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
中日经济技术研究会 | 北京唐藤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日通专题

1、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分析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从生产、收购、流通加工、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到销售的一整套组织环节但是众多的物流主体尚存在不足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


    1.1 物流主体竞争力不强


    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既有农户单独或多个农户合作经营的农产品产供链物流,也有从事农产品产供销的专业公司,从业主体数量虽不断增加,但是普遍为小农户经营,以简单、零散的经营方式从事小规模运销,缺乏规模效益,很难应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的冲击。在我国农产品物流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物流系统硬件设施和交易方式落后,农产品交易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低,制约了农产品物流市场效益的充分发挥。


    1.2 农产品物流投资结构不合理


    尽管我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上的投入,但对保鲜技术和物流等后续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投入却明显不够。据统计,由于缺乏冷冻冷藏设备和保鲜技术,目前我国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损失率高达25%——30%(发达国家果蔬损失率一般在5%以下),保鲜储藏比例不到20%,加工比例不到10%。粮食平均损失达到14.8%。我国物流费用占国内生鲜产品总成本的70%,比国际上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此外,我国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较低,农产品物流链过短,农产品增值度低。目前我国只有10%的肉类、20%的水产品进入冷链系统,而欧美国家进入冷链系统的农产品比例为85%。


    1.3 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不完善


    随着物流规模增大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有现代物流运营方式与之配套。但目前我国物流业还处于不规范、不完善阶段,各物流企业单纯依靠在车辆吨位上降低成本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这种粗放经营模式越来越失去市场竞争力。因此,以现代物流理念引导现代物流运营方式的建立和改造,是各物流企业的当务之急。近年来,全国97%的地市和80%的县级农业部门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 000个涉农网站,农村信息员达到18万人,80%乡镇信息服务站拥有可以联网的计算机,“三电合一”试点已经推广至100个县,农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就农产品物流信息而言还存在着信息不集中、传递面窄、信息质量低、物流信息不畅、信息无法“进村入户”等问题,导致农产品信息难以收集、传递,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


    1.4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的农村交通网络尚不健全,没有形成多式联运交通网络,致使农产品流通不畅,增加了物流成本和经营风险。物流设施和装备的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物流专用技术设备短缺,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发展相对滞后,加上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和上市的集中性,造成农产品“卖难”、“丰产欠收”等问题。目前我国汽车运输70%是敞蓬卡车,只有30%密封式厢式汽车,而备有制冷机械、保温箱式冷藏车辆还不到汽车总数的10%。经过多年发展,第三方物流占农产品物流的比重在增大,而自营物流目前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它占用了相当的资源和费用,成为农业发展的桎梏。


2、国外农产品物流发展分析


    1、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发达、物流技术先进


    发达国家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送系统、有效的保鲜设备、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为实现农产品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创造了良好条件。日本农产品物流的公共设施,以及保鲜、冷藏、运输、仓储、加工等服务体系和设备十分完备,批发市场实现了与全国乃至世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网,能够发挥信息中心的功能,实行按样品交易,做到商物分离。美国的高速公路遍布城乡,公路呈网状结构,能够直接通往乡村的每家每户,铁路运输也十分方便,一些农产品收购站、仓库和加工厂都建有专门的铁路线;美国农产品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农产品物流环节少、速度快、成本低、营销效率高。美国还发展起以储运技术、包装技术等物流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物流装备体系,先进的储运技术可以减少农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的损耗,提高农产品运送的速度;先进的包装技术可以增加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附加值,使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更高。


    2.2 农产品物流主体组织化、规模化较高


    在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化经营的农场、农产品批发与零售企业,以及农户联合起来的协同组织(如农协、合作社),而非个人。同时,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程度较高。如美国的果蔬营销主要是农场主与生产合作社、产地中间商和大型超市或批发企业签约进行销售(占销售量的98%)。全国有150多万农场主参加了“全国农场主联盟”和“美国农业联合会”,还有众多农户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与销售合作社。在日本,约有97%的农户加入了“农协”,90%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8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采购。在发达国家,单独的农户在农产品物流组织体系中不占有重要地位。具有一定组织化程度的物流主体不仅在营销中具有较强的谈判实力,而且还具有其他组织所没有的速度优势,尤其是在开拓国外市场时更具优势。


    2.3 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作用突出


    在美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为异地交易提供了基础,便利的交通运输加快了农产品的物流速度,农产品物流渠道日益缩短。美国78.5%的农产品物流链条为“生产地--配送中心--超市与连锁店--消费者”,销往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交易量只占交易总量的20%。尽管如此,批发市场仍发挥着主导作用,这不仅是因为它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交易信息、交易方式和过程管理,从而实现交易和集散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其具有价格形成、发现和结算功能。在日本、韩国等一些亚洲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有效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这些国家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率高达80%以上。


    2.4 重视物流人才的培养


    德国对物流人才的培训工作有专门的行政机构主管,而且目标和宗旨明确,目标是进行职业和新技术培训,宗旨是以实践为主,注重应用和实际操作。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参加的人员十分广泛,已经形成“一条龙”的良性循环。荷兰物流专业学术水准比较高,在教学中更加关注国际物流的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获得实用的物流知识和技能。荷兰从事物流业的专业人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正式从事物流业。法国也特别重视对物流人才的培训工作,他们通过初始的或服务过程中的培训,从叉车司机到物流师,再到IT网络工程师,应有尽有。


    2.5 政府的政策支持度高


    美国和日本政府都致力于为物流的发展创造良性的运营环境。美国政府通过建设发达的综合交通网络,普及多式联运,加强物流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重视对农业、公共农业研究开发和农村教育项目的投资和信贷支持,为物流的发展创造了良性的运营环境。日本政府构筑了遍布全国的铁路、公路交通网;扩建港口,大力发展航空事业和陆路运输,发展仓储运输代理、保险等辅助行业,大力推进电子物流等高科技物流运营模式。从法律保障上,美国和韩国针对农产品物流颁布了许多法规,规定了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组织体系和操作规范。日本政府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对农产品物流企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从宏观上协调发展,其对农产品物流的支持大多体现在信贷政策、财政政策、农协立法、反垄断立法等方面。此外,还建立了高效、综合的农业管理体制,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宏观管理保障机制。


3、国外成功经验对发展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启示


    3.1 加大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的投入


    农产品物流业是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的产业,很大程度上依赖完备和便利的基础设施,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农产品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设施的建设。为此首先要加强交通运输建设,不断完善运输网络,提高公路网的通达深度和能力。其次要加大对农产品储运设备的投入,改进原有的设备或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运输设备,及时淘汰不符合公路及食品卫生标准的车辆,加强保鲜冷藏库的建设,以确保冷藏农产品的质量。


    3.2 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服务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具有专业化程度高、信息集中、流通环节少、物流配送高效、物流规模大等优点,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不但有利于保持农产品的“生鲜”,节约大量交易成本,保障供应的及时性,而且还有利于扩大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和流通量,扩大物流的规模和专业化水平。因此,一方面要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农产品物流服务领域,另一方面支持发展运输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批发配送业务的企业,以提高农产品物流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从而为规模化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形成提供良好的条件。


    3.3 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


    要充分重视在农民中培育物流主体,在农村与城市建设物流载体。物流主体即物流企业,这一主体的主要形态包括:粮食公司、供销合作社、农业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公司、农产品物流经纪人队伍。应在壮大原有农产品物流主体的基础上,鼓励“生产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等模式发展,实现农产品物流规模化。另外应大力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专业化运作,降低物流成本。可以借鉴日本政府把大量的涉农业务委托给农协进行专业化运作的思路,鼓励农民发展自己的合作组织--农协。通过农协,引导农户或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以此更有效地推进农产品物流的发展。


    3.4 加快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


    现代农产品物流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信息化程度很高。而我国目前农产品物流信息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必须对现有的农业网络进行集成、整合,改变重复建设、小而散的局面,提高网络信息质量,尤其要加强硬、软件建设,推广网上订单、配送等物流方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整合农产品物流分散运作资源,对农产品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


    3.5 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根据我国的农产品物流现状,宜采用以日本为代表的物流模式,即以批发市场为主的农产品物流体系。鉴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有基础,重点以改造为主。借鉴荷兰花卉批发市场的经验,在软件建设方面,对现有市场进行股份制改造,按市场化模式运作;在硬件方面,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建立现代的电子服务和结算中心,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力度,把批发市场真正办成农产品交易和服务的多功能市场。目前需要重点改造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全国性和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仓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和检验检测中心等准公益性设施建设,进而发挥标准化市场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带动和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改造,提升和完善服务功能。


    3.6 重视农产品物流人才的培养


    由于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相比有许多的特异性,另外随着现代农产品物流业的飞速发展,物流技术和设备越来越复杂,对从事农产品物流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必须拥有一支熟练掌握现代农产品物流技术和设备的专门人才。而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人才严重缺乏,必须高度重视和采取措施培养现代农产品物流人才。


    3.7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产品物流发展


    我国农产品物流是弱势产业,发展农产品物流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方面需要政府推进农产品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改制和完善市场体系,为农产品物流发展营造良性的运营环境;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公共职能作用,加快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法律法规,规范物流市场行为,制定扶持政策和信贷税收支持政策,在物流与配送技术、教育、管理咨询等领域发挥有效作用。

 

责任编辑: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