大循环的雏形和典范
有机污染物是没用在合适地方的农业能源,日本生物质城市就是污染转能源的循环城市,大木町是其中的典范。大木町位于福冈县南部,人口14500人,4300户,面积18.43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地区。2005年2月被指定为生物质城市,发布了“驱逐浪费宣言”(“零浪费宣言”),提出“垃圾”的再资源化,并力争在2016年以前,建成不进行“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的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大木町循环中心项目是日本目前运行的生物质城市项目中,比较成功的典范。大木町循环中心建设项目的基本思路是: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居民、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组织各自发挥作用,并负起责任;尽可能实现地区内食物和能源的自给自足。
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积极利用生物质资源。除了通过发展油菜花项目将废弃的食用油转换成柴油代替燃料以外,他们还将生活垃圾、屎尿和净化槽污泥通过沼气发酵系统转化成能源和有机肥料,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液肥得到批准,可作为普通肥料进行注册,并无偿提供给町内居民。液肥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12、C),且腐殖质较多(培养土壤效果好),兼具缓效和速效型肥料的特性,气味不大,具有防病虫害的效果,尤其对线状菌有效。二是大力普及可再生能源。大木町建设循环型城市,非常关键的举措是建立了对生活垃圾进行彻底分类的体系,其垃圾分类多达22类,即空罐类(饮料用)、空瓶类(一次性瓶子)、空瓶类(反复使用瓶)、塑料瓶、托盘、荧光管、干电池、饮料用纸盒、报纸、纸箱、其它纸张、旧衣服和旧布、废弃的食物油、陶器类、锅类、易碎物品、餐厨垃圾、其它金属、硬塑料类、软塑料类、止尿布、小型家电。每周收集两次,收集的前一天发放收垃圾用的塑料桶,对普通居民免费处理生活垃圾,针对企事业单位,每10kg收取30日元的处理费。生活垃圾分类从2006年11月开始全面实施以后,每年垃圾处理量都大幅度下降。
(三)观摩了日本在污染物处置和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新技术
此次考察,我们现场观摩了日本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新技术。
1、膜技术。膜技术是让菌群密集生长在特定区域,污水通过时让菌群充分发挥作用。这种技术可以大大增加污泥和微生物的浓度,提高厌氧(和好氧)发酵效率,从而大大减少净化处理装置所占的空间(久保田在厌氧发酵装置中使用膜技术,可以使发酵装置体积减小9/10)。
2、自然净化法(RBS,Reactor Bio System)。智索环境工程公司用好氧法处理高浓度污水是个创造。我们考察的水俣市RBS月浦中心,就是运用RBS技术处置生活粪便和净化槽污泥的典范。该中心收集来自水俣市、津奈木町和芦北町的生活粪便及净化槽污泥。基本原理是:运用RBS生物活性器,通过好氧生化处理后脱水干燥,生成优质肥料归农田。RBS方法的主要特点是:抑制恶臭,抗菌作用强,氮成分去除率高,设备小型化,剩余污泥内土壤菌群很多、易于有机肥料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用稀释直接进入处理流程等。据介绍,RBS技术在我国长春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吉林省通化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净化工程中得到运用。
3、净化槽装置。在日本,每新建一座住宅或一栋楼房,如果这个地区没有下水道,按照《净化槽法》,主人必须安装净化槽来处理生活污水,包括厕所污水(黑水)和其他污水(灰水)。净化槽按其处理规模和制造方法分为三种:一种是小型净化槽,在工厂批量生产,现场安装,有供5—50人使用的不同型号;第二种是大型净化槽,用小型净化槽一样材料制造,可供51—1000人使用,也有钢筋水泥结构的,在选定的地点现场施工,可供数百人至数千人使用。我省曾经由八个厅局联合发文推广的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与其相似,不同的是,没有工厂化生产设备和脱磷装置。
此外,日本的垃圾处理和资源利用技术路径非常清晰,从污染物治理到能源的综合提取利用形成了完整的体系,虽然沼气发电机用的是美国的技术,蛋壳型厌氧发酵槽用的是德国的技术,但日本将这些设备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垃圾处理、能源回收利用的系统,实现了技术的高度集成化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四)了解了日本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和举措
日本的环境政策是伴随环境问题的变迁而逐步完善的。在日本环境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官民一体共同努力。特别强调国家与地方以及政府与企业、公民分别应承担的环保责任和义务。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法规限制,一旦获得法定通过,各方面就要认真严格地执行。二是基于防止公害管理者制度的企业内部组织义务。在特定工厂设立防止公害组织,有关人员须通过国家组织的资质考试。三是金融、税制等政府支持措施的实施。四是能源政策与环境政策的联合。通过加强节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幅度减少污染废弃物。五是奖励防止公害相关技术的研发。六是推进测量技术的研发与标准化并实施监测。特别是近年来,日本大力实施生物质日本综合战略,推进生物质城市建设,目前,已有100个城市建成生物质城市。同时,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为建设循环型社会做出了很大的努力。2001年1月全面实施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基本法》,2003年3月公布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基本计划”,提出了旨在正确处理废弃物的《废弃物处理法》和推动再生利用的《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并专门制定了容器包装、家电、食品、建筑业、汽车等方面的再生利用法,还通过制定《绿色采购法》,明确政府要优先采购再生产品。
三、启示与借鉴
日本的环境治理理念、技术、方法和经验对我省水污染治理具有很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进一步统一全省各界彻底治理水污染的思想路线
近年来,循环经济、循环社会等先进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在环境治理政策具体实施中,我们总把工业点源污染看成大头,而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污染占了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二,这两项污染也是总氮、总磷排放的主要来源,而它们是蓝藻疯长的主要营养元素,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必须把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的防治纳入环境保护的重要议程。同时,过去我们是消极防御,“就污染讲污染”,没有从资源利用的角度来治理污染,更没有从城乡物质循环受阻来考虑问题。巢湖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氮磷超标,本质上是城乡物质变换的循环受阻,构成农作物营养的氮、磷没有回归自然循环,因此,当这些含有能量的“活性物质”不是用来滋养土壤而是排放到水体的时候,就会导致蓝藻疯长,危害人类。从巢湖污染治理的实践来看,虽然“引江济巢”、化学置换氮磷移出、人工打捞和人工清淤等思路很好,但不能治本,且成本巨大。我们应当理清思路,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加快普及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理念,从全社会物质和能量大循环的角度看待垃圾和污染物,实现综合治理。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促进污染向资源转化从投入产出来看,治理环境污染是一项公益事业,政府应当投资,但是从污染转换为资源来说,治理污染就不仅是一个公益事业,而且可以是一个产业。相比天然气,沼气作为车用动力燃料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此外,沼渣、沼液还是很好的有机肥料和有机农药,不仅由此培育出来的农产品非常可口,而且还可以起到改良土壤、防治病虫害的目的。现在,有远见的企业家已经在关注这个潜在的巨大市场。目前作为起步期,要尽可能为治污企业开拓和创造出市场。
日本的示范项目,一般中央政府承担投资总额的50%,地方政府以发行债券等方式承担50%。在运营阶段,大部分费用仍然由政府承担,受益者以“排污费”等方式承担小部分。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等)企业的收益主要是通过向政府采购环保设备、运营政府环保设施等获得收益。政府还通过各种途径支持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工作。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也进行着积极的探索,但是相比而言,总体投入仍然不足。实践表明,从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角度治理污染,不仅可以节省大量投入,还能够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明显的综合效益。建议各级政府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中,能够统筹考虑污染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并逐步加大比重,推进循环型社会的建设。
(三)积极开展多元化模式试点,大力提升环保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考察中所了解到的日本环保技术,虽然很先进,但投资也很巨大,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国情、省情,有针对性的引进。污水处理的办法说起来复杂,实际上也很简单,厌氧产生沼气,好氧产生污泥,这是自然界每天都在土壤中和水中产生的生物化学过程。污水处理厂只不过是把自然界中发生的事情用人工的方法在工厂再现。我们可以用其他的办法达到同样的目的。国内、省内也正在探索用多种方法来处理污泥,例如合肥市合协生态科技公司正在探索用双水解法干化污泥,然后制成有机肥等,同样可以达到积极治污的目的。因此,我们在与日本合作时,鼓励创新,欢迎竞争,允许多元化模式实现水污染的治理。
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一些污水处理工艺和垃圾处理技术大都是从美国、德国等国家引进的。但过去由于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够强,技术集成度不够高,因此出现过花巨资引进了国外的设备,却无法有效运行的教训。要针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具体的环境问题,认真比选各种技术方案,即使引进日本的技术和设备,也必须结合我们的实际,进行认真的消化吸收并有所创新,集成各方面先进技术,形成我们自己的系统化技术,真正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土洋结合、实效优先,切不可一味求新求异。以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大力支持本土科研机构加强环保技术研发,加强国际交流,逐步增强环保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四)深化环保教育,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考察中大家普遍感觉到,日本国民的环境危机意识和资源危机意识非常强,尤其是垃圾分类已经深入人心,这与日本政府长期的环保教育密切相关。我们应认真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加强环境和资源危机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教育,以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育机构为主要载体,普及循环型社会基本理念和环保基本知识,从政府等公共机构做起,改进环保教育的方式和途径,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全体国民的环保意识,使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成为广大民众的自觉行动,这是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也为今后必然要实行的垃圾分类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四、几点建议
通过本次考察,我们结合安徽实际,从全省角度提出如下几点具体建议:
(一)尽快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并推动相关立法#p#分页标题#e#
垃圾在分类基础上的有效处置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也必然是我国环境治理的大趋势。我们应认真借鉴日本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从试点做起,争取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省上下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首先,没有垃圾分类处理基础上的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在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之前,不宜启动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垃圾填埋也是如此,没有垃圾分类的填埋,也必然造成二次污染。其次,加强教育培训和引导。为了培养群众的卫生习惯,可以由简到繁,根据需要,逐步推进,开始可以只分三大类,把生物质(含餐厨)垃圾单独列出来,用于厌氧发酵,其他的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以后再逐步细化。第三,推动地方立法,辅以教育,形成习惯。第四,建议成立一支专业环卫队伍,专门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并尝试企业化运作。
(二)条件成熟时成立省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形成治理巢湖污染的合力
巢湖污染的治理,纵向涉及多个省直部门,横向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如果不形成合力,巢湖治理就成为一句空话。在治理水污染的认识方面,各部门也各有片面性,比如农村沼气推广责任部门是农委能源部门,一般只从能源角度来考虑问题,没有和治理污染结合起来,只有鼓励,没有惩罚;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由住建厅分管,更多的是考虑投资建设,能源回收考虑的不多;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只能罚款,不能建设。此种状况最终导致治理污染和能源回收“两张皮”。水环境治理必须统一行动才能见效。因此,建议按水的流域,治理水污染涉及的部门,在省的层面上成立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流域进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同时,可以依托有关科研单位成立实体(或虚拟)的巢湖水污染防治研究所,主要目的是整合省内外相关创新资源,继续推进水污染成因和各项治理对策的研究。
(三)进一步推进合肥试点项目
做好合肥试点项目,对于统一当前如何从根本上治理巢湖污染的认识具有突破一点、决胜全局的意义,试点提供的证明,要能够为全局提供数据、统一认识,试点本身要具有可推广性。巢湖治理好了,对全国其他湖泊的治理可以不证自明。
责任编辑: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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