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是战后日本为了实现经济赶超目标而积极推行的一项经济发展战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政府扶植某些重点产业的发展,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对于日本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其作用学术界已经作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于日本实施产业政策的资金来自于何处?产业资金供给的作用机制如何?这种产业机制有何作用?国内外学者尚未对此进行研究,笔者将对这些问题作如下分析。
1.产业资金的供给体系由于战争的破坏,在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日本国内资金短缺,而推行产业政策需要大量的投资。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企业的自有资本水平很低,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只能通过外部融资来解决;战后,日本政府对于证券市场实行了严格的规制,企业从证券市场筹措资金困难重重且筹资成本很高。企业进行产业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只能向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借款。
在战后,日本政府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产业政策的实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有日本特色的银行体系,保障了日本实施产业政策的资金供给。其资金来源主要有:
1.1民间金融机构贷款。战后日本政府对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制度,在该政策体制下,向国家重点产业提供短期资金的任务由都市银行负责。日本都市银行的只有13家,分别是第二劝业、东京三菱、富士、住友、三井、三和、大和、樱花、东海、朝日、协和、崎玉、北海道拓殖银行。这些银行虽然数目不多,但是经营规模较为庞大,据统计,在1980年其吸收的存款占全国金融机构的存款的30%,提供的贷款占全国的金融机构贷款的20%以上。
提供长期产业资本则由长期信用银行和长期信托银行共同承担。长期信用银行主要有3家,分别是日本兴业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这3家银行主要是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和吸收存款来募集产业资金,并把这些资金贷给大企业主要用于扶植大企业进行产业投资。20世纪60年代初,这3家银行提供的设备贷款占全国银行设备贷款总额的55%--60%。除了向企业提供设备贷款外,日本长期信用银行还积极向大企业提供长期周转资金贷款。据统计,仅向大企业提供设备和长期周转资金贷款就占整个银行贷款的80%左右,这些贷款的期限比较长,一般为5--10年。这些银行的贷款是战后日本长期产业资金的主要来源。
战后日本信托银行总共有7家,分别是三菱信托银行、住友信托、安田信托、三井信托、东洋信托、中央信托和日本信托。这些信托银行通过经营银行和信托两种业务,把社会上商业性资金、财产和储蓄资金转为长期资金,对重化学工业等工业部门提供长期贷款。据统计,日本信托银行提供的长期设备资金占其全部贷款的80%左右。
1.2政府金融机构融资。战后日本政府为了弥补民间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资金能力的不足,尤其是提供风险资金能力的不足,更好的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向企业融资,日本从1950年开始着手建立、调整政府金融机构,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初步建立了以两银行九公库为核心的政府资金供给网络。这些政府金融机构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在政府的管辖下开展业务,受政府制约,以完成特定的政策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政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出资,基本上不吸收民间存款,也不向民间部门借款。其主要向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贷款,且贷款的利息较低,贷款期限较长,一般说来从事重点产业经营的企业向政府金融机构贷款都能得到政府提供的债务担保,因而贷款较容易。政府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提供的资金占产业资金的比重较少,其设立主要是起着融资导向作用,引导和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政府产业政策确定的重点产业进行融资,确保国家重点产业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2.政策作用机制
在战后,日本政府在建立各种金融政策机构,完善产业资金供给体系的同时,也建立了相关的金融政策制度以保证日本金融政策体系在动员社会资金和高效配置产业资金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2.1资金动员机制--金融约束制度。战后日本政府根据本国证券市场不发达、金融资产比较单一,储户存款积极性较高、对利率不敏感,企业资金需求弹性低的状况实施了金融约束政策,对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进行限制。通过金融约束性干预,政府在金融中介部门创造租金,从而激励他们在金融服务的广度和密度上增强存款动员能力;企业由于从银行获得部分转让的租金,因而能够以低于均衡利率获得融资;储户则得到了比自我中介更高更稳定的收益,形成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金融约束主要是通过限定存款利率和对银行准入的限制来给金融中介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从而在租金效应作用下,实现资金供给的增加。
2.2资金配置机制--官民协调的政策机制。为了实现日本金融机构所动员的资金得到高效合理的配置,保证这些资金能够投向国家重点产业,战后日本政府建立了资金分配的官民协调机制,该机制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方面通过政府机构的示范效应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融资。战后日本政府金融机构的示范带动机制主要是通过日本开发银行来对民间金融机构融资起政策导向作用。大藏省对日本开发银行的职能定位为:日本开发银行的运营,“尽最大努力与民间金融机构保持协调融资,在长期产业设备资金的供给领域,通过日本开发银行的主导力量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给予一种方向性”。因此,战后日本开发银行成为日本实施产业政策的手段,在各个产业部门之间的资金分配当中起到了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一般说来,战后日本政府金融机构的金融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条件优厚,企业获得政府金融机构贷款后更容易得到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因为民间金融机构向企业进行融资的时候,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起到了信誉担保作用,因而政府金融机构在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进行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是建立资金审议会来协调金融资本的流向。为了保证民间资金分配向政府重点产业倾斜,日本政府设置了协调民间资金流向的机构--资金审议会,通产省设置了产业合理化审议会资金部,民间的日本全国银行协会联合会也设置了资金调整委员会,通过这些机构的运转来协调影响资金的流向。
3.战后日本产业资金供给体制的作用
3.1有效动员产业资金。战后的日本政府为了实现赶超英美的目标,积极推行以建立重化工业体系为核心的产业政策,进行大规模的产业设备投资,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日本企业自有资本水平较低,能否获取足够的外部融资是日本企业从事重点产业经营的关键。与此同时,战后的日本居民为了防止退休后没有收入来源,都把收入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积攒起来,因而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闲散资金,日本遍及城乡的银行机构把紧缺资金的家庭部门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居民部门联系起来,通过开展存贷款业务,把居民部门的闲置资金源源不断的转移到企业部门,为企业的产业设备投资提供了大量的资本。
同时,在金融约束约束政策下,政府对存贷款利率进行限制,使存贷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利差,即政府在银行部门创造了一种租金机会,银行通过努力经营可以获取这种相机性租金。由于租金的获得,一方面增加了银行自有资本比率,从而有助于增强银行抵御金融风险能力,也避免了银行经营过程中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使储户存款的安全性得到提高。同时,在租金的刺激下,银行积极设立分支机构,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储户存款的的便利性。由于居民对利率不敏感,存款的安全性和便利性的提高必然会调动他们存款的积极性。此外,在金融约束政策下,企业获取产业融资的利率远低于自由金融市场上由资本的供求状况决定的均衡利率,降低了企业产业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进行产业设备扩张投资的积极性,因而金融约束政策的实施在动员民间资金方面发挥作用。
3.2高效配置产业资金。战后日本政府建立的官民协调的资金供给体制在高效配置产业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日本通过完善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工具动员了大量的社会资金,而日本政府建立的资金审议会则保证了金融机构动员的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向重点产业部门,使金融部门信贷资金的流向不偏离产业政策目标,通过通产省的产业合理化审议会和日本银行协会联合会下属的资金调整委员会来协调民间金融机构的产业资金流向。其具体操作为:每年年初,日本政府对资金供求状况作出预测后制定政府产业资金计划,由通产省的资金审议会召集企业界,金融界代表对对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正式的政府资金计划后,由审议会把该计划传达给日本全国银行协会设立的资金调整委员会,然后由该委员会把该计划传达给日本全国银行协会设立的资金调整委员会,然后由该委员会在各银行之间协调,保证政府资金计划里资金的供给,并在日本开发银行的融资示范带动下,使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源源不断投向重化工业等产业部门,保障了日本重点产业部门的资金供给和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正如表1所示,战后日本实施产业政策所需要的资金在1955--1970年仅有7.0%--11.1%是政府提供的,其余的近70%--80%的产业资金是由民间金融提供的。据统计,1960--1965年以及1966--1970年日本政府提供向重化工业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3.0%和21.8%,而在1960--1965年以及1966--1970年民间金融机构对重化工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高达28.9%和26.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战后日本官民协调的金融体系有效配置资金,避免各产业部门的发展偏离产业政策目标,保证资金向重点产业部门的分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对我国的启示
(1)战后日本产业资金供给体制的成功的运作实践对我国经济金融制度的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其主要有两个方面:
(1)建立完善的产业资金动员机制。战后日本根据本国的国情建立完善的产业资金动员体制,通过遍布全国各类银行机构和金融约束制度,把社会闲置的资金转移到产业部门,为重点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当前我国,一方面虽然产业体系比较健全,但产业结构层次比较低,迫切需要进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而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设备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居民比较勤俭节约,居民部门存在着巨大的闲置资金,通过建立类似日本的产业资金供给体制把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转移到产业部门,为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产业竞争力提供资金保障。
(2)健全产业资金配置体系。战后日本政府通过官民协调的资金分配机制把大量的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分配到政府重点产业部门,在该机置中,政府对民间金融部门流向进行引导时,充分尊重市场机制作用,因而该资金分配机制在配置产业资金方面十分高效。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商业银行成为各级政府的附属机构,在其经营过程中受到政府过多的干预,而各级政府干预,进行信贷分配的时候不是根据融资项目的优劣,而是过多的考虑到政治因素,如在国有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通常通过各级政府出面,要求银行向这些经营困难的企业发放信贷等。由于这些融资项目质量不高,向这些项目融资违背了金融市场的经营原则,从而导致信贷资金配置的低效率。今后我国政府对信贷分配干预应该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建立高效的信贷资金的配置机制。
责任编辑:玉玲