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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个重大争议问题是要不要建立垃圾焚烧场,由此引发的学术争论此起彼伏,而民间反对声音也不绝于耳。总体来看,反对垃圾焚烧的意见一直占据主流地位。在各类争论中,日本的垃圾处理方式总被作为一个参照系提出,甚至是作为一个负面被批判的对象。但根据我们的了解,日本在垃圾焚烧处理方面尽管有一些弯路,但还是有不少成功之处,这里列举四个方面,仅供各方参考。


填埋与焚烧:二选一


    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垃圾填埋和焚烧。日本是一个岛国,人口众多,土地面积有限,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人们对垃圾处理的思路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早期的垃圾处理主要以填埋为主,沟谷、坑洼之处都往往作为填埋之地。但是,随着城镇向外扩展,可用于垃圾填埋的地方越来越少,而且直接垃圾填埋带来蚊蝇、鼠患等一系列问题;垃圾填埋物一旦透过降雨、地表水渗透进入地下,还易于污染地下水,影响到水质安全。


    相比之下,垃圾焚烧的优势明显。比如,垃圾焚烧可以消灭病原菌,减少疾病传播;垃圾焚烧可以减少最后的剩余物,符合垃圾减量化处理的要求;垃圾焚烧可以产生源源不断的电力,作为现有电力资源的补充;垃圾焚烧占用土地较少,可以节约土地资源,不像垃圾填埋会不断扩展填埋范围占用土地资源,并且易于造成地下水污染;垃圾处理产生的余热资源还可以利用,余热利用过程还可以产生一定的就业机会。通过焚烧,垃圾中的腐败有机物大部分变成水和二氧化碳释放到大气中,只剩下不用担心腐烂的焚烧灰。由于不腐烂所以比较卫生,而且与处理前的生鲜垃圾相比重量减少到1/10,体积可以减少到1/20。与直接填埋生鲜垃圾相比,焚烧后的填埋场可以有效利用10到20倍。不过,由于居民普遍存在的对生活周边环境的关心,在选择垃圾处置方式上更愿意采用NIMBY(不要建我家后院Notinmybackyard第一个字母组合)的态度。但在选择建设垃圾填埋场还是垃圾焚烧场方面,反对直接进行垃圾填埋的人更多,大多数人建议选择垃圾焚烧的方式。


    反观国内的舆情,主流意见对垃圾焚烧一直表示反对。这种状况的出现,与对垃圾堆积带来的负面影响缺乏宣传,而对垃圾焚烧的负面影响如何消弭方面也缺乏有效的政策与技术有关。最后的结果势必是,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场所建设惊恐不已,反对之声在所难免。


分类与减量:二合一


    在确定垃圾焚烧作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以后,如何使垃圾从家庭进入处理场所有赖于垃圾回收体系的建设。在实践中,日本对垃圾进行严格的分类回收管理,以东京来说,把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企事业垃圾两类。其中家庭垃圾又分为资源垃圾(瓶、罐、电池等)、大件垃圾(如废旧家电)和其他垃圾;而企事业机构产生的垃圾又分为“业者直接回收”的垃圾和送到清洁中心的垃圾。往往在不同时间点回收不同的垃圾,比如,周一回收资源垃圾、周二回收大件垃圾、周三回收其他垃圾,这样既可以体现专业化的回收优势,也可以避免不同车辆之间造成的装卸拥堵,提高了交通效率。通常,一些难以进行利用和进行资源化处理的垃圾,最终在回收后经干燥和压缩处理再进行焚烧。


    为促进垃圾回收管理,日本在垃圾回收过程中十分注重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垃圾回收过程。2007年,日本环境省出台“一般废弃物收费指南”,对居民家庭的垃圾排放实行计量收费制度,京都市甚至于2006年10月就开始对家庭垃圾和资源垃圾实行“从量制收费指定塑料袋制”,收费方式为“排出量单纯比例型”,按照垃圾排放量要求排放者负担一定费用。收费制的实行,有利于推动垃圾减量化过程。以京都市为例,2007年和2006年相比,家庭垃圾数量减少了16.5%,资源垃圾数量减少了20.9%。


焚烧场所选择的利益化与人性化结合


    垃圾焚烧场所选址时,需要考虑到各类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比如,既要求建设区位自然环境较好,又不能对生态环境进行冲击;既要求得到民众的普遍认可,又不能距离垃圾来源地过远。垃圾焚烧场所的区位一旦确定,就会产生长期的刚性成本。


    在垃圾焚烧场所的区位选择方面,日本各地也明确了一系列基本原则,规范垃圾焚烧场所的决定基础。其中包括:垃圾焚烧场所原则上要建设在城市的规划区域内;避免建设在自然公园等受到保护的自然环境区域;避免建设在住房密集区域;为确保垃圾运输畅通,垃圾焚烧场所出入的道路设置在干线道路上或者面向干线道路设置,焚烧设施周围的基础设施要完备或者具备修建基础设施的可能性,垃圾焚烧场所挖掘出地下埋藏文物的可能性小。在垃圾焚烧场


    所确定后,还有一系列建设规定。包括焚烧场所的用地面积必须大而完整,以保障焚烧炉的处理能力与处理方式。基于焚烧炉数量和规模,必须确定焚烧场所建筑物建设规模、区域内垃圾运输路线、运输车数量、停车场、洗车设备等,并考虑对周边市区的距离、缓冲绿地。在区位选择过程中,日本的学者逐渐形成了一套明确的评价项目体系,构筑了区位选择评价模式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基础。


    值得重视的是,日本在垃圾场所建设区位选择方面,除了考虑自然因素与环境因素外,还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形成一个规范的做法,就是提出多个建设方案备选,多次确定候补地区,进行广泛的调查与分析评价,采取民众反对声音较小、社会接受程度较高的方案。为了获得社会各方面的充分意见,政府尽可能充分地公开信息,政府部门采取市民说明会、参观、征求委员会成员意见、意见听取会等形式,广开言路,并围绕垃圾焚烧场所设立投诉窗口,尽可能地多方面、广泛反映居民心声。这样,焚烧场所选择是一个优中选优的过程,最后形成的方案是一个可以为各方广泛接受的结果。


焚烧技术的高级化与无害化趋势


    垃圾焚烧本身是为了减少废弃物,但焚烧过程也会排气,产生一些有害环境与健康的有害气体,影响到环境质量与人类健康。事实上,垃圾焚烧产生易于致癌的二恶英,正是国内谈“焚”色变的主要理由。针对这一难题,日本多年来下足功夫加强垃圾焚烧技术的改进,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创新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在具体实践上,日本采用3种技术来去除二恶英。一是在焚烧炉中完全燃烧。二恶英可在高温下分解,长时间保持800度以上的炉温状态,会使二恶英完全分解。有关方面甚至做出规定,焚烧炉燃烧温度须控制在800度以上,滞留2秒以上,一氧化碳浓度峰值在100ppm(PartsPerMillion,百万分之……)以下。为减少二恶英排放,日本环保界甚至积极推进炉型革新。最初日本采用的是连续8小时运转的焚烧炉,但因燃烧开始及结束时炉内温度较低,易于产生二恶英,后来采用全连续炉,燃烧过程中的二恶英大为减少。二是在排气处理中抑制二恶英的再次合成。以焚烧炉飞灰中的铜、锌、铁等重金属充当催化剂,在300度左右的范围内,可在废热锅炉、空气预热器、电气集尘器中实现碳的“再合成”生成二恶英。日本采用的防范办法是,在排气处理中使用布袋除尘器而不是电气除尘器,将入口处温度控制在200度以下以抑制二恶英的再合成甚至彻底去除二恶英。三是用活性炭吸附二恶英。采用这3种办法,使日本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数量大为减少,已经不对人类产生危害。


    在政策管理中,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置了若干排放标准,促使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废气排放控制。但一些企业采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许多规模大的设施都设置了远比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标准还要低的排放基准,以改善焚烧设施处置污染方式在民众中的形象,也由此改善了垃圾焚烧处置企业的形象。各有关社区、企业甚至还经常组织社会各界到企业焚烧场所参观游览,既宣传日本企业在垃圾焚烧处理上的经验,也增进社会各界对垃圾焚烧处理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与焚烧处理,剩余物数量与体积大为减少,最后通过填埋程序或者变废为宝地用于填海,切实改善了日本人的生存环境,造福于日本社会。根据相关数据,2006年处理的4900万吨主要来自居民家庭的垃圾中,其中78%经过焚烧处理重量减少到1/7,体积达到1/10到1/20后被填埋;14%是经过了焚烧之外的中间处理;直接资源化的有5.2%;2.4%直接填埋,垃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垃圾产生量也不断增加,各地的垃圾围城矛盾已经十分突出,如何找出更符合中国特点的垃圾处理之路迫在眉睫。我们以为,日本的垃圾焚烧处理模式有其可取之处,可供我国发展借鉴。推进中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关键在于建立安全性高的焚烧模式以取信于民。探索中国垃圾焚烧处理体系建设的科学途径,着力解决制约垃圾焚烧处理的薄弱环节与关键环节,尤其是加强分类回收系统建设和破解垃圾焚烧过程中有毒有害废弃物产生的技术瓶颈,对于大规模、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全国城镇垃圾关系重大。

 

责任编辑: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