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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通专题

       1999年5月7日,日本国《信息公开法》经国会审议正式通过,于2001年4月正式施行在国家的层面上正式建立起了行政信息的公开制度,使日本国政府在“建立对国民开放的和值得信赖的行政”方而的努力更加趋于现实化。早在《信息公开法》颁布之前,各个地方、公共团体(都道府县和市村盯)在各自的自治范围之内相继制定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行政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在司法活动中,各级法院包括日本最高法院也已经就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问题作出了许多判决。

 

    日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反腐败之间关系密切。自1976年日本发生贿赂政界的洛克希德飞机公司案以来,政府方面不断有腐败的丑闻发生。近年来发生的药害艾兹病问题、高速增殖原型核电站“文珠”的冷却材料邪路事故以及在许可行政领域发生的各种腐败问题也促使政府认识到有必要尽快建立行政信息的公开制度,以此消除行政的不透明状态,净化国家政治和确保行政的可信任性。

 

    围绕着行政信息是否应该公开所进行的信息公开诉讼不断增多,其中交际费、误餐补贴(食粮费)使用信息公开诉讼表现得最为激烈就是一个证明。

 

    在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中交际费、误餐补贴(食粮费)的使用制度上一直存在着许多问题。各个地方公共团体为了应酬庆祝或节唁、慰问活动以及赞助各种团体等等需要支出费用方而。在支付方面,其通常的做法是在地方议会通过的预算范围之内,通过经费支出请示、支出命令等文件每月事先支付一定金额给相应的行政机关。但在具体支出该费用时,所采用的文件式样、记载内容和管理方式极不统一,哪些部分可以公开也规定各异。另外,地方公共团体的官员在接待国家有关机关以及其他地方公共团体的官员(所谓“官官接待”)时,常常以公务员加班误餐伙食补贴的名义开支接待费。这些交际费或误餐补贴的具体使用情况则是不透明的。当市民提出公开这些费用使用情况的请求时,地方公共团体的行政机关往往以公开会妨碍正常的行政运营等理由予以拒绝。由此引发了市民依据地方公共团体的信息公开条例提起信息公开诉讼。

 

    激烈的诉讼活动促使全国市政行政监督者联络会议向日本47个都道府县普遍提出行政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结果发现,至少在1993年度,仅40个县的秘书处、财政处和东京办事处就有53亿日元的公共资金以“误餐补贴”的名义用于接待。11个政令指定市也有超过2亿5千万日元金额以此名目用于官官接待。

 

    在普遍的信息公开请求和大量的信息公开诉讼的压力下,交际费或误餐补贴方而的反腐败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中央机关因此开始自我反省,自治省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支出方而不要招致社会批判。同时,会计检查院也将有关文件中未记载接待目的、出席者姓名的地方公共团体纳入监察视野。在地方公共团体中,高知县、宫城县以及仙台市等宣布全而取消官官接待,其他地方公共团体则对官官接待有所限制。作为国家补助费的公务员误餐伙食补贴也被命令禁止用于官官接待。1996年东京都宣布全面废除官官接待,万不得己需要接待时,应公布接待对象包括姓名在内的全部资料。与此同时,各个地方公共团体也大幅度地削减了误餐补贴方而的预算。

 

責任編輯: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