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邮政储蓄的特点
2001年4月,日本邮政储蓄以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为契机,开始了资金全额自主运用的历史,这对邮政储蓄事业的健全经营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日本的邮政蓄储呈现出以下特点:
1.日本邮政储蓄实行独立核算、采取自律、有弹性的经营。预算及决算遵循企业会计原则,即在规划、预算、运营上按照公司运作原则进行。实施经营目标的设定、中期经营计划的测定和业绩的评价。公开经营内容等信息。
2.日本邮政储蓄以其庞大的邮局网络为依托,以国家信用做后盾。既向全国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居民提供基本金融服务,又起到收集零散资金的效用,对保证财政投资的资金来源,促进日本经济增长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3.日本邮政储蓄在吸收个人储蓄存款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这除了由于它面向广大居民提供的服务在多样性、方便性、社会性等方面比其他商业银行更具有吸引力外,还有就是1992年前日本利率自由化改革前,邮政储蓄支付给它的“普通账户”的利率稍高于商业银行的“普通账户”利率。但最为重要的是它向储户提供了一种具有邮政储蓄特色的储蓄产品——定额邮政储蓄。
4.在资金运用方面,日本邮政储蓄注重引进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益,重视资金的自主运用,从资金的部分自主运用,逐步过渡到资金的全部自主运用。
5.日本邮政储蓄具有突出的“公共性”特质。即使日本邮政改革之后,其所成立的日本邮政公社也仍然具有很强的公共性。邮政储蓄构成了.日本邮政公社的邮政储蓄事业本部。邮政公社是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但其职员被政府赋予了公务员的地位。
6.日本邮政储蓄利用其与邮政共享的宝贵的客户资源,靠方便取胜。为适应日本社会高龄化的特点,邮政储蓄向顾客提供一系列量身度造的金融服务产品,如提供福利定期邮政储蓄和新福利定期邮政储蓄、看护邮政储蓄,对于高龄病弱的群体,推行送退休金到家服务等。
7.积极开发新业务。日本邮政储蓄除固有的丰富业务品种,2002年1月还开始提供美国式退休金账户,即公司职员可在税前储蓄其部分的薪金,而这笔储蓄则被投资到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泡沫经济破灭以后,日本商业银行开始注重发展中间业务,而日本邮政储蓄也针锋相对,随之制定了新的金融目标,如准备销售基金。另外,日本邮政储蓄还计划在隔夜拆借市场从事放贷业务。
二、日本邮政储蓄存在的问题
1.资金运用的效率有待提高。近年来,日本社会对通过财政投融资渠道运用资金效率低下,甚至出现亏本问题的批评日益高涨,强烈要求改革财政投融资体系。提高资金利用率是日本邮政储蓄面临的艰巨任务,一方面是如何回收已经通过政府的财政投融资渠道放出去的资金,另一方面是如何提高自主运用部分资金的效率。
2.风险管理问题。日本邮政储蓄主要面临两个日益加大的风险,一是收益环境的恶化;二是利率风险的加大。日本邮政储蓄由于失去了享受过去将其资金交给财务省资金运用部委托运用得到的高利率(即10年期国债利率再加0.2%的利率),使得其收益环境恶化。另外,日本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的收益水平开始随着市场利率水平向下浮动,而过去吸收的大量利率水平较高的定额邮政储蓄存款却缺乏利率弹性,由此会引发市场套利活动。
3.急需培养具有资金运用能力的金融专业人才。日本邮政储蓄缺乏足够的金融专业人才,特别是缺乏资金运用的人才,这已成为束缚日本邮政储蓄发展的障碍之一。
4.成本与效益核算不够精确的问题。由于日本政府对邮政储蓄的隐性补贴,以及邮政储蓄自身存在的成本计算方面的问题,如与邮局共享房屋租金、实物设施的成本计算偏低等,导致日本邮政储蓄在成本计算方面存在不够精确的问题,这对邮政储蓄产品的定价产生不良影响。
5.面临重要的公司治理问题。泡沫经济破灭后,如何说服邮储利用者同意将邮政储蓄资金投向股票,即面向邮储利用者进行投资教育是日本邮政储蓄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司治理问题;日本邮政储蓄大量购入股票,使得它成了一些企业的大股东,具备了干预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地区邮政储蓄在促进一般企业的公司改善治理机制方面,能够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
6.正确处理邮政储蓄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伴随着地方交付税制度的改革,以前由中央财政交付地方的一部分资金,今后要由地方政府自己筹措,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源会很困难,因而从地方吸存资金的邮政储蓄具有责无旁待支援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要与各地方建立更为密切的相互发展的关系。
7.对民间金融机构形成一定压力。邮政储蓄从民间吸存了巨额资金,据统计,日本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金额约为250万亿日元左右,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一半,远远迢过任何一家民间银行吸收的资金。巨额的邮政储蓄资金对民间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得日本商业银行甚至国际货币基金(IMF)都对日本邮政储蓄表示不满。
三、对我国邮政储蓄发展的启示
1.建立健全邮政储蓄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邮政储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日本于1947年11月实施的《66政储蓄法》和1948年6月实施的《邮政汇兑法》和《邮政转账法》,至今仍是日本邮政储蓄业务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而我国直到现在仍未建立单独的邮政储蓄法,只是在《邮政法》里对邮政储蓄做了法律说明。
2.注重资金的自主运用。日本邮政储蓄在很长一段时期,将其全部资金通过大藏省资金运用部,交给财政投融资进行运用,自己不对资金进行任何运用。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及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日本邮政储蓄开始对其部分资金进行运用,并最终发展到资金的全额自主运用。综观我国邮政储蓄,目前只是刚刚开始资金自主运用的尝试。自2003年8月1日起允许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包括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与资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等。
3.在资金自主运用过程中,要尽快引进竞争性机制,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防止“寻租”现象和腐败行为。由于邮政储蓄具有强大的吸收存款的能力,在其开始资金运用的初期阶段,特别要注意防止将资金运过非市场化的操作,拆借给特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资金运用的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透明为原则,以市场化的方式运用资金。这方面日本邮政储蓄的教训值得借鉴。长期以来,日本邮政储蓄基本上五条件地将资金交给政府使用,在资金使用方面没有发言权。即使是在开始资金自主运用之后,仍然受财务省制约,将相当部分资金运用于一些特殊法人,导致资金运用效率低下。
4.吸取日本的教训,注重资金向农村地区的回流,确保农村地区的资金供应。截至2003年10月末,我国邮政储蓄余额中农村部分的余额为5426.25亿元,占邮政储蓄总余额的62.2%,因此,可以说邮政储蓄从农村地区吸存了大量零散资金。但是,我国邮政储蓄长期以来将存款全部转存中央银行,基本上没有向农村地区回流,这是导致农村地区资金供应紧张的原因之一。2003年9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邮政储蓄可以与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之后,情况开始有所变化。现在的问题是,要在实际操作上跟进,使得中央银行的规定能落实到实处,真正使邮政储蓄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为稳定农村形势做贡献的金融机构。
5.学习日本邮政储蓄建立独立的邮政储蓄会计体系,建立邮政储蓄专门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效益。要正确处理邮政储蓄与传统邮政业务之间的关系。既要看到邮政储蓄有借助国家邮政的信誉、庞大邮政网点而发展壮大的一面,又要看到邮政储蓄具有不同于传统邮政业务的特性,更是一家金融机构,因此,要正确分配这两者之间的利益,使邮政储蓄与传统邮政的优势互补,争取达到双赢的局面。为达此目的,应尽快改变目前邮政业务与邮政储蓄共用一本大账的状况,使得邮政储蓄真正转变成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金融机构。
6.结合邮政储蓄特点,注重邮政储蓄产品创新。日本邮政储蓄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提供福利定期邮政储蓄和新福利定期邮政储蓄、看护邮政储蓄,对于高龄病弱的群体,推行送退休金到家服务等。2002年1月还开始提供美国式退休金账户等。在这方面,我国邮政储蓄还没有开发出一个与商业银行不同的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低下,可能成为制约我国邮政储蓄今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未雨绸缪,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7.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为邮政储蓄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