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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日本历届政府都把治理不良债权作为政策重点,然而收效甚微。在这“失去的10年”中,不良债权这一顽症不仅没有被攻克,而且还在不断地发作,成为制约日本经济最大障碍,以致日本经济至今仍在不景气的泥潭中苦苦挣扎。


  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的发展总体上陷于停滞状态,饱尝“失去的10年”之苦。日本经济始终不见起色,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问题一直困扰和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历届政府都把治理不良债权问题作为经济对策的一项重点,然而收效甚微。时至今日,不良债权这一顽症不仅没有被攻克,而且还在不断地发作,严重制约着日本经济的复苏。


  早在小泉纯一郎首相上台之前,日本政府和执政党就已经紧急“赶制”了经济对策,把处理不良债权问题作为一项核心内容。小泉上台后,继承了这一方针,并向国内外做出了公开承诺,要用两三年时间彻底攻克不良债权这一难关。


  日本政府的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大银行持有的可能倒闭或已经倒闭的企业的债权必须在2年内(2003年4月以前)最终处理完毕。此后新发生的不良债权,自发生时候起在3年时间内必须清理完毕。各大银行在每个决算期公布一次处理不良债权的进展情况,金融厅将对此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第二,银行处理不良债权的方式由间接处理向直接处理方式转变。迄今,银行处理不良债权的方式主要是以间接方式,即由银行为防止贷款资金回笼风险而积累相应的坏账准备金。即使对方破产,银行也能运用积累的准备金扛过去。其后患是不良债权继续在账面上挂着,对银行信用形成压力,出现不良债权越处理越多的结果。此次经济对策推出直接方式,即银行通过依法使贷款对象破产等做法彻底理清债权和债务的关系。


  第三,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设立“股票收购机构”,帮助银行减少相互持股规模,银行所持股票总额不能超过自有资本金规模。与欧美银行不同的是,日本的银行与企业相互持有股份,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利益关系。但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银行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票严重缩水,损失严重,相互持股反而成为制约银行经营和发展的一大障碍。股票收购机构承接的股票持有期限规定为5年,如果5年以后,股价比收购时下跌,亏损部分由政府以税金加以填补。日本政府这样做实际是在变相资助银行业,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不良债权的扩大。


  应该看到,日本政府此次解决不良债权问题决心之大、措施之坚决,在历届政府中是罕见的。正因为如此,日本的股市和汇市均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反应。由于市场方面对小泉新政权推行的经济结构改革寄予很大期望,5月上旬,日经平均股价一度曾升至14529点,创下了年初以来的新高。与此同时,日元汇率也一改去年以来的跌势,出现了回升的势头,现已升至1美元兑换120日元大关以上。


  但另一方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日本的不良债权问题由来已久,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使日本经济走上复苏之路,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日本经济学家白川浩道指出,在日本主要银行当中,存在问题的债权数额在40万亿日元以上,即使用3年时间解决13万亿日元的不良债权,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旧的债权尚未完全清理,而新的债权又会随之产生,彻底攻克不良债权这一顽症也许需要10年时间。更何况,在目前经济严重不景气的情况下,处理不良债权步伐的加快很可能导致破产企业增加,失业问题加剧、个人收入减少,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泡沫经济破灭之后,日本政府和民间没有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处理不良债权问题,从而导致了泡沫经济“后遗症”不断加剧,以致日本经济至今仍在不景气的泥潭中苦苦挣扎,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对此,我国的银行业应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