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
中日经济技术研究会 | 北京唐藤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日通专题

  【共同社2010813日电】日本厚生劳动省2010812就高龄者行踪不明的问题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是公共养老金的领取者,将由日本养老金机构向其寄送确认生存状况的书面材料,在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将暂停向其支付养老金。

 

  养老金机构将向高龄者寄送“现状申报书”。如收回的申报书中称养老金领取者仍然在世,但地方政府已将此人列为行踪不明,该机构的人员将上门家访。如无法见到本人,则将停止支付养老金。

 

  在暂停支付后,如果确认高龄者已死亡,养老金机构将取消其领取权,并将向其家人追讨在当事人死亡后冒领的养老金。

 

  厚劳省当天还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在20日前向当地的养老金事务所提供行踪不明高龄者的姓名、出生日期及住所等信息。收到信息后将与养老金记录进行核对,判断是否为领取者本人。

 

责任编辑: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