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2010年6月1日报道,澳大利亚5月31日向荷兰海牙国际法庭提起诉讼,认为日本的捕鲸活动是出于商业目的,不符合科学研究用途。国际捕鲸委员会于1986年全面禁止商业捕鲸,但允许日本、挪威和冰岛以“科学研究”为目的捕鲸。然而,近20余年来,日本以科学研究为名在南极海域捕杀了近万头鲸鱼,在进行“科学研究”后,将剩下的鲸肉在市场上公开出售。日本的捕鲸行动,远远超出了“国际捕鲸行动”所允许用于科学研究的捕鲸数量。澳方认为日本利用了公约的“漏洞”,是借调查之名进行商业捕鲸。
日本《读卖新闻》6月1日报道说,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捕鲸,是《全球禁止捕鲸公约》所承认的,但是澳大利亚却认为日本捕鲸调查船的活动是公约所禁止的商业捕鲸活动。海牙国际法庭是联合国解决国家间争端的国际法庭,日本在这个法庭上被起诉还是第一次。应如何应对海牙国际法庭的裁判,日本政府正在研究对策。日本《每日新闻》则称,澳大利亚政府把反捕鲸行动提上国际法庭,只是陆克文政府应对年底大选的策略而已。
另据《新西兰日报》6月1日报道,因反对日本捕鲸活动而被逮捕的新西兰人皮特・贝休恩,于5月3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第三次出庭受审。贝休恩是美国动物保护组织“海洋守护者协会”成员,因驾驶反捕鲸船在干扰日方捕鲸活动并投掷装有丁酸的玻璃瓶,3月12日,贝休恩在东京被日本海岸警卫队逮捕,日方对贝休恩提出5项指控,包括非法侵入、非法持有武器、破坏财产、干扰商业活动和故意伤人。如果非法侵入罪成立,他最高将面临3年监禁并遭罚大约1100美元。在5月27日首次出庭受审前,贝休恩表示,由于拮据的经济状况,他别无选择,不得不承认除“故意伤人罪”以外的其他4项指控。而对于澳大利亚起诉日本的做法,新西兰政府表示,将在数周内决定是否同样对日本捕鲸行动提起国际诉讼。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