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2010年5月27日电】围绕日本宫崎县爆发的口蹄疫疫情,坐镇宫崎县对策总部的日本农林水产副大臣山田正彦2010年5月27日表示,宫崎县未对该县家畜改良事业团负责统一管理的49头种牛进行宰杀“违反了法令”,将继续要求该县实施宰杀。
由于该事业团内其他牛疑似感染口蹄疫,这49头种牛也被列入宰杀对象,但宫崎县知事东国原英夫认为,支持“宫崎牛”品牌的种牛重要性无可替代,希望破例对其网开一面。但政府拒绝了他的要求,依然决定实施宰杀。
据农水省动物卫生科称,《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等法律规定,对于疑似感染口蹄疫的家畜,“其所有者必须立即进行宰杀”。该科对此解释道“在感染口蹄疫的情况下,不存在留活口这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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